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4 证券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2-23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邹剑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卫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青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资产总额(元) | 2,398,112,821.01 | 2,632,784,310.38 | -8.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948,065,693.67 | 2,011,202,138.88 | -3.14% |
总股本(股) | 240,000,000.00 | 120,000,000.00 | 10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8.12 | 16.76 | -51.55%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316,949,880.41 | 306,287,860.11 | 3.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131,063.05 | 10,107,829.53 | -249.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2,460,121.50 | -90,084,759.49 | 41.77%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2 | -0.50 | 56.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6 | -20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6 | -20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6% | 2.51% | -3.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1% | -0.55% | -0.16% |
注:公司于2012年3月29日完成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10股转增10股派4元现金),本报告中上年同期相关指标计算说明如下:
1、上年同期“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计算以18,000万股(9,000*2)为分母;
2、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计算以18,000万股(9,000*2)为分母。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6,10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钱春芳 | 866,266 | 人民币普通股 |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318,260 | 人民币普通股 |
黄松如 | 297,852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松林 | 283,848 | 人民币普通股 |
沈素芳 | 259,11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万可实业有限公司 | 238,13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鹏信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163,278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晓霞 | 14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世涛 | 13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主要原因:
1、应收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75.26%,主要系募集资金增加计提利息收入;
2、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同期减少81.05%,主要系企业收到上年度末的出口退税款,导致期末应收出口退税减少;
3、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3,741,535.17元,主要系厂房零星装修支出增加;
4、在建工程较上年同期增加48.03%,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基建项目支出较多;
5、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38.51%,主要系公司收到的货款归还短期发票融资款;
6、应付票据较上年同期减少37.84%,主要系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到期的应付票据款;
7、应交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206.42%,主要系期末留抵进项税金增加;
8、应付利息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出口发票融资时间短,金额较小,未计提利息支出;
9、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同期减少34.11%,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其他款项减少;
10、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同期增加832,596.38元,主要系报告期末预提租金及水电费;
11、股本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系3月底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主要原因: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73.95%,主要系报告期公司营业税及附加税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0.2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支付出口信用保险最低保费;
3、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1.8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加大创新项目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增加;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80.88%,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存款计提利息收入;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24809.79%,主要系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减值准备;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18.96%,主要系报告期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相对稳定,较去年同期相比,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大幅度减少;
7、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22,534.24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投资产生的收益;
8、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23.07%,主要系公司承接高新项目研发收到政府补助款增加;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1.10%,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盈利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三、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主要原因: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2.6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到上年度末应收账款回款增加所致;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22,534.24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投资收益产生的现金流入;
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99,500,000.00元,主要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投资到期的现金流入;
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1.5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构建在建工程和购买生产设备产生的现金流出增加;
5、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99,500,000.00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投资产生的现金流出;
6、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无借款事项;
7、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535,660.98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支付的承兑汇票保证金收回;
8、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3.7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偿还到期出口发票融资增加;
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9112.55%,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公司进行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10股转增10股派4元现金);
1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无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120.19%,主要系汇率变动而导致的外币资产及负债产生对现金流的影响。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诉讼民事判决
东莞东城威仪塑胶电子制品厂诉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ZL02250262.9),至报告公告日,该案件维持公司2011年年报披露情况。
2、所得税税率调整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于2012年3月到期,鉴于公司后续研发费用将在各子公司列支,公司不再继续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因此所得税税率由15%调为25%。
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目前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税率。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二、张泉、魏罡、曾建宝、刘才庆、蔡坤平、赵军定、高兰洲、陈海洲、方敏、屠根林、庄文胜11 名自然人股东和天津雷石信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邹剑寒、李五令、张泉、曾建宝、魏罡、高兰洲、刘才庆 | 二、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三、在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严格履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实际控制人邹剑寒、李五令 | 3.不向其他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4.如果未来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发行人存在同业竞争,将本着发行人优先的原则与发行人协商解决。 | 严格履行 |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 | |||
2012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为: | 60.00% | ~~ | 90.00% |
预计2012年1-6月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为:60.00%-90.00%。 | ||||
2011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6,217,594.46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上半年新建项目无法完全投入,产能无法完全释放。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03月05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诺安基金 | 已披露的公司经营情况 |
2012年03月07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湘财证券、安信证券、景林资产、鹏华基金 | 已披露的公司经营情况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剑寒
201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