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2-008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12 年 4 月18 日在创新之家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其中现场表决的董事4名,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 3 名。会议由丁磊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 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2011年度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2012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2012年经营计划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案
2011年度,经审计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为466,965,659.91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4,814,683.35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481,468.3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64,694,569.70元,扣除2010年度现金红利分配154,868,955.00元,2011年度可分配利润合计为1,648,309,806.27元。
公司拟以2011年度末总股本1,548,689,5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309,737,910元。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在综合考虑资信情况、服务质量等因素后,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2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对于其2012年度的报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2011年度收费标准确定。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2011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关于公司2012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12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预计公司2012年度在2011年末原有贷款72亿规模上需新增融资规模约12亿。为此,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4亿元的贷款,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为2011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6月15日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4.20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2-009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 4 月 18 日在创新之家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濮近兴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 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
2.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公司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1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4.20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2-010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2011年度配股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45号文核准,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7日至8月13日实施配股,募集资金25.64亿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和登记费等费用后的余额为25.37亿元。配股募集资金已于2008 年8月15日完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8)11938号验资报告。
2008年公司使用配股募集资金16.28亿元;2009年公司使用配股募集资金6.22亿元;2010年公司使用配股募集资金2.01亿元,2011年公司使用配股募集资金0.37亿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共使用募集资金24.88亿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49亿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07年1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08年8月20日与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有部分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电港公司”)负责实施,包括集电港43号地块项目、集电港三期――南块项目、集电港B区1-6北地块项目和集电港B区1-7北地块项目。集电港公司于2008年11月20日分别与工商银行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业务三部、农业银行上海市金桥支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外滩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 序号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 1 |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 | 310066865018010049074 | 75,756.21 |
| 2 |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 | 1001145719006912782 | 0 |
| 3 |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业务三部 | 310066865018010052910 | 29,597.74 |
| 4 |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金桥支行 | 03429500040003375 | 26,419,240.75 |
| 5 | 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外滩支行 | 11009476635401 | 29,114,388.23 |
| 合计 | 55,638,982.93 |
注: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以上账户余额包括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配股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亿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5.3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3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8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收购集电港40%股权 | 5.38 | 5.38 | 5.38 | 0 | 5.38 | 0 | 100 | 0.57 | 否 | 否 | ||
| 收购微电子港31.4%股权 | 7.08 | 7.08 | 7.08 | 0 | 7.08 | 0 | 100 | 0.76 | 是 | 否 | ||
| 收购快标厂房 | 0.68 | 0.68 | 0.68 | 0 | 0.68 | 0 | 100 | 0.035 | 是 | 否 | ||
| 收购一期标准厂房 | 2.22 | 0 | ||||||||||
| 张江高科苑项目 | 4.20 | 2.52 | 2.52 | 0 | 2.52 | 0 | 100 | 2009年7月竣工 | -0.07 | 否 | 否 | |
| 集电港43 号地块项目 | 3.25 | 3.25 | 3.25 | 0 | 3.25 | 0 | 100 | 2010年5月竣工 | 0.16 | 否 | 否 | |
| 集电港三期—南块项目 | 3.51 | 3.51 | 3.51 | 0.24 | 3.51 | 0 | 100 | 2009年11月竣工 | -0.04 | 否 | 否 | |
| 集电港三期—北块项目 | 4.65 | 0 | ||||||||||
| 集电港B 区1-6 北地块项目 | 1.44 | 1.44 | 1.44 | 0.03 | 1.20 | 0.24 | 83.33 | 2010年1月竣工 | 0.04 | 否 | 否 | |
| 集电港B 区1-7 北地块项目 | 1.51 | 1.51 | 1.51 | 0.10 | 1.26 | 0.25 | 83.44 | 2010年1月竣工 | -0.02 | 否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 | 0 | ||||||||||
| 合计 | — | 38.92 | 25.37 | 25.37 | 0.37 | 24.88 | 0.49 | — | — | 1.435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说明 (分具体募投项目) | 5) 集电港B区1-6北地块项目,因工期延迟导致原出租计划延期,同时引进知名产业客户给予一定的租金优惠。 6) 集电港B区1-7北地块项目,项目工期延迟导致原出租计划延期,2011年下半年启动招租工作。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
2.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5.37亿元配股募集资金已使用24.88亿元,尚余0.49亿元存放于监管账户中。同时25.37亿元募集资金累计产生利息收入0.27亿元,其中0.12亿元已用于张江高科苑项目的开发(张江高科苑项目实际总投入金额2.64亿),0.01亿元已用于集电港43号地块项目的开发(集电港43号地块项目实际总投入金额3.26亿),0.07亿元已用于集电港三期南块项目的开发(集电港三期南块项目实际总投入金额3.58亿),尚余0.07亿元存放于监管账户,监管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为0.56亿元,将全部用于集电港B 区1-6 北地块项目、集电港B 区1-7 北地块项目的后续开发支出。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收购集电港40%股权”的部分价款,截至2008年8月15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该项目收购价款共274,427,107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274,427,107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在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前,集电港公司已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配股资金投入项目“集电港43号地块”、“集电港三期南块”、“集电港B区1-6北地块”和“集电港B区1-7北地块”的部分款项,截至2008年11月30日,集电港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上述四个项目款项240,011,263.28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集电港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以上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配股保荐人也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已披露的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2-011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会议时间:2012年6月15日14:00
会议地点:龙东商务酒店2楼多功能厅
(上海浦东龙东大道3000号张江集电港3号楼二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
2. 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
3. 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2012年财务预算报告
4. 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12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2年6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2012年6月11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抵达时间为准)。参会股东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复印件(法人股东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通讯地址:上海松涛路560号8B张江高科股东大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201203
传真:(021)50802797
五、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范围(是否具有表决权;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 (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章:
签署日期:
受托人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