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蔡志端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荣建军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王珊珊 |
公司负责人蔡志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荣建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珊珊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2,558,364,523.75 | 2,437,287,951.21 | 4.97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33,188,972.04 | 413,469,999.45 | -19.42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0.7572 | 0.9397 | -19.42 |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4,650,845.50 | 不适用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6 | 不适用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0,281,027.41 | -80,281,027.41 | 不适用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8 | 不适用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8 | 不适用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8 | 不适用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50 | -21.50 | 减少24.61个百分点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52 | -21.52 | 减少24.11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9,632.2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5,000.00 |
| 债务重组损益 | -209,590.7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400.97 |
| 合计 | 48,640.4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3,753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57,091,949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廖强 | 5,124,86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河南鸿宝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肖可 | 2,480,829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张斌 | 1,653,232 | 人民币普通股 | |
| 齐岳强 | 1,32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黄彩艳 | 1,292,158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吴人俊 | 1,245,971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吴楚宇 | 1,171,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吕其镁 | 1,16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比例(%) |
| 货币资金 | 225,738,983.37 | 153,174,105.42 | 47 |
| 应收票据 | 120,365,894.25 | 41,095,323.09 | 193 |
| 其他应收款 | 5,030,671.21 | 37,001,105.91 | -86 |
| 固定资产 | 1,270,407,341.71 | 678,156,375.32 | 87 |
| 在建工程 | 411,195,769.10 | 1,059,381,654.82 | -61 |
| 工程物资 | 3,517,002.51 | 0.00 | 不适用 |
| 固定资产清理 | 15,832.70 | 0.00 | 不适用 |
| 预收款项 | 53,156,805.67 | 25,337,141.42 | 110 |
| 其他应付款 | 18,706,853.82 | 13,054,705.15 | 43 |
(1)货币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贷款到位;
(2)应收票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销售回款收到的票据增加;
(3)其他应收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末尚未收到的资产处置价款本报告期收回;
(4)固定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
(5)在建工程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
(6)工程物资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建项目尚未领用所购设备;
(7)固定资产清理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尚未清理完毕;
(8)预收款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收的固定资产处置价款;
(9)其他应付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收到的投标保证金增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成本 | 334,544,164.36 | 255,377,333.36 | 31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669,061.91 | 3,197,701.56 | -79 |
| 财务费用 | 27,284,183.16 | 13,517,929.46 | 102 |
| 资产减值损失 | 0 | -5,251,496.00 | 不适用 |
| 营业外支出 | 341,327.97 | 1,942,155.08 | -82 |
| 所得税费用 | 2,090,637.42 | 848,596.56 | 146 |
(1)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建项目达产产品产销量增加使营业成本增加,但因市场产能过剩价格下滑严重造成营业收入没有同比例增长;
(2)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增值税留抵增加使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银行借款增加导致利息增加;
(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控股子公司安彩液晶显示器件有限责任公司收回预付设备款,相应转回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期无;
(5)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处置固定资产产生损失,本期发生较少;
(6)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增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650,845.50 | 35,772,257.53 | 不适用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8,176.54 | -38,217,768.25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2,856,229.24 | -170,029,260.77 | 不适用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销售回款以票据结算增多;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新建项目付款比上年同期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河南安彩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新增银行借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与华飞彩色显示系统有限公司欠款纠纷一案(具体情况详见2011年1月20日、6月4日、9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华飞公司正在进行破产清算。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公司损失,公司仍将积极通过申报债权等多种方式追讨欠款。
2、2007年12月29日,公司与河南安飞电子玻璃有限公司签订《贵金属制品租赁协议》:租赁物为贵金属制品81件。2011年9月28日,河南安飞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宣告破产,其生产线(包含租赁我公司的贵金属)由河南国控宇飞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飞公司”)使用管理。为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公司于2012年3月份与宇飞公司签订了《贵金属制品租赁协议》,该批贵金属由宇飞公司租赁,宇飞公司大股东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亏损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光伏玻璃和浮法玻璃原片业务受产能过剩、行业竞争激烈影响,产品价格比去年同期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二是公司LOW-E镀膜玻璃和光伏二期镀膜玻璃等高附加值产品生产线均于三月底建成并试生产,一季度未对公司利润形成贡献;三是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12mm所有规格浮法玻璃产品、2.5mm光伏玻璃产品等新品试制工作,在丰富产品结构的同时对公司生产效率造成一定的影响。
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经过认真研究,认为目前公司进入的光伏太阳能行业虽然处于调整期,但仍属于国家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困难是暂时的,市场前景仍然广阔。为度过当前的困难时期,控制亏损,实现经营工作计划目标,二季度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增加光伏镀膜玻璃、LOW-E玻璃、2mm浮法玻璃等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比重;二是全面推进对标管理,采取各种方式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三是进一步找准产品市场定位,提升市场营销能力,提高市场份额和产品盈利空间;四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确保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42,617,087.14元。鉴于未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公司本报告期不分配股利。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志端
2012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07 股票简称:ST安彩 编号:临2012-12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4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2年4月18日采用传真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过程中其工作作风“勤勉、严谨、负责、扎实”,提交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提请续聘其担任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投资建设两个燃气联合加注站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四、关于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1.5亿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关联交易公告。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07 股票简称:ST安彩 编号:临2012-1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两个燃气联合加注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两个燃气联合加注站项目(以下简称“两个项目”),包括:安彩燃气光明路CNG/LNG联合加注站(以下简称“光明站”)、安彩燃气峨嵋大街CNG/LNG联合加注站(以下简称“峨嵋站”)。
●投资金额和比例: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个项目总投资3985.79万元(其中:光明站1635.53万元,峨嵋站2350.26万元),投资主体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或“公司”)。
●投资期限:两个项目同时开工建设,投资建设期均为12个月。
●预计投资收益率: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均销售收入13073.38万元(其中:光明站4331.25万元,峨嵋站8742.13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光明站、峨嵋站分别为17.93%和19.05%;资本金收益率光明站、峨嵋站分别为21.41%和23.01%;税后投资回收期光明站、峨嵋站分别为6.44年和6.29年;年平均净利润光明站、峨嵋站分别为194.27万元和337.55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两个项目建设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资金风险等主要风险。
●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两个项目尚需取得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消防支队消防意见等相关部门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发展燃气板块业务,提升公司燃气业务盈利能力,公司计划在安阳市区投资建设光明站和峨嵋站两个项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两个燃气联合加注站项目的议案》。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方案及效益分析
1、建设内容:建设两个燃气联合加注站项目,其中:光明站CNG标准站供气规模为10000Nm3/d,LNG站供气规模为20000Nm3/d;峨嵋站CNG母站供气规模为50000Nm3/d,标准站供气规模为10000Nm3/d,LNG站供气规模为20000Nm3/d。
2、项目投资: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个项目概算总投资3985.79万元(其中:光明站1635.53万元,峨嵋站2350.26万元),建设投资分别为1610.92万元和2320.2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分别为 24.61万元和30.03万元。可研项目概算总投资为初步匡算,公司将进一步细化概算投资。
3、资金来源:两个项目共需资金3985.79万元,其中公司自筹40%,即1594.32万元,剩余资金通过向商业银行贷款筹集。
4、建设地点和工期:建设地点分别位于安阳市区光明路和峨嵋大街;两个项目同时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均为12个月。
5、财务分析:按照两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均销售收入13073.38万元(其中:光明站4331.25万元,峨嵋站8742.13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光明站、峨嵋站分别为17.93%和19.05%;资本金收益率光明站、峨嵋站分别为21.41%和23.01%;税后投资回收期光明站、峨嵋站分别为6.44年和6.29年,年平均净利润光明站、峨嵋站分别为194.27万元和337.55万元。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具有节能及环保优势
21世纪人类面临着能源短缺和环境日益恶化的局面,节能和环保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天然气汽车是一种理想的低污染车,其尾气排放中CO下降约90%,HC下降约50%,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远远小于石油。与燃油汽车相比,天然气使用成本较低,节约燃料费约50%;与电动汽车相比,天然气汽车具有续驶里程长的优势。因此,天然气燃料是一种优良的汽车发动机绿色代用燃料。
2、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
本项目符合国家能源调整政策。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优质的能源,具有使用方便、热值高、污染小等特点,符合国家环保、节能、安全政策,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大气污染,属国家重点支持产业。
3、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近二十年来,燃气汽车发展较快,在一些发达国家已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我国随着 “西气东输”等大型国家项目的全面启动,国内燃气事业的发展将会是突飞猛进。
立足安阳市市场角度,市内目前使用天然气做为燃料的汽车主要为公交车、出租车和重型卡车等车辆,随着油价不断上涨及加气站的不断增多,人们对于以天然气为汽车燃料的认识也在逐步提高。同时,安阳市CNG/LNG汽车潜在市场较大,出租车、公交车、客车及货车的数量都非常大,公司通过开发潜在市场增强燃气盈利能力存在较为广阔的空间。
4、安彩高科投资建设该项目的优势
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西气东输豫北支线燃气业务,可为公司发展壮大燃气板块业务提供充足气源保障。
公司现有正常运营的CNG加气子母站及LNG液化气生产工厂,具有丰富的CNG/LNG生产经营经验,拥有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系统的生产管理体系、有效的成本管理体系,生产效率在区域内处于领先地位,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为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项目审批程序
按照相关规定,两个投资项目尚需取得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消防支队消防意见等相关部门批准。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本次拟投资的两个燃气联合加注站主要为公交车、出租车和重型卡车等车辆供应CNG/LNG燃料,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扩大燃气板块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燃气盈利能力。
(二)投资资金来源安排。两个项目共需资金为3985.79万元,其中公司自筹40%,即1594.32万元,剩余资金通过向商业银行贷款筹集。
(三)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具备充足的气源保障,两个项目建设规模合理,产品市场需求旺盛,有利于公司做强燃气板块业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项目建设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资金风险等。具体的说,主要的风险来自于下游CNG/LNG用气市场的培育速度、国家能源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成品油与天然气差价缩小、CNG/LNG用户用气气价承受能力、规模较大运营管理成本大等风险。
(二)为应对和防范风险,公司将做好以下工作:
1、加快两个联合加注站建设速度,尽可能提前完工。
2、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加大对天然气汽车业的扶持力度,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加快当地CNG/LNG汽车产业的发展。
3、利用自有的气源和价格优势在经营过程中采用促销活动吸引其他社会车辆改装及其他措施,以尽量回避、转移和分担风险。
4、科学管理,优化成本支出。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两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07 股票简称:ST安彩 编号:临2012-14
关于向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1.5亿元
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第一大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申请1.5亿元委托贷款,期限3年,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计算。
2、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关军占先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回避表决。
3、本次交易可缓解公司资金压力,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4、公司本次委托贷款行为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向投资集团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向投资集团申请1.5亿元委托贷款。
投资集团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委托贷款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01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因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关军占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次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次申请委托贷款金额为1.5亿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3000万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委托贷款行为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投资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
通讯地址: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22层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胡智勇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豫工商企410000100018980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要审批的,未获得批准前不得经营)
截止2010年底,投资集团净资产2,058,031万元,2010年实现净利润38,199万元。
三、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保证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向投资集团申请1.5亿元委托贷款,期限3年,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计算。该贷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拟向投资集团申请1.5亿元委托贷款,期限3年,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计算。
五、本次交易的动因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受光伏行业激烈竞争影响,公司2012年一季度亏损较多,资金较为紧张。为保证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向投资集团申请1.5亿元委托贷款。本次交易可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鹤喜先生、王京宝先生、齐二石先生事前一致认可本次交易,同意将本次交易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张鹤喜先生、王京宝先生、齐二石先生就本次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了该董事会会议,董事会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可缓解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安彩高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0日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