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2-02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牟金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鲍臻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飞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资产总额(元) | 3,269,168,079.59 | 2,762,303,753.25 | 18.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869,690,929.31 | 1,775,829,768.63 | 5.29% |
总股本(股) | 396,992,550.00 | 396,992,55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71 | 4.47 | 5.37%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659,411,796.96 | 568,043,398.02 | 16.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4,380,260.68 | 67,105,923.79 | 25.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0,778,632.12 | 85,094,006.48 | 6.68%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3 | 0.35 | -34.2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18 | 1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18 | 1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64% | 7.32% | -2.6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61% | 7.26% | -2.6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014.8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88,75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4,041.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85,604.12 | |
合 计 | 485,089.99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17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 类 | |
牟金香 | 38,684,07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 12,9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兴全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917,66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农业银行-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837,584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建郎 | 11,67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东志刚 | 10,572,43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交通银行-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709,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1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王江涛 | 5,095,718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增减变动分析: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增加83.06%,主要系公司2月份发行了公司债券,导致货币资金大幅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期初减少47.76%,主要系公司发行了公司债券后偿还债务所致。
3、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增加2027.15%,主要原因系公司计提了应发的员工工资及奖金所致。
4、报告期末应付债券和应付利息比期初增加,主要是由公司2月份发行公司债券和计提利息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增减变动分析:
1、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3,415,200.51元,增长比例为62.10%,主要原因系本期计提了股权激励费用以及研发费用投入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多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4,722,707.07元,增长比例为110.31%。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计提了公司债券的利息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067,846.32元,增长比例为274.37%。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计提了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489,766.81元,增长比例为124.10%。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所。
5、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608,106.46元,增长比例为314.42%。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固定资产报废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增减变动分析:
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78,527,061.49元,增长比例为2233.40%。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发行了公司债券收到款项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1、债券名称: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1联化债
3、债券代码:112059
4、信用评级: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鹏元资信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5、担保方式:无担保
6、债券面额(元):100.00
7、债券期限(年):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债券利率(%):7.30
9、计息方式:固定利率
10、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1、发行总额(元):630,000,000.00
12、发行价格(元):100.00
13、发行日:2012-02-21
14、上市日:2012-03-16
15、兑付日:每年的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6、承销商:主承销商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8、备注:
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1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回售条款: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自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关于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的具体情况详见《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12-010)。
截至2012年3月31日,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证券简称:11联化债;证券代码:112059)前十名持有人情况:
单位:张
序号 | 证券账户名称 | 持有数量 |
1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 |
2 |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0,000 |
3 | 中信银行-中银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0,000 |
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300,000 |
5 |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0,000 |
6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0,000 |
7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0,000 |
8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5,510 |
9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 |
10 | 中国工商银行-兴全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000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牟金香、张有志、东志刚(离任)、张贤桂、郑宪平(离任)、彭寅生、鲍臻湧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牟金香、张有志、东志刚(离任)、张贤桂、郑宪平(离任)、彭寅生、鲍臻湧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报告期内均遵守了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
2012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20.00% | ~~ | 5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20%-50%。 | ||||
2011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9,466,369.86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公司持续加强产品市场开拓,主要产品销售稳定增长; 2、公司狠抓研发创新和工艺改进,加强各经营环节管理,努力降低费用。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共接待机构来访3批次,与投资者保持了良好沟通,未出现提前泄露公司尚未披露信息的状况。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牟金香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10时
2、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耀达酒店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4、会议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牟金香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18,139,3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9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和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18,139,308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2、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18,139,308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3、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18,139,308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4、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218,139,308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5、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18,139,308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18,139,308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代表黄娟女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对2011年度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斌先生、贺伟平先生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