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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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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2012-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鲁信创投 股票代码:600783 公告编号:临2012- 11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鲁信创投”)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公司债券已于2012 年4月12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92号”文核准。总额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的债券拟分两期发行,本次发行为第一期,第一期发行规模为4亿元。

    2、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截至2011年9月30日,发行人净资产为280,103.33万元(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2008 年度、2009 年度和2010 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262.71万元、9,575.82万元和43,657.39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1,831.97万元(取自追溯调整后2008 年、2009 年及2010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本期债券由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本期债券为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6 %-6.7 %。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固定不变。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2012年4月24日(T-1 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4月25日(T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5、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6、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的比例分别为10%和90%。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7、网上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网上发行代码为

    “751995”,简称为“12鲁信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 张,1,000 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8、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保荐人(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1、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2、本期债券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2年4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14、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发行人、鲁信创投、本公司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鲁信债2012年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发行人本次发行4亿元12鲁信债之行为
    保荐人、主承销商、齐鲁证券

    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承销团主承销商齐鲁证券为本次发行组建的承销团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网下询价日2012年4月24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机构投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T日)2012年4月25日,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起始日
    社会公众投资者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机构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为“12鲁信债”)。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4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在票面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簿记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采取机构投资者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申购的形式进行。

    9、网上/网下回拨机制: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发行总规模的比例为10%和90%。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网上和网下最终发行规模总额为4亿元。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10、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11、发行首日:2012年4月25日。

    12、起息日:2012年4月25日。

    1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付息日: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4月2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5、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4月25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6、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7、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8、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本期4亿元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0、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1、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证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2、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正处于审批之中,以监管机构最终批复为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证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4、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交易日工作事项
    T-2日(2012年4月23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T-1日(2012年4月24日)网下询价,确定票面利率
    T日(2012年4月25日)网上认购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T+1日(2012年4月26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T+2日(2012年4月27日)网下认购截止日,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7:00前将认购款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3日(2012年5月2日)网下发行注册日,簿记管理人将网下认购的注册数据于当日10:30 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形式报送上证所;刊登发行结果公告,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划款、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6.0%-6.7%,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2年4月24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2年4月24日(T-1日)15:00之前将《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 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 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 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 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 万元(含1,000 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初始发行规模,保荐人(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2年4月24日(T-1日)15:00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531-68889785、0531-68889787;电话:0531-68889786、0531-68889229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2年4月25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4亿元,网上发行数量预设为不超过发行总额的10%,即不超过4,000万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2年4月25日(T日)上证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本期债券的发行代码为“751995”,简称为“12鲁信债”。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簿记管理人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上证所交易系统将实时确认成交。当本期债券网上累计的成交数量达到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时,网上发行即结束。当本期债券网上发行预设数量认购不足时,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4、参与本期债券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 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还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上证所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2年4月25日(T日)之前开立上证所证券账户及办理指定交易。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认购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登记与结算

    网上发行的登记和结算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六)网上发行注册

    本期债券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公司根据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结算确认有效认购后进行注册。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4亿元,网下发行规模预设为发行总额的90%,即3.6亿元。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初始发行规模,保荐人(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2年4月25日(T日)至2012年4月27日(T+2日)每日的9:00-17: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已开立上证所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2年4月24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询价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网下利率询价与认购申请表》进行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获得的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和相关费用安排。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2年4月27日(T+2)17: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鲁信创投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十一路支行
    账号1602001229020142506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451000125
    联行行号24048008
    收款银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一路51号
    收款银行联系人田云
    收款银行联系电话0531-82067389
    汇款用途机构或产品名称简称+鲁信创投公司债券认购资金

    (八)网下发行注册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发行结果,将网下发行的注册数据于2012 年5月2日(T+3日)10:30 前以书面和电子数据的形式报送上证所,同时按要求生成电子数据,报送登记公司进行注册登记。

    (九)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2年4月27日(T+2 日)17: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债券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七、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裕民路129号

    法定代表人:李世杰

    董事会秘书:颜卫国

    联系人:苗西红、颜卫国

    电话:0531-86566781

    传真:0531-86969598

    保荐人(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 所: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传真:0531-68889785、0531-68889787

    电话:0531-68889786、0531-68889229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3日

    附件一: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认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后,即对认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认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信息(询价利率区间6.0% - 6.7%)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1、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4月24日(T-1日)15:00前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15:00以后传真到达的申购申请无效。传真:0531-68889785、0531-68889787;电话:0531-68889786、0531-68889229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2、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5、认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保荐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认购人违反此义务,保荐人有权处置该违约认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认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保荐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保荐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6、认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保荐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单位盖章)

    2012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保荐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4亿元(含4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40%~4.8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4.40%1,000
    4.50%3,000
    4.60%5,000
    4.70%7,000
    4.80%10,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8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80%,但高于或等于4.70%时,有效申购金额7,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70%,但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申购金额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有效申购金额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40%时,有效申购金额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4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保荐人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0531-68889785、0531-68889787;电话:0531-68889786、0531-68889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