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张化机 公告编号:2012-019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4月10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2年4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玉忠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匡建东、邵吕威、陈和平向董事会提交了《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2、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151,837,857.8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照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5,183,785.79,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5,813,429.99元,减已分配利润18,991,000.00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23,476,502.08元。
经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实际情况,提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1年12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的总股本303,85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77,120.00元(含税)。
公司2011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5、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确认如下财务数据: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12,964.30万元,较期初增加144,659.98万元,增长53.92%。;2011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73亿元,比2010年度营业收入10.52亿元增长40.04%;实现利润总额17,235.89万元,比2010年度利润总额16,047.62万元增长7.40%;实现净利润14,426.36万元,比2010年度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13,683.32万元增长5.4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6、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认为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上述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2年4月2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7、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认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上述专项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8、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及上述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9、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在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并全权授权董事长陈玉忠先生在此额度范围内向有关商业银行办理相关担保、签约等手续。担保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10、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张家港锦隆重件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张家港锦隆重件码头有限公司在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并全权授权董事长陈玉忠先生在此额度范围内向有关商业银行办理相关担保、签约等手续。担保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11、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张家港临江重工封头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张家港临江重工封头制造有限公司在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并全权授权董事长陈玉忠先生在此额度范围内向有关商业银行办理相关担保、签约等手续。担保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12、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在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并全权授权董事长陈玉忠先生在此额度范围内向有关商业银行办理相关担保、签约等手续。担保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13、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聘请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2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意见,同意2012年聘请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述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三、备查文件
1、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独立董事关于2011年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张化机 公告编号:2012-020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4月10日以电话、书面送达的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2年4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建洪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3、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会《关于公司201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与所涉及事项均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5、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1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2年4月2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6、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当期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力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的健康发展。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7、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8、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9、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张家港锦隆重件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10、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张家港临江重工封头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1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三、备查文件
1、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张化机 公告编号:2012-026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1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字[2011]255号核准,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1年3月2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 48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2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1,6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7,291万元以及其他各项发行费用589.9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3,719.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11】0074号《验资报告》。
(二)2010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17,399.01万元,其中本年度投入117,399.01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9,399.01万元,归还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的资金58,000.00万元,合计使用117,399.01万元,用超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部分补充流动资金10,719.01万元,尚未使用的资金16,320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6,754.26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434.26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以及本公司的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于201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期末余额(元) | 存储方式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后塍支行 | 802111666777888 | 52,116,567.00 | 活期存款 |
农业银行张家港后塍支行 | 527101040036220 | 88,475,224.17 | 活期存款 |
中国银行张家港后塍支行 | 509258217782 | 26,950,780.62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167,542,571.79 | 活期存款 |
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于2011年3月20日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公司授权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要求保荐人至少每个季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截止2011年度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3,719.0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7,399.0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7,399.0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6万吨重型非标化工装备制造项目 | 否 | 43,000.00 | 43,000.00 | 43,000.00 | 43,000.00 | 100% | 2011.09.30 | 1,955.41 | 否 | 否 | |
苏州港张家港港区重件及件杂货码头工程项目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27,392.20 | 27,392.20 | 91.31% | 2012.06.30 | - | 不适用 | 否 |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000.00 | 5,000.00 | - | - | - | 2012.09.30 |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8,000.00 | 78,000.00 | 70,392.20 | 70,392.20 | - | 1,955.41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补充6万吨重装项目资金缺口 | - | 20,000.00 | 20,000.00 | 11,287.80 | 11,287.80 | 56.44% | 2011.09.30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25,000.00 | 25,000.00 | 25,000.00 | 25,000.00 | 100% | -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 10,719.01 | 10,719.01 | 10,719.01 | 10,719.01 | 1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55,719.01 | 55,719.01 | 47,006.81 | 47,006.81 | - | - | - | - | ||
合计 | - | 133,719.01 | 133,719.01 | 117,399.01 | 117,399.01 | - | 1,955.41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根据《招股说明书》说明,苏州港张家港港区重件及件杂货码头工程项目建设期1年,自2009年12月开工建设,该项目募集资金于2011年3月到位,因2011年雨水天气偏多,影响了工程施工进度,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期后期。 (3)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选址作了重新评估,推迟了项目实施时间。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的超募资金55,719.009万元全部用于6万吨重型非标化工装备制造项目,其中补充项目资金缺口20,0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25,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0,719.01万元。根据决议内容,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25,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0,719.01万元,补充项目资金缺口11,287.80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43,000万元用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6万吨重型非标化工装备制造项目;同意以募集资金15,000万元用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项目苏州港张家港港区重件及件杂货码头工程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以上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技术中心项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监管账户,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度,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使用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存在其他问题。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张化机 公告编号:2012-034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公司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张家港锦隆重件码头有限公司、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及张家港临江重工封头制造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担保额度:共计人民币17.5亿元
● 本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2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公司张家港锦隆重件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公司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公司张家港临江重工封头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公司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锻造”)、张家港锦隆重件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隆码头”)、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犁重装”)及张家港临江重工封头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江封头”)在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江南锻造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为锦隆码头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为伊犁重装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为临江封头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并全权授权董事长陈玉忠先生在此额度范围内向有关商业银行办理相关担保、签约等手续。
以上议案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本次担保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授权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张家港市江南锻造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1993年12月22日
(2)注册地址:杨舍镇东莱
(3)法定代表人:陈玉忠
(4)注册资本:人民币8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锻件、铸件、金属结构件制造;金属材料购销。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江南锻造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经营状况:截至 2012年1月31日,江南锻造资产总额为3,240.61 万元,负债总额为2,131.26万元,净资产为1,109.35万元,营业收入为72.36万元,净利润为66.49万元。
(8)截止目前,被担保人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2、 张家港锦隆重件码头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5日
(2)注册地址:金港镇南沙长山村
(3)法定代表人:陈玉忠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5)经营范围: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锦隆码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经营状况:截至 2011年12月31日,锦隆码头资产总额为37,918.83 万元,负债总额为1,396.45万元,净资产为 36,522.38万元,营业收入为171.12万元,净利润为76.33万元。
(8)截止目前,被担保人公司不存在除为母公司担保之外的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3、 张化机伊犁重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1年5月24日
(2)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伊南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陈玉忠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77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石油、化工、电力、冶金、矿山等压力容器设备制造、销售、安装;医学、纺织、化纤、食品机械制造、安装、维修;机械配件购销;槽罐车安装、销售;封头的制造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专项审批)。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伊犁重装是公司与中科合成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公司”)合资成立,其中公司持股90%,中科公司持股10%。公司与中科公司为非关联方,截止目前,由于具体的担保协议尚未签订,中科公司尚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7)经营状况:目前正处于筹建之中,筹建完成后将主要为新疆及周边地区提供石油化工、煤化工、天然气等领域高端装备的制造与服务。截至 2011年12月31日,伊犁重装资产总额为3,548.16万元,负债总额为482.24 万元,净资产为3,065.92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88.08万元。
(8)截止目前,被担保人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4、 张家港临江重工封头制造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1年4月15日
(2)注册地址:金港镇南沙长山村临江路1号
(3)法定代表人:陈玉忠
(4)注册资本:人民币3,177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封头、法兰、管件、压型件钢材、锻件、钢结构件、机械设备、五金加工、销售。
(6)公司与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临江封头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7)经营状况:截至 2011年12月31日,临江封头资产总额为4,345.58 万元,负债总额为1,246.27 万元,净资产为 3,099.31万元,营业收入为1,273.90 万元,净利润为-77.69万元。
(8)截止目前,被担保人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授权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公司建设及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董事会对被担保人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被担保人未来经营状况将比较稳定,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担保额度总额为2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1年12月31日审计数据)的129.44%,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为0元,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上担保额度将于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解除。本次担保经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公司担保额度总额将变为17.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1年12月31日审计数据)的85.48%。
六、其他
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担保事项的进展或变化情况,公司在本次担保额度内提供具体担保时,将依照相关规定另行披露。
七、备查文件
1、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张化机 公告编号:2012-035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获得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核安全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颁发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通知》(国核安发[2012]57号),通知内容如下:“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申请文件,并进行了现场检查,认为你公司在所申请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方面具备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决定向你公司颁发《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12)10号)。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6月30日。你公司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确保核安全设备制造质量。”相关网址请链接:http://www.mep.gov.cn/gkml/hbb/haq/201204/t20120418_226400.htm。
本公司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标志着公司制造的非标设备应用领域得到了扩展,具备了进入核电市场的能力,但未来一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结构不会发生显著变化,仍将呈现现代煤化工、石油化工和蒸发器设备三足鼎立的局面,该证的取得也不会对公司2012年的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相关证件正在下发过程中,公司将在收到该证件的第一时间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