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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肖家守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韩金玮
    会计机构负责人姓名陈 瑞

    公司负责人肖家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金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陈 瑞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960,049,521.761,997,858,771.13-1.8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977,813,104.07983,295,227.97-0.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5693.589-0.5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3,024,340.70-161.9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84-143.75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543,333.89-5,543,333.89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0.020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1-0.021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0.020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65-0.565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587-0.587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9,498.2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5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7,694.11
    所得税影响额-68,864.4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74,497.22
    合计214,834.22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1,96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0,700,747人民币普通股
    宁夏西洋恒力集团有限公司15,362,909人民币普通股
    宁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5,299,063人民币普通股
    许妙钳1,459,344人民币普通股
    程庆华1,428,160人民币普通股
    许海亮1,255,135人民币普通股
    梅棻1,122,998人民币普通股
    财通证券-工行-金色钱塘-核心动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894,100人民币普通股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80,016人民币普通股
    李欣785,000人民币普通股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期末余额年初余额增减金额增减比例%
    货币资金124,973,681.63237,664,947.34-112,691,265.71-47.42
    应收票据29,364,512.02101,456,200.95-72,091,688.93-71.06
    预付款项180,691,834.80105,320,399.0275,371,435.7871.56
    应收利息-475,750.00-475,750.00-100
    工程物资419,566.182,372,330.72-1,952,764.54-82.31
    应付票据74,424,400.0045,624,400.0028,800,000.0063.12
    预收款项61,983,964.3043,513,081.3218,470,882.9842.45
    其他流动负债-1,636,818.00-1,636,818.00-100
    专项储备61,209.99-61,209.99100

    货币资金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偿还银行缴款较多及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安排,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到利息所致。

    工程物资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建工程领用所致。

    应付票据增加,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华辉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客户订货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转回预提费用所致。

    专项储备增加,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华辉公司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增减金额增减比例%
    营业税金及附加692,523.351,829,559.80-1,137,036.45-62.15
    销售费用13,070,818.5420,744,905.87-7,674,087.33-36.99
    财务费用9,883,600.7215,188,384.35-5,304,783.63-34.93
    投资收益-7,371,637.17-7,371,637.17-100
    营业外收入703,755.09263,225.81440,529.28167.36
    营业外支出33,557.85276,571.95-243,014.10-87.87

    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应缴流转税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销量减少及公司改革物流管理体系、优化管理流程、节约运输费等所致。

    财务费用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借款减少及贴现息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减少,主要原因是:上期处置子公司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收益,本期无此项业务所致。

    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华辉公司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等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增减金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024,340.7037,152,481.10-60,176,821.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471,135.6514,291,259.18-28,762,394.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433,110.47-50,303,299.06-17,129,811.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原因是: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原因是: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须执行的现金分红政策。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家守

    201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 新日恒力 公告编号:临2012-013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在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 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肖家守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临2012-014号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 新日恒力 公告编号:临2012-014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4月19日,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3个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90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8,000万股,发行价人民币7.02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561,6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48,041,577.68元。以上募集资金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11YCA1001)审验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及归还情况

    2011 年11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9.12%,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2 年 3 月 30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3,592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有关情况通报了保荐人(已于2012年3月31日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5.47%,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工作。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2、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审核意见如下: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3、西部证券作为对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就“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3个月,公司保证募集资金在需要投入募资项目时,能足额按时到位,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西部证券对新日恒力再次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表示无异议。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

    有限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日恒力”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就新日恒力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6月24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1]990号《关于核准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000万股新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8,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0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1,6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3,558,422.3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548,041,577.68元。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XYZH/2011YCA1001《验资报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7月1日全部到位。

    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在三家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开户行账号指定用途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河滨支行64001360600052501410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储存和使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惠农石电支行2904044829200004601仅用于归还银行16,100万元贷款的储存和使用
    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滨支行6402001205100000039仅用于年产3万吨特种钢丝绳技改项目后续投资款的储存和使用

    三、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9月28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预案》,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预计约为 56,160万元(含发行费用)。其中,①计划用于年产3万吨特种钢丝绳技改项目后续投资9,870万元;②偿还银行贷款16,100万元;③扣除发行费用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实际需求,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实际需求,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少于项目总投资的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

    四、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及归还情况

    2011 年11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9.12%,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2 年 3 月 30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3,592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有关情况通报了本保荐机构(已于2012年3月31日公告)。

    五、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上市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6 个月,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再次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5.47%,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谈,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文件,对此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西部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3个月,公司保证募集资金在需要投入募资项目时,能足额按时到位,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西部证券对新日恒力再次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表示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王平

    王珩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 新日恒力 公告编号:临2012-015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公司各位监事,会议于2012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存在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关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90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8,000万股,发行价人民币7.02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561,6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48,041,577.68元。以上募集资金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11YCA1001)审验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及归还情况

    2011 年11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9.12%,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2012 年 3 月 30日,公司已将实际使用的3,592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有关情况通报了保荐人(已于2012年3月31日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5.47%,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工作。

    (四)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审核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 个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