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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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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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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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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201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2-017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声明

    本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应仔细阅读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摘要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备查文件。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 发行数量:47,200,000股

    2、 发行价格:12.99元/股

    3、 募集资金总额:613,128,000.00元

    4、 募集资金净额:596,818,240.00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47,200,000股,将于2012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对象共6名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2012年4月25日起锁定期为12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4月25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2012年4月25日(即上市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74%,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发行人、兴民钢圈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普通股股票之行为
    国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汇德会计师事务所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最近三年2009年、2010年、2011年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兴民钢圈于201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二)兴民钢圈于2011年5月11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三)兴民钢圈于2011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四)兴民钢圈于2011年8月12日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1年7月28日),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3.24元/股。

    (六)经发行人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201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1年末的总股本210,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发行人已于2012年2月15日实施完毕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发行人股价已作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

    据此,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变,仍为7,000万股,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12.99元/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变,仍然为不超过10.50亿元,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七)2011年8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本次发行申请。2011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19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新股。

    (八)截至2012年4月5日下午17:00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6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613,128,000.00元全额汇入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2012年4月6日,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2012年4月6日,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2012)汇所验字第6-002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4月6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13,128,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4,262,560.00元,律师费用1,000,000.00元、审计验资费用1,000,000.00元、证券登记费用47,2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6,818,24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47,2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49,618,240.00元。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股票类型: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4、发行数量:47,200,000股。

    5、发行价格:12.99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1年7月28日),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3.24元/股。

    根据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2年2月14日为股权登记日,2012年2月15日为除权除息日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截止2011年12月31日股本210,400,000股为基数,以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2,600,000.00 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因此公司根据《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正案)》第一节第三条第五款规定:“公司的股票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的规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由不低于13.24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2.99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2.99元/股;相对于发行申购日前一交易日(2012年3月26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3.22元/股折价1.74%;相对于发行申购日(2012年3月27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2.90元/股溢价0.70%。

    6、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得配售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共计6名投资者提供了申购报价单,其中有效申购6单。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对有效申购进行簿记,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基本原则,最终6名投资者获得配售,配售数量总计为47,200,000股。各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得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询价对象名称每档价格(元/股)每档数量(股)
    1威海威高投资有限公司12.997,000,000.00
    2金猴集团有限公司12.997,000,000.00
    3昆明盈鑫壹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999,500,000.00
    4昆明盈鑫壹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999,500,000.00
    5昆明盈鑫壹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997,200,000.00
    6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12.997,000,000.00

    7、募集资金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13,128,000.00元,承销和保荐费用14,262,560.00元,律师费用1,000,000.00元,审计验资费用1,000,000.00元,证券登记费用47,2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6,818,240.00元。

    三、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47,200,000.00股,发行对象总数为6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且未超过证监会核准的上限7,000万股。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的发行对象、认购数量等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全称认购价格

    (元/股)

    获配股数

    (股)

    认购资金

    (元)

    1威海威高投资有限公司12.997,000,000.0090,930,000.00
    2金猴集团有限公司12.997,000,000.0090,930,000.00
    3昆明盈鑫壹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999,500,000.00123,405,000.00
    4昆明盈鑫壹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999,500,000.00123,405,000.00
    5昆明盈鑫壹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997,200,000.0093,528,000.00
    6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12.997,000,000.0090,930,000.00
     合 计-47,200,000.00613,128,000.00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威海威高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威海市世昌大道312-23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

    法定代表人:周淑华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企业资产管理;为企业提供项目策划;投资顾问、咨询;市场调研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龙口市东江镇南山工业园

    注册资本:8,240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建波

    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自有资金对企业进行投资、管理(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

    3、金猴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威海市和平路106号

    注册资本:5,007万元

    法定代表人:柳富林

    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鞋、皮革制品,皮鞋材料、塑料制品、服装的制造、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凭资质从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制作销售;黄金的销售;货物道路运输(分公司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

    4、昆明盈鑫壹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昆明经开区经开路3号科技创新园A27-2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华鑫盈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除国家法律禁止和需要前置审批范围以外的投资;项目投资及管理;经济信息、商务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5、昆明盈鑫壹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昆明经开区经开路3号科技创新园A27-2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华鑫盈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除国家法律禁止和需要前置审批范围以外的投资;项目投资及管理;经济信息、商务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6、昆明盈鑫壹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昆明经开区经开路3号科技创新园A27-2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华鑫盈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除国家法律禁止和需要前置审批范围以外的投资;项目投资及管理;经济信息、商务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6名发行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交易,也无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名称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15层

    电话:021-60933177

    传真:021-60936933

    保荐代表人:郭永青、李健

    项目协办人:蔡雷

    项目组成员:许刚、宋铖、黄承恩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写字楼A座12层

    电话:010-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经办律师:马哲、刘斯亮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晖

    地址:青岛东海西路39号世纪大厦26-27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晖、王伦刚

    电话:0532-85798036

    传真:0532-85796506

    (四)验资机构

    名称: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晖

    地址:青岛东海西路39号世纪大厦26-27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晖、王伦刚

    电话:0532-85798036

    传真:0532-85796506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2年3月2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
    1王志成86,924,000.0041.3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姜开学8,047,800.003.83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邹志强7,890,000.003.75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崔积旺7,890,000.003.75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李元建5,838,600.002.78流通A股
    6刘殿强5,523,000.002.63流通A股
    7吕荣广3,945,000.001.88流通A股
    8梁美玲2,496,000.001.19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王 艳2,104,000.001.0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梁群升1,578,000.000.75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崔积和1,578,000.000.75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合 计133,814,400.0063.6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购缴款日后,以截至2012年3月21日的股本结构和本次认购情况计算,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
    1王志成86,924,000.0033.74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姜开学8,047,800.003.1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邹志强7,890,000.003.06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崔积旺7,890,000.003.06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李元建5,838,600.002.27流通A股
    6刘殿强5,523,000.002.14流通A股
    7吕荣广3,945,000.001.53流通A股
    8梁美玲2,496,000.000.97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王 艳2,104,000.000.8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梁群升1,578,000.000.6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崔积和1,578,000.000.6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合 计133,814,400.0051.95-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股份数比例(%)股份数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26,310,16260.0347,200,000173,510,16267.3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84,089,83839.97084,089,83832.64
    股份总额210,400,000100.0047,200,000257,600,000100.00

    (二)资产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均有所增加。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596,818,240.00元,以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静态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增加到2,691,566,243.63 元,增加比率为22.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到1,842,817,765.92元,增加比率为32.39%,合并资产负债率从36.53%下降到30.54%。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依然专注于钢制车轮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钢制车轮生产能力将由较大幅度的提升,生产布局更加贴近原材料市场和下游整车厂,从而全面提升发行人核心竞争力,增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更多的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成为公司股东并带来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有利于公司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五)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董事会和高管人员保持稳定;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也不涉及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第三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 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流动比率1.461.941.20
    速动比率0.961.290.81
    利息保障倍数14.8094.0922.55
    合并资产负债率39.25%33.61%52.0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年)30.5619.6218.86
    存货周转率(次 / 年)3.214.115.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925.482.3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0-0.521.0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60.470.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60.470.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40.470.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839.6024.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569.5524.06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主要偿债指标2011年末2010年末2009年末
    流动比率1.461.941.20
    速动比率0.961.290.81
    利息保障倍数14.8094.0922.55
    合并资产负债率39.25%33.61%52.04%

    从上表分析可以看出,2009年末至2011年末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呈现一定波动,主要原因如下:

    2010年以前由于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规模扩张所需资金投入主要依靠债务融资方式,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利息保障倍数相对较低。

    公司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权益融资提供了较为充足的资金支持,为节约财务费用,公司减少了债务融资,使得2010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幅度较大,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利息保障倍数均呈现上升趋势。

    2011年,公司在募集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先行通过增加银行借款及自有资金等方式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支付资金,使得资产负债率有所提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利息保障倍数相对较低有所下降。

    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为适当的水平,主要得益于公司较强的盈利能力和严谨的财务管理控制,公司一贯坚持合理负债经营,高效利用自有资产,发挥财务杠杆作用,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施完成后,将通过权益方式为公司提供较为充足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

    (二)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 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年)30.5619.6218.86
    存货周转率(次 / 年)3.214.115.35

    最近三年公司应收款项周转率保持较高水平,主要系公司客户大多为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较为优良的整车制造商,并且与公司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公司货款回收较为及时,同时,公司近年来适当提高了票据结算比例,进一步提高了货款使用效率。

    公司存货周转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公司主要原材料钢材价格持续波动,且整体价格呈不断上升趋势,导致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不断增加。公司期末存货余额变动与公司整体规模扩张基本保持一致,存货周转能力处于较好水平。

    (三)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实现数增长率实现数增长率实现数增长率
    主营业务收入132,431.2412.26%117,964.0621.36%97,205.426.46%
    其他业务收入18,357.2514.80%15,991.1867.35%9,555.3136.05%
    营业收入150,788.4912.57%133,955.2425.47%106,760.738.58%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2009年至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05%、88.06%和87.83%。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源于钢制车轮的销售,在汽车下乡等政策的刺激下,以及公司IPO募投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营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2、毛利率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呈现稳定增长趋势,2009至2011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72%、17.83%和18.95%。

    (1)报告期毛利率提高的原因分析

    ①适时调整产品结构

    近年来,车轮市场面临着上下游行业的双重压力。一方面,钢材价格以及能源价格的不断上涨推动了车轮行业生产成本的提升;另一方面,在国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压力下,整车制造商和售后服务市场经销商提价空间有限,在此背景下,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加大了无内胎车轮等毛利率较高产品的产销量。

    一方面,公司下游需求不断增长,现有产能无法完全满足下游需求,公司适时调整产销策略,优先保障毛利相对较高的产品;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与下游整车厂同步开发产品的不断增加,部分产品供不应求,利润空间得到提升,提高了产品毛利率水平。

    ②与主要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近年来,由于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已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可以及时获得钢材价格波动的信息,进行相应采购政策的调整,从而有效减少了钢材价格波动对公司原材料采购和成本的不利影响。

    ③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和员工培训

    近年来,公司加大了对现有生产工艺的技术改造,包括在产品设计时使用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仿真实验、在轮辐生产过程中采用旋压技术等,不仅提高了生产效率,而且降低了单位产品重量,节约了成本。

    同时,公司不断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操作技能,有效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

    ④实施品牌战略

    近年来,公司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不断提高产品影响力和知名度,增强下游市场议价能力,保证了公司合理利润空间。

    (三)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比率情况如下:

    项 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销售费用(万元)4,274.145,207.693,748.70
    管理费用(万元)3,426.483,198.731,604.86
    财务费用(万元)1,532.05135.29630.65
    期间费用合计(万元)9,232.678,541.725,984.21
    销售费用/期间费用46.29%60.97 %62.64%
    管理费用/期间费用37.11%37.45 %26.82%
    财务费用/期间费用16.59%1.58 %10.54%
    销售费用/营业收入2.83%3.89%3.51%
    管理费用/营业收入2.27%2.39%1.50%
    财务费用/营业收入1.02%0.10%0.59%
    期间费用合计/营业收入6.12%6.38%5.60%

    2011年,公司财务费用支出较大,主要系公司为实施本次募集资金项目适当增加了银行借款,用以支付项目开支。

    报告期内,凭借公司良好的成本费用支出控制,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且各期比重波动幅度较小,期间费用总体上和公司生产规模保持匹配。

    (四)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现金流量简要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69.32-10,960.0816,626.9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748.79-36,705.98-3,954.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49.8678,519.95-2,191.32

    1、201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由于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较大所致,具体原因包括:(1)受钢材价格波动以及公司新项目投产等因素影响,公司为生产需要增加了原材料钢材储备,使得向主要供货商预付账款相应增加,其中2010年末公司向烟台本钢、首都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分别预付购货款48,438,001.28元、57,299,902.13元;(2)公司于2009年起采用国内信用证方式结算部分货款,并于2010年支付了2009年度尚未到期的国内信用证9,400万元。

    由于公司采取了较为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及收款制度,同时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大型整车生产厂商,信誉情况良好,能按时支付货款,报告期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的波动主要是由于受钢材价格波动影响及新项目投产等因素影响公司采取了超订单采购政策所导致。随着钢材价格的趋于平稳以及公司新项目新增产能收入的陆续实现,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将恢复较好水平。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主要是为增加生产能力,满足市场需求,公司不断加大投资所致。

    3、2009年,随着部分银行借款的到期,公司到期借款本息偿还支出金额较大,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010年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到位,同时公司为保障扩产建设项目及时开展,增加了短期借款,使得“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且金额较大;2011年,公司出于扩大生产的需要,进一步增加了短期银行借款融资额,使得“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五)或有事项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对除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数量及运用

    公司2011年5月11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有关的发行方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05,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7,000万股,不低于3,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如下项目:

    序号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额

    (万元)

    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额(万元)
    1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70,000.0030,000.00
    2咸宁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70,076.0070,076.00
    合 计140,076.00100,076.00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计划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设达产年产能700万件/年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生产基地,主要生产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产品,包括年产300万件高强度轻型钢制乘用车车轮和年产400万件高强度轻型钢制商用车车轮。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玉田工业园区后湖工业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和生产设备购置两部分,其中土建工程主要为钢结构生产车间、办公及生产辅助设施及相关道路硬化和绿化工程的建设,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93,994平方米,其中钢结构生产车间68,824平方米,办公及生产辅助设施建筑面积25,170平方米,新增设备586台(套),包括一套进口美国轿车轮辋生产线。

    本项目建设期为15个月,自2010年10月到2011年12月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兴民钢圈有限公司。

    2、项目前景

    本项目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实现年产700万件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产品,将有效缓解公司现有产能不足的瓶颈,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钢制车轮产品和品牌起到重要作用,推动公司产品向专业化、规模化迈进。

    本项目产品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水平,该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技术含量、品牌声誉和附加值,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河北省唐山市。河北省为我国北方重要的汽车产业基地,能够辐射北京、天津、华东、华北等地区,同时该地区汽车主机厂和零部件生产企业众多,产业集群优势明显,未来将逐渐形成河北唐山、廊坊2个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本项目建成后,将使得公司能够充分发挥河北省汽车产业基地的产业集群优势,包括:①在原材料供应方面,公司主要原材料钢材可以通过唐钢集团等钢材生产基地采购,实现就近取材,既可以节约运输成本,又能保障稳定供应;②在下游客户方面,该基地的建成将能够有效辐射河北长安、北汽福田、北奔重汽等众多整车制造商,未来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竞争优势,就近开拓更多战略合作客户。项目建成后,将能够保障公司在该地区的客户需求,实现就近供应,既可以节约运输成本,又能有效降低产品运输时间,提升公司综合服务效率。

    该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未来实现集团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的战略举措,项目建成后,不仅能够有效降低公司整体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经营业绩,扩大整体竞争优势,更是公司未来进一步拓展市场,与下游客户开展战略合作的重要平台,项目前景广阔。

    3、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70,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3,084.8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915.18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额30,000万元,使用前次超额募集资金14,866.38万元,其余部分通过公司自筹及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建设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项目投资额(万元)比例(%)
     建设投资63,084.82100.00
    1工程费用49,254.5978.08
    1.1建筑工程费用10,539.7516.71
    1.2设备购置费36,871.2858.45
    1.3安装工程1,843.562.92
    2其他费用9,157.4014.52
    3预备费4,672.837.40

    (二)咸宁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设达产年产能1,000万件/年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生产基地,主要生产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产品,包括年产400万件高强度轻型钢制乘用车车轮和年产600万件高强度轻型钢制商用车车轮。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杭瑞高速公路崇阳县城出口连接线与106国道交界处。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设备购置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其中土建工程主要为钢结构生产车间、办公及生产辅助设施及相关道路硬化和绿化工程的建设,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158,800平方米,其中钢结构生产车间132,007平方米,办公及生产辅助设施建筑面积25,116平方米,污水处理厂1,677平方米。新增设备700台(套),包括一套进口美国轿车轮辋生产线。

    本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自2011年2月到2012年7月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咸宁兴民钢圈有限公司。

    2、项目前景

    本项目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实现年产1,000万件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产品,其中,无内胎车轮600万件/年,包括乘用车小无内胎车轮400万件/年和大无内胎200万件/年,有内胎车轮400万件,将有效缓解公司现有产能不足的瓶颈,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钢制车轮产品和品牌起到重要作用,推动公司产品向专业化、规模化迈进。

    本项目产品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水平,该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技术含量、品牌声誉和附加值,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本项目实施地点为湖北省咸宁市,湖北省是我国重要的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辐射范围包括华东、华南、西南以及中部等地区,汽车零部件工业产业优势突出,目前湖北规模以上零部件企业已近2,000家。本项目建成后,将使得公司可以就近供应北汽福田长沙汽车厂、重庆长安、厦门金龙等大型整车制造商,同时利用自身竞争优势不断开拓新客户资源,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客户服务。同时,公司可以通过就近向武钢等钢材供应商采购,降低原材料成本,提高产品综合竞争力。

    该项目的实施,将使得公司具备在我国华东、华南、西南以及中部等地区直接面向下游客户的能力,能够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和生产成本,提高下游客户服务效率和质量,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回报,符合我国汽车产业战略方针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向集团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项目前景广阔。

    3、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70,076.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3,255.3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820.69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额70,076.00万元。建设投资明细如下:

    序号项目投资额(万元)比例(%)
     建设投资63,255.31100.00
    1工程费用53,552.0684.66
    1.1建筑工程费用19,176.1430.32
    1.2设备购置费33,374.6852.76
    1.3安装工程1,001.241.58
    2其他费用6,691.1810.58
    3预备费3,012.074.76

    第五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兴民钢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获配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已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准;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件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合法、有效。

    第七节 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47,200,000.00股股份已于2012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2012年4月25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票价格在2012年4月25日不除权。

    本次发行对象共6名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2012年4月25日起锁定期为12个月。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保荐书》和《关于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

    (二)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和《关于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1、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电话:0535-8880188

    传真:0535-8880222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0层

    电话: 0755- 82130429

    传真: 0755- 82133415

    3、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2-015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对中国钢制车轮反倾销

    反补贴事件做出最终终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3月23日,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布了《关于美国对中国钢制车轮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事件终裁结果的公告》。公告称美国商务部终裁裁定:中国钢制车轮的生产商或出口商在美国销售钢制车轮时存在倾销行为。公司适用63.94%的反销税率和32.62%的反补贴税率。

    根据美国调查程序,除商务部外,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终裁,此终裁结果才能认定从中国出口的此类产品是否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美国时间2012年4月1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六名委员全部投出否定票,终裁中国输美钢制车轮(直径在18至24.5英寸之间)未对美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案处理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做出否定终裁后,美国商务部据此不得对中国输美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关税。

    本案所涉及的公司产品在调查期内(2010年7-12月)对美出口额为人民币444万元,占公司2010年度营业收入的0.33%;2011年公司出口美国的该尺寸产品实现销售5,793,909.61元人民币,仅占公司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的0.38%。

    公司将快速恢复相关对美业务,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和提高在美市场份额。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2-016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实施了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47,200,000股,发行价格为12.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3,12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96,818,240.00元。

    上述非公开发行的47,2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2012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证券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210,400,000股相应变更为257,600,000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86,9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1%;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王志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86,924,000股,占公司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33.74%,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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