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天目 编号:临2012-10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获悉: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杭州中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1]浙杭执民字第96号),沈素英诉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现代联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杭州中院作出的[2010]浙杭商初字第9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执行需要,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将现代联合持有的本公司8,78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扣划至沈素英名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012年4月19日完成股权划转手续。
本次股权变动后,现代联合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733,4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10%;沈素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7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21%。截至2012年4月19日,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长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城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9,908,9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35%,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天目 编号:临2012-11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延期整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意见函的公告》(详见本公司临2012-08号公告)。由于所涉问题情况较为复杂,公司对相关问题的调查仍在进行中,无法按原定计划披露整改报告。经浙江证监局同意,公司将于5月5日之前披露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天目
股票代码:600671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素英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村西直路23号
股份变动性质:新增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2 年4 月19日
声明
1、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了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上市公司、*ST 天目:指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沈素英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村西直路23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无。
二、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法院裁定强制扣划取得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不会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情况
*ST 天目的股东杭州现代因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借款纠纷诉讼案,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执行裁定书》编号:(2011)浙杭执民字第96-2号),杭州现代持有的*ST 天目8,7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ST 天目总股本的7.21%)强制扣划给信息披露义务人。2012年4月19日,上述8,780,000.00股股票由法院依法强制扣划至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下,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了上市公司7.21%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权质押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三)本次股份强制执行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双方没有就股份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没有就杭州现代持有、控制的*ST 天目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六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经司法强制扣划取得*ST 天目股份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ST 天目股份的行为。
五、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以及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六、备查文件
沈素英身份证复印件。
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沈素英
签字:
签署日期:2012年4月1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ST天目
股票代码:600671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130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ST天目、上市公司 指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现代联合 指 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130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5年10月 18日
法定代表人:章鹏飞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100000006472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批发、零售: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脑及配件,电子通讯器材,纺织品;服务:市场经营管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经营期限:二OO五年十月十八日至二O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0779284122
通讯地址:杭州市玉古路188号现代国际大厦20楼
主要股东:章鹏飞出资4475万元,占股本的89.5%;章丽萍出资525万元,占股本的10.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介绍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现代联合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持有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形。
第二节 持股目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的计划,届时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及时披露。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现代联合因与沈素英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执行裁定书》编号:(2011)浙杭执民字第96-2号),现代联合持有的*ST 天目8,78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ST天目总股本的7.21%)强制扣划给沈素英。2012年4月19日,上述8,780,000股股份由法院依法强制扣划至沈素英名下,现代联合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少8,780,00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权质押冻结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现代联合持有*ST天目14,733,412股,其中14,100,000股已质押,14,733,412股已被冻结。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ST天目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天目
股票代码:600671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深圳长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3:深圳城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4:天津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份变动性质:新增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2年4月20日
声 明
1、本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履行本报告书中所涉及义务的能力。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了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1:指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指深圳长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3:指深圳城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4:指天津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市公司、*ST天目:专指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披露义务人1:企业名称: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披露义务人2: 企业名称:深圳长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披露义务人3: 企业名称:深圳城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总额:4100万(人民币)
主要出资人:深圳市长城国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30万元,持
有合伙企业8.05%出资份额;深圳长城国汇股权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出资3770万元,持有合伙企业91.95%
出资份额。
披露义务人4:天津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长城国汇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1、信息披露义务人2、信息披露义务人3的控股股东为深圳市长城国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4的控股股东为深圳长城国汇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深圳市长城国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深圳长城国汇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宋晓明。其中,宋晓明持有深圳市长城国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4.63%股权;深圳长城国汇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由普通合伙人深圳长城国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控制,普通合伙人负责企业经营及决策,其他两名有限合伙人不参与企业经营及决策,宋晓明作为深圳长城国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普通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62.5%出资份额。宋晓明简历如下:
宋晓明,男,1974年出生,毕业于中山大学国际金融专业,1997年起任职于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广州子公司,2007至2008年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深圳市长城国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国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首席执行官。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图
■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ST天目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发展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天津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2年4月10日至4月13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继续买入了上市公司716 ,5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59%。
同时,因上市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持有的878万股股份于2012年4月19日过户给沈素英,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直接控制人。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天津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2012年4月6日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累计购买上市公司股份716 ,5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59%。具体情况如下:
■
除2011年7月26日、2011年12月28日和2012年4月6日提交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起前6个月内,没有其他买卖*ST天目的行为。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宋晓明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长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宋晓明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深圳城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宋晓明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天津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宋晓明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临安市苕溪南路78号 |
股票简称 | *ST 天目 | 股票代码 | 600671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沈素英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地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村西直路23号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直接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无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列 | 持股数量:8,780,000.00股 持股比例:7.2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章鹏飞 | 男 | 董事长、 总经理 | 中国 | 中国 | 否 | 现代联合控股集团 董事长 |
徐一宁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现代联合控股集团党委书记、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临安市 |
股票简称 | *ST天目 | 股票代码 | 600671 |
信息披露 义务人名称 | 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23,513,412股 持股比例:19.3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8,780,000股, 变动比例:-7.2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无 |
企业名称 | 出资总额/ 注册资本 | 出资比例(%)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委托代表 |
深圳市长城国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680万元 | 24.63 | 深圳 | 投资管理 并购咨询 | 张兰永 |
深圳长城国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000万元 | 62.5 | 深圳 | 股权投资 | 宋晓明 |
深圳长城汇理投资企业(普通合伙) | 1000万元 | 92 | 深圳 | 股权投资 | 宋晓明 |
天津汇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99 | 天津 | 股权投资 | 宋晓明 |
交易时间 | 本次增持股份 | 本次减持股份 | ||
股数(股) | 价格区间(元/股) | 股数(股) | 价格区间(元/股) | |
2012年4月 | 716 ,525 | 9.84-10.51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 地 | 杭州市 |
股票简称 | *ST 天目 | 股票代码 | 600671 |
信息披露义务 人一 | 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注册地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心2601 |
信息披露义务 人二 | 深圳长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注册地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三 | 深圳城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注册地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四 | 天津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注册地 | 天津市津汉公路13888号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1号楼1140号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人 | 有√ 无□ |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否□ | 公司直接控制 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持股数量:19,192,428股 持股比例:15.76% | ||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列 | 持股数量:19,908,953股 持股比例:16.35% | ||
来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 是√否□ |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 是√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