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 ST张家界 公告编号:2012-14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董事会于2012年04月22日在湖南省张家界市南庄路张家界海关大楼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2年04月17日通知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长李智勇先生因公务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董事袁祖荣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王飞亚先生因公务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独立董事彭锡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李军先生因公务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董事罗选国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3名成员及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袁祖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核定公司年度贷款总额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制定<201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对一线员工工资实施微调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新购客运车辆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改善张家界国际大酒店周边环境及酒店装修改造的议案》,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决定提名袁祖荣先生、刘少龙先生、罗选国先生、谢斌先生、阙道文先生、侯启雄先生、岳意定先生、李荻辉女士、彭锡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岳意定先生、李荻辉女士、彭锡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情况尚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报深交所备案审核,本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感谢即将离任的董事李智勇先生、蔡和忠先生、李军先生,独立董事王飞亚先生及前期离任的廖朝晖女士、吴强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
七、《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2年5月17日在湖南省张家界市南庄路张家界海关大楼4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4月22日
附件:董事简历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袁祖荣先生:52岁,中专学历,曾任桑植县团委书记,桑植县凉水口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桑植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桑植县城郊区区委书记,桑植县澧源镇党委书记,桑植县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常务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区政协主席等职务,现任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
袁祖荣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现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少龙先生:47岁,本科学历,曾任永定区沅溪乡政府乡长,永定区四都坪乡党委书记,永定区劳动人事局局长,永定区委副书记,张家界市委副秘书长,现任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刘少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现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罗选国先生:52岁,土家族,本科学历,MBA,中共党员,曾任张家界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科长,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罗选国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谢斌先生:40岁,硕士学历,曾慈利财政局干部,张家界市纪委监察室干部,张家界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张家界市华瑞公司监事会主席。
谢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阙道文先生:50岁,大学文化,曾任桑植县林业局副局长,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常务副处长,现任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处长、党委副书记。
阙道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侯启雄先生:50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协合乡政府财政所副所长、武陵源财政局副局长,现任武陵源旅游产业公司董事长。
侯启雄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岳意定先生:58岁,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核工业部第六研究所助理工程师,核工业湖南矿冶局高级工程师,核工业新技术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嘉凯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岳意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荻辉女士:49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南省物资贸易总公司财务部长,湖南建材集团财务处副处长,湖南省物资产业集团财务处处长助理,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开源发展(湖南)基金管理公司财务总监。
李荻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彭锡明先生:40岁,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桑植县民贸一局五交化公司会计,张家界市会计事务所业务助理,张家界方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现任湖南正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彭锡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T张家界 公告编号:2012- 15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世星先生提议召开并于2012年04月1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相关与会人员。会议于2012年04月22日在张家界市南庄路张家界海关大楼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世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第七届监事会设3名监事,其中1名职工监事。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刘世星、宋彬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职工联名推选刘青山为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七届监事会的现有监事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新一届监事会产生之日。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04月22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世星先生:49岁,本科学历,曾任江垭物资分公司副经理、慈利县委宣传部理论教育干事、张家界市委正科级组织员、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党的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家界市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现任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
刘世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现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宋彬先生:39岁,本科学历,曾任雷达44团二营七连排长,雷达44团四站副站长,雷达44团二站长,雷达44团司令部训练股正连职参谋,现任张家界市国资委监察室主任。
宋彬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青山先生:41岁,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建设银行张家界市分行永定支行副行长、慈利支行副行长、分行办公室主任、公司业务部经理、机构业务部经理,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湘西猛洞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现任张家界宝峰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青山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 ST张家界 公告编号:2012-16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选举产生第八届
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远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员工民主选举,选举刘青山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会成员一起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任期一致。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刘青山先生:41岁,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建设银行张家界市分行永定支行副行长、慈利支行副行长、分行办公室主任、公司业务部经理、机构业务部经理,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湘西猛洞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现任张家界宝峰湖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青山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 ST张家界 公告编号:2012-17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集人: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2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00
3. 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1日(星期五)
4、会议召开方式:由于会议现场的网络系统不稳定,截至会议召开时无法确保符合网络投票的条件,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仅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举行。
5、出席对象:
(1)截止至2012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南庄路张家界海关大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提案名称: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披露情况:详见2012年3月28日、2012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4、特别强调事项:
(1)会议议案第8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和第9项《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需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报深交所备案,待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深交所股票账户卡。
(2)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深交所股票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5月14日(星期一)
3.登记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南庄路3号张家界海关大楼4楼 邮编:427000
电话:0744-8288630 传真:0744-8353597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南庄路3号张家界海关大楼4楼
电话:0744-8288630
传真:0744-8353597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2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
4.《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
6.《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累积票数 | 投票数 |
8.1选举袁祖荣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
8.2.选举刘少龙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
8.3选举罗选国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
8.4选举谢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
8.5选举阙道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
8.6选举侯启雄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
8.7选举岳意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8.8选举李荻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8.9选举彭锡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
9.《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累积票数 | 投票数 |
9.1选举刘世星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 ||
9.2选举熊新春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
说明:上述议案第8项和第9项均采取累积投票制度,对非独立董事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对独立董事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独立董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总和下自主分配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 ST张家界 公告编号:2012-18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岳意定、李荻辉、彭锡明 为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_次, 未出席 _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T张家界 公告编号:2012-19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股票交易其他
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本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况。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0年2月8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ST张家界”变更为“*ST张股”。
2010年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866.4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2.7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03.15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3.1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不符合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条件,于2011年4月13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
二、关于对本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原因。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5的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状况恢复正常,审计结果表明13.3.1条(一)、(二)项情形已消除,并且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对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一)主营业务正常运营;(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
本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结果显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为28,041.71万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704.98万元,实现营业利润12,279.9万元;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956.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548.93万元。
三、关于对本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具体情况。
2012年03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暨2011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它特别处理的议案》,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它特别处理警示。公司于2012年03月2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2年4月25日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T张家界”变更为“张家界”,证券代码“000430”不变,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12年4月24日停牌一天,2012年4月25日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岳意定先生:58岁,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核工业部第六研究所助理工程师,核工业湖南矿冶局高级工程师,核工业新技术开发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浏阳农村合作银行独立董事。
岳意定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荻辉女士:49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南省物资贸易总公司财务部长,湖南建材集团财务处副处长,湖南省物资产业集团财务处处长助理,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开源发展(湖南)基金管理公司财务总监。
李荻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彭锡明先生:39岁,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桑植县民贸一局五交化公司会计,张家界市会计事务所业务助理,张家界方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现任湖南正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正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彭锡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岳意定,作为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岳意定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岳意定 (签署)
日 期:2012年04月22日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荻辉,作为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李荻辉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李荻辉 (签署)
日 期:2012年04月22日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彭锡明,作为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彭锡明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彭锡明 (签署)
日 期:2012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