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特别报道
  • 4:特别报道
  • 5:特别报道
  • 6:财经新闻
  • 7:观点·专栏
  • 8:公司
  • 9:市场
  • 10:市场趋势
  • 11:开市大吉
  • 12: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13:圆桌
  • 14:焦点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161:信息披露
  • 162:信息披露
  • 163:信息披露
  • 164:信息披露
  • 165:信息披露
  • 166:信息披露
  • 167:信息披露
  • 168:信息披露
  • 169:信息披露
  • 170:信息披露
  • 171:信息披露
  • 172:信息披露
  • 173:信息披露
  • 174:信息披露
  • 175:信息披露
  • 176: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周刊
  • A3:基金周刊
  • A4:基金周刊
  • A5:基金周刊
  • A6:基金周刊
  • A7:基金周刊
  • A8:基金周刊
  • A9:基金周刊
  • A10:基金周刊
  • A11:基金周刊
  • A12:基金周刊
  • A13:基金周刊
  • A14:基金周刊
  • A15:基金周刊
  • A16:基金周刊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T9:汽车周刊
  • T10:汽车周刊
  • T11:汽车周刊
  • T12:汽车周刊
  • T13:汽车周刊
  • T14:汽车周刊
  • T15:汽车周刊
  • T16:汽车周刊
  • 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 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12年4月23日   按日期查找
    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56版:信息披露
    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4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2.1 基金产品情况

    2.2 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注:目标基金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交易简称为“新兴ETF”,申购、赎回简称为“新兴申赎”,申购、赎回代码为“510261”。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上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息(税后)×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①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1年4月7日生效,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本基金成立未满1年。

    ②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1年4月7日至2011年10月6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截至2012年3月31日止,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未满1年。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①此处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间,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了《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遵守了本公司管理制度。本基金投资管理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1年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更新并完善了《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投资研究方面,公司设立全公司所有投资组合适用的证券备选库,在此基础上,不同投资组合根据其投资目标、投资风格和投资范围的不同,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研究管理平台,所有内外部研究报告均通过该研究管理平台发布,并保障该平台对所有研究员和投资组合经理开放。

    交易执行方面,对于场内交易,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功能,交易中心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如果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了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并且市价在指令限价以内,投资交易系统自动将该证券的每笔交易报单都自动按比例分拆到各投资组合;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在参与申购之前,各投资组合经理独立地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并将申购指令下达给交易中心。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申购价格相同,则根据该价位各投资组合的申购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中心下达投资指令,交易中心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不同投资组合不同时间区间(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未发现投资组合之间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此外,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年化跟踪误差和日均跟踪偏离度均控制在了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本基金的跟踪误差主要来自保留一定现金应对日常赎回以及成份股调整等因素,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日常管理中通过选择适当的策略尽力克服这些不利影响,确保年化跟踪误差和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

    截止到报告期末,经济下滑与货币政策放松预期的平衡,外围经济复苏与债务危机的平衡,国际政治与国内政治的扰动,估值新低与成长性的平衡等等,总有一些因素能事后拟合大盘走势,然而,事前来看,不确定性就不那么容易变成确定了,如何解读市场市场本身就很难一致的情况下,要预测市场则更加不易把握。当前阶段,我们强调业绩与估值的双重解读,支撑估值的基础就是其他投资渠道的投资回报,如果见不到利率下调的预期,则需继续以防御为主。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2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3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56%。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也没有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9.3 其他资产构成

    5.9.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9.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募集的文件。

    ②《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③《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

    ④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⑤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⑥报告期内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住所。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亦可至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lionfund.com.cn查阅详情。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3日

    基金简称诺安上证新兴产业ETF联接
    交易代码32001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4月7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714,423,966.47份
    投资目标通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上证新兴产业ETF,密切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本基金为上证新兴产业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上证新兴产业ETF以求达到投资目标。当本基金申购赎回和在二级市场买卖上证新兴产业ETF或本基金自身的申购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基金经理会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降低跟踪误差。
    业绩比较基准上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上证新兴产业ETF的联接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名称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51026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4月7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1年6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是上证新兴产业指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益。
    目标基金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目标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上证新兴产业指数收益率
    目标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 2012年1月1日 - 2012年3月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10,485,037.47
    2.本期利润14,377,965.35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213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517,625,429.75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725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4.32%1.77%4.56%1.85%-0.24%-0.08%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宋德舜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4月7日-5经济学博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招商银行计划财务部资产负债管理经理,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10年4月加入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1年4月起任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基金投资467,371,500.0089.83
    3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52,904,715.2610.17
    7其他资产33,048.390.01
    8合计520,309,263.65100.00

    序号基金名称基金类型运作方式管理人公允价值(人民币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型交易型开放式(ETF)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67,371,500.0090.29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9,287.40
    5应收申购款13,906.30
    6其他应收款9,854.69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33,048.3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668,638,349.5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83,652,301.6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37,866,684.7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714,423,966.47

      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2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