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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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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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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2-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控股 编号:2012-06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于2012年4月10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2年4月18上午10:00时在杭州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闻掌华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

    2011年报摘要见2012年4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163,775,722.9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2011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224,215,078.28元。本年拟不提取法定公益金与任意公积金。

    以公司2011年度末总股本1,246,617,504股为基数,拟每10股送红股1股并派送现金红利0.12(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39,621,160.4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84,593,917.83元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46,617,504股增至1,371,279,254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40万元,另外,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工作原因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2012-09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层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授权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层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规模从原有的2亿元增加至5亿元,具体投资品种包括:新股申购、基金申购、参与增发申购、国债认购、购买信托产品、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对上述资金进行具体操作。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2012-0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的议案》。

    (一)201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姓名职务2011年度薪酬(税前)
    闻掌华董事长94
    王爱明董事、总裁91
    翁永堂董事、副总裁55
    陈东东董事、财务总监54
    戴肇辉董事58.8
    金利国监事会召集人15
    张卫平职工监事10.8
    余荣生副总裁49.5
    王勤董事会秘书12.1
    合 计 440.2

    公司副董事长潘刚升、公司监事边海峰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本届独立董事津贴依据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标准(5万元/人/年)标准执行。

    其中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

    互经济担保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临2012-08《关于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2年5月11日(周五)上午10:00在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年5月11日(周五)上午10 :00。

    二、会议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F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 审议《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审议《公司董事、监事2011年度薪酬的议案》。

    8、 审议《关于继续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

    四、听取报告事项:

    1、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5月8日(周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六、参加会议办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12年5月9日(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

    1:00-4;00时。

    3、登记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四楼。

    4、会期半天,会议人员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5、联系人:王勤、张莉

    邮政编码:310005

    联系电话:0571-88301613、88301388

    传 真:0571-88301607

    特此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0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说明:

    1、若委托人未标明投票意见,则视为可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2、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控股 编号:2012-07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杭州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鼎成”)、 美都控股德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置业”);

    ●担保金额:

    本次为杭州鼎成提供人民币9,6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德清置业提供人民币3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9,6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2年4月18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47,6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44,6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2年4月18日召开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杭州鼎成因房地产项目工程开发建设,需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建行高新支行”)申请人民币16,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贷款,借款期限为三年。公司同意杭州鼎成向建行高新支行申请人民币16,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贷款,借款期限为三年,并同意为上述该项贷款中的9,6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德清置业因(2009)010-3号地块房地产项目工程开发建设,需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德清县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贷款,借款期限为三年。公司同意德清置业向农行德清县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贷款,借款期限为三年,并同意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已于2011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9亿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截止2012年4月18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47,6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4,600万元,均无逾期担保,尚未超出以上规定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鼎成的基本情况如下:

    杭州鼎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现持有杭州鼎成60%的股权,浙江宝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杭州鼎成40%的股权。

    杭州鼎成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点:杭州余杭区良渚镇十六街区11幢1104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该公司主要开发余政挂出(2009)62号地块房地产项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杭州鼎成总资产为20,575万元,负债总额为15,612万元,资产负债率75.88%,2011年尚未实现收入,净利润-14万元。

    2、德清置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德清置业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德清置业100%的股权。德清置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点:德清县武康镇武源街716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该公司主要开发德清县武康镇城东新区(2009)010-1、2、3号三幅地块房地产项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德清置业总资产为35,978万元,负债总额为26,312万元,资产负债率73.13%,2011年尚未实现收入,净利润-223万元。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的意见

    本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上述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目前上述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2年4月18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47,6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44,600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控股 编号:2012-08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中宝”)

    ●担保金额:

    本次公司同意继续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以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2年4月18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47,6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44,6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2年4月18日召开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与新湖中宝建立以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双方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互保的贷款合同仅限于各自向债权银行签订的贷款到期日在2015年4月30日之前的贷款合同。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总裁王爱明先生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湖中宝的基本情况如下: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股票代码为600208,股票简称为新湖中宝,注册资本为621,071.5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林俊波,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中山路禾兴路口,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批发、零售: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竹材、家俱、黄金饰品、珠宝玉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机电设备、煤炭。进出口业务(详见外经贸部批文)。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广告及设计制作发布。附设酒店、社会停车。

    截止2011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408,903.69万元,总负债为2,454,470.21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72%;201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02,035.7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67,554.50万元,净利润为57,524.29万元。(以上数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新湖中宝公布的最近一期定期报告)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的意见

    新湖中宝经营业绩良好,担保贷款拟用于补充经营流动资金,上述担保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较大的风险,在实施时本公司将通过互保措施,以有效保障本公司的利益。公司与新湖中宝进行互保加强了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2012年4月18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47,600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44,600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控股 公告编号:2012-09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09]201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3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801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988.42万元后,主承销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5日划入本公司在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三墩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为:201000057812673)人民币88,812.58万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812.58万元后,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88,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9年6月9日出具了中准验字(2009)第5002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

    ①200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20,498.22万元(包括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9,054.88万元);

    ②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30,717.48万元;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29,368.75万元。截至2011 年12 月31日,募集资金合计已投入项目80,584.45万元,其中:宣城美都新城项目累计投入39,690.01万元,灌云美都新城项目累计投入28,420.31万元,琼海半岛花园项目累计投入12,474.13万元。截至2011 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80,584.45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84,584.4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3,415.5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已经本公司2007年8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08年1月17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2009年6月4日,本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三墩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四个专项账户。其中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三墩支行存款账户为:20100005781267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支行存款账户为:120528001900116182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存款账户为:0706014210005585;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存款账户为:17803001070192。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三墩支行201000057812673募集资金专户6.82
     定期存单3,267.2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支行营业部1205280019001161822募集资金专户0.9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0706014210005585募集资金专户1,876.19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7803001070192募集资金专户0.84
    合 计  5,152.02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上述账户资金存储余额为5,152.02万元,与截至2011年12月31日尚未投入的金额3,415.55万元,差额为1,736.47万元,主要是由以下两方面原因所致:

    (1)募集资金存放利息收入导致账户资金余额增加1,813.90万元。

    (2)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由下属公司实施,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发资金支付,公司按计划提前拨付资金至下属公司,并由下属公司根据具体合同对外付款,目前已拨至下属公司但尚未完成对外付款的募集资金77.43万元。

    (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2009年6月,本公司和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三墩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0年3月25日,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部分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10年9月16日全部归还。

    2010年9月20日,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部分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11年3月11日全部归还。

    2011年3月16日,公司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部分募集资金公司已于2011年9月14日全部归还。

    2011年10月28日,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已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期末尚未归还。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

    经核查,金元证券认为:美都控股201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1年

    编制单位: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8,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368.7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0,584.4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宣城美都新城42,00042,00042,00015,944.1039,690.01-2,309.9994.50不适用218.42不适用
    灌云美都新城28,00028,00028,0006,006.4228,420.31420.31101.50不适用520.01不适用
    琼海半岛花园18,00018,00018,0007,418.2312,474.13-5,525.8769.30不适用-241.59不适用
    合 计 88,00088,00088,00029,368.7580,584.45-7,415.5591.57-496.8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未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未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09年5月31日预先已投入金额9,054.88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0年二次各8,000万元,2011年一次8,000万元、一次4,000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有4,000万元由于未到使用期限而尚未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止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投入金额”仅指募集资金到账后实际投入使用的金额。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取得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控股 公告编号:2012-10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四次监事会于2012年4月18日下午13:30在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11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

    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163,775,722.9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后,2011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224,215,078.28元。本年拟不提取法定公益金与任意公积金。

    以公司2011年度末总股本1,246,617,504股为基数,拟每10股送红股1股并派送现金红利0.12(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39,621,160.4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84,593,917.83元结转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46,617,504股增至1,371,279,254股。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公司严格依法运作,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财务帐目清楚、会计档案和财务管理均符合规定的财务制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特此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