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特别报道
  • 4:特别报道
  • 5:特别报道
  • 6:财经新闻
  • 7:观点·专栏
  • 8:公司
  • 9:市场
  • 10:市场趋势
  • 11:开市大吉
  • 12: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13:圆桌
  • 14:焦点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周刊
  • A3:基金周刊
  • A4:基金周刊
  • A5:基金周刊
  • A6:基金周刊
  • A7:基金周刊
  • A8:基金周刊
  • A9:基金周刊
  • A10:基金周刊
  • A11:基金周刊
  • A12:基金周刊
  • A13:基金周刊
  • A14:基金周刊
  • A15:基金周刊
  • A16:基金周刊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T9:汽车周刊
  • T10:汽车周刊
  • T11:汽车周刊
  • T12:汽车周刊
  • T13:汽车周刊
  • T14:汽车周刊
  • T15:汽车周刊
  • T16:汽车周刊
  •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12年4月23日   按日期查找
    16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67版:信息披露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公告编号:2012-015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杨君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隋君美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云龙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资产总额(元)1,083,993,517.291,187,809,929.52-8.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823,994,395.36802,199,542.212.72%
    总股本(股)120,000,000.00120,00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876.682.84%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119,167,802.36119,209,594.44-0.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794,853.1513,550,491.5560.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4,819,458.232,984,897.681,401.5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70.021,75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8160.112960.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8160.112960.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9%3.55%1.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0%3.49%-0.4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50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55,503.30 
    所得税影响额-1,688,325.50 
    合计9,567,177.80-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35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张肃宁5,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公司5,190,000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巨龙环球科技有限公司4,194,830人民币普通股
    阳江市金科投资有限公司4,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880,12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2,847,802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559,195人民币普通股
    冠基國_H投资有限公司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920,200人民币普通股
    颜家品85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401.54%,增加4183.46万元,主要是本期收到的税收返还和财政补助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38.28%,减少2431.06万元,主要是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投入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1、本公司控股股东招远市君兴投资管理中心;2、公司股东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公司(原招远金都投资有限公司);3、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公司(原招远金都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中同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杨君敏、李玉林、隋君美、张代敏、杨东敏、陈晓宇、韩振帮、马殿云、王美荣、马菊萍;4、本公司其他股东北京怡合财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阳江市金科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巨龙环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裕坤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冠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5、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远市金岭镇人民政府。1、本公司控股股东招远市君兴投资管理中心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法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公司(原招远金都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向任何其他方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本公司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石河子金都投资有限公司(原招远金都投资有限公司)股东中同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杨君敏、李玉林、隋君美、张代敏、杨东敏、陈晓宇、韩振帮、马殿云、王美荣、马菊萍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向任何其他方转让所持金都投资的出资,在锁定十二个月后每年向任何其他方转让的出资不超过所持金都投资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离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金都投资的出资。” 4、本公司其他股东北京怡合财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阳江市金科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巨龙环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裕坤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冠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远市金岭镇人民政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法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报告期内均严格履行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2012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60.00%~~80.00%
    42660184.45-47992707.50
    2011年1-6月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6,662,615.28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食用蛋白市场销售达到预期,同时收到政府财政补贴。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2年02月22日公司证券部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经营业绩等。
    2012年03月15日公司证券部电话沟通个人个人投资者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品牌推广等。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