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许敏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文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曙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资产总额 | 1,134,295,924.25 | 1,039,359,971.94 | 9.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826,062,198.14 | 827,717,688.96 | -0.20% |
总股本(股)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16 | 5.17 | -0.19%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187,831,419.09 | 139,744,853.35 | 34.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344,509.18 | 10,184,857.58 | 40.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77,334.77 | -8,206,734.08 | -8.17%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6 | -0.10 | 40.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6 | 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6 | 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2% | 1.30% | 上升0.4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2% | 1.28% | 上升0.54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95,450.0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07,916.2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1,766.8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372.99 | |
所得税影响额 | -413,778.10 | |
合计 | -869,850.4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7,63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林暄 | 3,428,572 | 人民币普通股 |
叶兴鸿 | 1,714,286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999,96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369,962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324,274 | 人民币普通股 |
孙三洪 | 235,84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佩玲 | 21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姜宝富 | 204,517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青 | 198,099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婧 | 188,738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长1,333.45万元,增幅为63.80%,是因为募集资金项目、子公司江苏新界和江西新界二期工程均处于建设期,在建工程和生产设备支出较大。 15、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长8,587.13万元,增幅为858.71%,主要是因为本期销售增长和为第二季度销售旺季备货,使公司对流动资金需求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子公司江西新界机电有限公司4#联合厂房工程项目与抚州市临川房屋建筑工程公司、浙江钢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于2011年7月14日、20日签订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暂估人民币1,171.36万元。截至2012年3月31日已履行的金额为730万元。二期工程机械设备与常州市卓信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青岛新东机械有限公司 、苏州振吴电炉有限公司分别于2011年5月14日、11月9日、4月13日、3月28日签订设备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2574.8万元,截至2012年3月31日已履行的金额为779.3万元。 (7)子公司江苏新界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就机床设备与南方机床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24日签订《设备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253.25万元。截至2012年3月31日已履行的金额为124.92万元。 |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实际控制人、 关联股东 | 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敏田、杨佩华夫妇及关联股东许鸿峰、王昌东、施召阳、王贵生、陈华青、王建忠、杨富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 | 严格履行 |
自然人股东 | 公司自然人股东叶兴鸿、林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 | 严格履行 | |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严格履行 | |
实际控制人 | 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敏田、杨佩华夫妇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新界泵业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并将保障新界泵业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无论是否获得新界泵业许可,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界泵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界泵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不利用新界泵业实际控制人等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新界泵业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新界泵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严格履行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公司董事会 | 2012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时承诺:1、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2、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3、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4、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 严格履行 |
控股子公司浙江老百姓泵业有限公司(原浙江新沪泵业有限公司) | 2011年7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收购浙江新沪泵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4,167,815.87元对新沪泵业进行增资,取得新沪泵业70%的股权。 新沪泵业原实际控制人沈云荣承诺:保证新沪泵业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净利润不少于250万元,保证2012年全年的净利润不少于800万元,若到期不能实现,则由沈云荣夫妇以现金补足;或以沈云荣夫妇拥有之新沪泵业的等额出资额无偿转让给公司。 | 严格履行 |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
2012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20.00% | ~~ | 50.00% |
2011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633,260.84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加大市场营销力度,销售业绩增长。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01.11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厦门普尔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公司上下游发展情况。 |
2012.03.12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公司上下游发展情况。 |
2012.03.14 | 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公司上下游发展情况。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许敏田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2-025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12年4月13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2年4月19日14:00;
2)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王建忠、郝云宏以及独立董事张咸胜、朱亚元、许宏印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敏田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2012年4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于2012年4月2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编号:2012-027)。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增资收购方鑫机电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1,306,875.14元增资收购方鑫机电,取得其70%的股权,拥有其控股权;并承诺本次增资收购方鑫机电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关于增资收购温岭市方鑫机电有限公司的公告》于2012年4月2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编号:2012-028)。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2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温岭市方鑫机电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及新界机电、西柯国际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与中国银行办理远期美元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6,900万美元,有效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同意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办理远期美元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1,530万美元,有效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同意孙公司台州西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办理远期美元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1,600万美元,有效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2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为新界机电、西柯国际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1,53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同意为孙公司台州西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1,6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2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5月7日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2年4月2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编号:2012-029)。
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增资收购温岭市方鑫机电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书;
3、拟对温岭市方鑫机电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2-026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12年4月13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2年4月19日15:30;
2)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张宏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增资收购方鑫机电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收购方鑫机电,此次增资收购行为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及新界机电、西柯国际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与中国银行办理远期美元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6,900万美元,有效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同意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办理远期美元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1,530万美元,有效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同意孙公司台州西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办理远期美元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1,600万美元,有效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为新界机电、西柯国际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台州新界机电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1,53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同意为孙公司台州西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1,6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度监事薪酬采用年薪制,监事在公司及子公司有行政职务的,报酬按其行政职务领取,不再单独领取监事职务薪酬。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2-028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收购温岭市方鑫机电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2012年3月6日,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界泵业”、“公司”)与温岭市方鑫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鑫机电”)及詹秀芳、詹军辉(二人系父子关系)签订了增资收购方鑫机电意向书,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增资收购方鑫机电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4)。
2012年4月19日,公司与詹军辉父子、方鑫机电签订了《增资协议书》。公司拟用超募资金21,306,875.14元增资收购方鑫机电,取得其70%的股权,拥有其控股权。
2、对外投资生效的审批程序
根据对外投资及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增资收购方鑫机电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收购事项须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交易对手方为方鑫机电股东詹秀芳、詹军辉,其二人合计持有方鑫机电100%股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
本次投资标的为方鑫机电70%的股权,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温岭市方鑫机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7日;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詹军辉;
(5)股东及其出资额:詹军辉,出资15万元人民币,持股30%;詹秀芳,出资35万元人民币,持股70%;
(6)经营范围:水泵及配件、电机制造、加工、销售。
2、投资标的经营情况
本次增资收购价格以方鑫机电评估后的净资产为定价依据。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2〕104号评估报告书,截止2012年3月31日,方鑫机电资产总额为41,582,037.44元,负债总额为36,450,519.52元,净资产为5,131,517.92元。
3、增资前后投资标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后,投资标的公司方鑫机电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 增资前 | 第一次增资后 | 第二次增资后 | |||
注册资本 | 比例 | 注册资本 | 比例 | 注册资本 | 比例 | |
詹秀芳 | 35 | 70% | 35 | 21% | 315 | 21% |
詹军辉 | 15 | 30% | 15 | 9% | 135 | 9% |
新界泵业 | - | - | 116.67 | 70% | 1,050 | 70% |
合计 | 50 | 100% | 166.67 | 100% | 1,500 | 100% |
四、增资收购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及时间
公司拟用超募资金21,306,875.14元增资收购方鑫机电,增资事项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增资:公司拟用超募资金11,973,541.81元对方鑫机电进行增资,其中1,166,666.67元作为注册资本,10,806,875.14元作为资本公积;乙方无须增资,原50万元出资保持不变。本次增资后,方鑫机电注册资本为1,666,666.67元,公司拥有其70%的股权,詹军辉父子拥有30%的股权。增资时间约定:自本增资协议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成,并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次增资:为加快推进方鑫机电公司业务发展,自第一次增资完成日(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为准)起60日内,各方按股权比例对方鑫机电进行增资,并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拟用超募资金9,333,333.33元对方鑫机电增资,其中9,333,333.33元作为注册资本;詹军辉父子用现金400万元对方鑫机电进行增资,其中4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后,方鑫机电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公司拥有70%的股权,詹军辉父子拥有30%的股权。
2、标的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安排
由詹军辉担任方鑫机电至少三年的总经理。
3、协议生效条件
此次增资收购方鑫机电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交易对方保证
保证方鑫机电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不少于135万元,保证2013年全年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不少于250万元,保证2014年全年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不少于350万元,若到期不能实现,则由詹军辉父子以现金向公司补足或将其持有的相等差额利润的方鑫机电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
詹军辉父子保证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界泵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新界泵业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不利用新界泵业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新界泵业及其股东权益的活动。詹军辉父子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新界泵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有关法律责任约定
方鑫机电在增资协议书约定的第一次增资收购日之前发生的事项所引发的有关税务、行政、债权债务纠纷、产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事项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詹军辉父子承担。
6、违约责任
每一方应有责任承担并赔偿另一方因其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该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而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方鑫机电主要业务为铝铸件的生产和加工,其加工工艺较好,产品质量较为稳定、可靠,交货及时,为公司较为放心的配件供应商之一。随着公司募投项目即将建成投产,规模进一步扩大,铝铸件的需求量将会越来越大。铝铸件与铁铸件一样,是公司水泵产品的重要组成配件,其产品的质量与交货及时性会对水泵产品的生产交货产生重要影响。本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利用资金优势、管理优势将方鑫机电进一步扩产,很好的解决公司铝铸件供应过程中的质量、交货、成本等问题。
六、其他
公司董事会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增资收购方鑫机电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平安证券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增资温岭市方鑫机电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4、增资收购温岭市方鑫机电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书;
5、拟对温岭市方鑫机电有限公司增资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2-029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提议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2年5月7日14: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5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资收购方鑫机电的议案》;
2、审议《公司及新界机电、西柯国际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3、审议《为新界机电、西柯国际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2),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12年5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大洋城工业区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汪严华
联系电话:0576-81670968
传 真:0576-86338769
2、参会费用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及签署相关决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行使表决权。
审议事项 | 投票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审议《关于增资收购方鑫机电的议案》 | |||
2、审议《公司及新界机电、西柯国际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
3、审议《为新界机电、西柯国际远期结售汇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4、审议《关于201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 效 期 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附件2:
参会回执
截至2012年5月3日,本公司(本人)持有“新界泵业”(代码:002532)股票 股,拟参加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7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2-027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