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新、炒小、炒差现象非常严重。新股价格过高,小盘股价格畸高,炒作绩差股问题比较严重。
□正在研究是否可以剔除政府补贴或非经常性收入等非经常因素,确保退市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今年一季度蓝筹股普遍上涨,非蓝筹股普遍下跌,二者之间的变化相差近12个百分点。
□对于投资者质疑基金管理公司“旱涝保收”收费模式的合理性问题,证监会十分重视,正研究建立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约束机制。
□必须进一步增强股东回报意识。上市公司应当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实际、股东意愿、外部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制订分红政策,增强红利分配的透明度。
⊙记者 周翀
近日,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一行到广东调研。在紧张的日程中,郭树清一行走访了当地证券公司营业网点,与投资者代表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邀请部分上市公司代表进行座谈,认真听取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对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在广州证券珠江西路营业部举行的投资者代表座谈会上,郭树清指出,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仍然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还存在各种不规范行为。其中,炒新、炒小、炒差现象非常严重,不仅使股价结构不合理,而且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具体而言,一是新股价格过高。2010年、2011年新股发行平均市盈率分别为58倍和47倍,新股上市后经过“击鼓传花”式的炒作,参与炒新的投资者遭受较大损失;二是小盘股价格畸高。到去年底今年初,小盘股市盈率平均是大盘蓝筹股的2.8倍;三是炒作绩差股问题比较严重。一些绩差股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已经为负数,丧失了基本价值,但市场上炒作重组题材的现象依然经常可见。每年有二、三百万的新股民进入市场,同时也有数以百万计的投资者损失惨重,因而决定退出市场或不再交易。这种情形绝不是监管机构所愿意看到的。
郭树清指出,证监会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采取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包括加强投资者教育,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及时查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出手抑制过度的炒作现象。
“近期,为进一步完善新股发行体制,沪、深交易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目的都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希望大家能够理解。”他指出:“我们注意到,一、二级市场价格正趋向协调,一季度新股发行平均市盈率回落至30余倍,4月上旬以来更是降至20倍左右。”(下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