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春晖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2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方振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炎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重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资产总额(元) | 1,076,383,193.03 | 1,152,070,471.97 | -6.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500,631,372.73 | 519,551,791.33 | -3.64% |
总股本(股) | 586,642,796.00 | 586,642,796.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0.85 | 0.89 | -4.49%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275,097,559.16 | 573,624,034.82 | -52.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920,418.60 | 22,621,047.75 | -183.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2,696,413.58 | -59,397,390.24 | -72.9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8 | -0.10 | 80.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23 | 0.0386 | -183.6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23 | 0.0386 | -183.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8% | 3.19% | -6.9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86% | 3.07% | -6.9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6,028.38 | |
合计 | 386,028.38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9,26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广州市鸿汇投资有限公司 | 71,290,632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开平市工业材料公司 | 41,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开平市工业实业开发公司 | 33,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 30,553,128 | 人民币普通股 | |
鹤山市江逸物业有限公司 | 2,914,02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丁春林 | 2,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李苗颜 | 2,148,641 | 人民币普通股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540,323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海浩 | 1,50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张丽娟 | 1,39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初为5718万元,本期期末为2789万元,较期初减少了2929万元,减幅51.22%,主要是一部分票据背书转让,一部分票据贴现所致;
2、库存商品期初为14214万元,本期期末为22867万元,较期初增加了8653万元,增幅60.88%,主要是本季度库存商品增多所致;
3、预收款项期初为2212万元,本期期末为4205万元,较期初增加了1993万元,增幅90.10%,主要是公司预收的货款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1年1月7日,本公司与广东泰宝聚合物有限公司(“泰宝公司”)签订《供应合同》,向泰宝公司采购半消光聚酯熔体、半消光聚酯切片及高粘聚酯切片,作为公司生产用原材料之用。(合同详情见公司2011年1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02)
报告期内,合同双方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各自义务。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01月01日—2012年03月31日 | 非现场接待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众投资者 | 在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行业状况等作出说明。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