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7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 年04月19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丽华提交的《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罗丽华于 2012 年04月18至2012 年04月19日通过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98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罗丽华 | 大宗交易 | 4月18日 | 10.20 | 10,000,000 | 2.38% |
大宗交易 | 4月19日 | 10.47 | 10,985,000 | 2.62% | |
合 计 | 20,985,000 | 5.00%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罗丽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115,861,350 | 27.61% | 94,876,350 | 22.6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965,338 | 6.90% | 7,980,338 | 1.90% | |
高管锁定股 | 86,896,012 | 20.70% | 86,896,012 | 20.7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罗丽华女士仍持有公司94,876,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6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0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8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0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2年04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9,456,212.41元,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2012-030号公告(刊载于2012年0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2年0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详见公司于2012年0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二)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效益,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以定期存款方式管理和存放3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剩余部分仍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分别与相关银行就闲置募集资金转存定期存单事宜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公告》详见公司2012-031号公告(刊载于2012年0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2年0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0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9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0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2年04月17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传真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9,456,212.41元,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2012-030号公告(刊载于2012年0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2年0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详见公司于2012年0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0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0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04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0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经询价后双方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特定发行对象的发行方式,于2012年3月2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30元。截至2012年3月26日,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495,180,000.0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482,180,000.00元(已扣除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用),减除相关发行费用2,1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12]京会兴验字第0101004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非公开发行预案及董事会决议公告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包括: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1 | 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 27,000 |
2 | 年产500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 15,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 |
合计 | 48,000 |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最多不超过48,00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先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再以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投资建设上述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增资,由其全面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2年4月13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00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44,910,940.82元,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4,545,271.59元,共计投资49,456,212.41元,明细情况如下(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支出明细 | 已付款金额 |
1 | 年产500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 购买工艺设备 | 8,842,960.20 |
液压设备加工厂房 | 21,755,320.00 | ||
其他工程建设费用 | 3,398,000.00 | ||
安装工程 | 1,400,000.00 | ||
其他费用及预备费 | 9,514,660.62 | ||
小计 | 44,910,940.82 | ||
2 | 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 购买工艺设备 | 273,000.00 |
其他费用及预备费 | 4,272,271.59 | ||
小 计 | 4,545,271.59 | ||
合计 | 49,456,212.41 |
上述投入资金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2012)京会兴核字第01011826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方案: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49,456,212.4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傅代国、韩颖梅、王树众经审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49,456,212.41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认为:同意公司以49,456,212.41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唐宏、杜晓希经核查后发表意见认为:
川润股份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置换金额与预先实际投入的自筹金额一致,并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核,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川润股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安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人同意川润股份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监事会出具的《关于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0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1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
转为定期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11年12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2年1月31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00万股新股。公司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1,000万股(含11,000万股)。
2012年3月26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2012]京会兴验字第01010042号《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3月26日止,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86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5,1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5,18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2年4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液压”)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国金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2年4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12年4月19日活期账户余额 |
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 | 101901040004886 | 15,000 | 15,000 |
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73090154500000553 | 12,000 | 12,000 |
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73090154500000545 | 15,000 | 15,000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73090154500000352 | 6,000 | 6,000 |
三、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情况
根据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安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确保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一年、六个月、三个月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利率将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利率。
拟转为定期存单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存款银行 | 金额(万元) | 期限 | 利率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 | 13,000.00 | 一年 | 3.50%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 | 2,000.00 | 六个月 | 3.30% |
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8,000.00 | 一年 | 3.50% |
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000.00 | 六个月 | 3.30% |
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000.00 | 三个月 | 3.10% |
6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5,000.00 | 六个月 | 3.30% |
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3,000.00 | 三个月 | 3.10% |
合计 | 34,000.00 |
公司、川润液压、国金证券将分别与上述银行就该闲置募集资金转为一年、六个月、三个月定期存款事宜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时公司将在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承诺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后其本金和利息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公司不得对转存定期的存单设定抵押。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支取。
四、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国金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唐宏、杜晓希作为保荐代表人,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川润股份、川润液压将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已经川润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川润股份、川润液压将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国金证券同意川润股份、川润液压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