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2012-008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20日在辽宁时代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总数61,768,421股,占公司总股本58.27 %。会议由董事长王忠岩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逐项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1,768,42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1,768,42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61,768,42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415,559.42元,母公司净利润-12,791,076.38元,根据《公司法》和《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本年不计提盈余公积。本年度净利润14,415,559.4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6,330,902.29元,2011年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746,461.71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贸易业和地产业实际经营情况,本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送股。公司年度可分配利润形成的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
同意61,768,42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2011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金额为233,756,880.01元。公司拟以总股本106,000,000股为基数,以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总计转增74,200,000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180,200,000股,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59,556,880.01元。
同意61,768,42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61,768,42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61,768,42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1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公司2011年度支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审计费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
同意61,768,42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61,768,42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在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内,拟向独立董事支付津贴每位每年人民币5万元(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同意61,768,42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将继续按照与各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进行交易。
由于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此项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
同意1,715,79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向银行申请总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转及其他可能的支出,公司2012年拟向包含但不限于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申请总计等值壹拾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及贸易融资。
同意61,768,42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辽宁时代集团熊岳印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为熊岳印染向中国银行营口开发区支行续贷的授信总量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一年。
同意61,768,421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集团向中信银行大连中山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10,00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由于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此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
同意1,715,7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辽宁时代制衣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由于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此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
同意1,715,7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辽宁时代集团凤凰制衣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由于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此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
同意1,715,7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辽宁时代熊岳制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由于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此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
同意1,715,7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车燕华律师、赵妍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签署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