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34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月3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召开时间:2012年4月18日上午9:30
3.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杨王经济园区旗港路738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倪开禄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合法、有效。
三、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8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6,923,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0.64%。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崔少梅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同意266,92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谢文杰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同意266,92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6,923.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初巧明律师、李珍慧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