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资本牌照被吊销并遭重罚
⊙记者 翟敏 ○编辑 祝建华
吊销保荐人牌照、罚款4200万港元——根据香港证监会日前发表的声明,因兆丰资本未就洪良国际的上市申请履行保荐人责任,香港证监会决定对其处以上述处罚。这也被市场称为“香港证监会有史以来的最严厉罚单”。
香港证监会日前发表的声明显示,根据其对兆丰资本的调查结果,兆丰资本主要存在以下多项问题:作为洪良国际上市的保荐人,针对后者上市的尽职审查不足及未达标,未能独立及不偏不倚地办事;尽职审查工作的审核线索不足,未有充分监督员工,违反保荐人承诺等,违反了香港证监会多项法规。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表示:“兆丰资本没有履行其作为保荐人的职责,令监管机构未能恰当地评估洪良是否适合上市,且危害投资大众的利益。”他指出:“鉴于保荐人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这些失误必须严加对待。证监会对兆丰资本作出的处分,充分表示证监会强烈谴责该等失误。”
资料显示,洪良国际于2009年12月24日在港交所上市,但仅仅3个多月后遭香港证监会勒令停牌。香港高等法院随后介入调查,发现洪良国际在2009年12月14日发布的首次公开招股章程中,披露严重虚假或具有误导性的资料。香港证监会随后对洪良国际上市申请的唯一保荐人兆丰资本展开调查。
据报道,香港证监会此次处罚可谓“史上最严”。除罚款之外,还包含“吊销保荐人牌照”,尚属历史上首例。根据资料,香港证监会上一次对保荐人超过1000万港元级别的处罚尚需追溯至2005年1月,当时欧亚农业因为造假上市及夸大资产,其上市保荐人工商东亚融资没有以“勤勉尽责态度”履行职务,被罚3000万港元。
A股近年来也同样存在与上述企业类似的造价上市案例。例如2010年,胜景山河在上市前夜遭遇紧急叫停。监管核查报告表明,胜景山河招股说明书未按要求披露其与一主要客户间的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以及三家直销客户的采购情况,此外在存货盘点上也违反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重大遗漏。
受此连累,胜景山河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也遭到中国证监会处罚。中国证监会对平安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对保荐代表人林辉、周凌云采取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监管措施。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这也在当时被认为是最严“罚单”。
“只要有资本市场的利益存在,便不可避免会有人铤而走险。但相比之下,港股市场处罚力度要大得多,横向比较,A股市场对于类似案例的处罚则显得微不足道。在处罚机制上,港股市场成熟、规范许多,值得A股学习。”深圳某资深证券人士表示。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目前,重利益轻责任、重发行轻督导,在保荐上市过程中,未能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职责几乎已成保荐行业的通病。而对违规保荐机构的惩治力度却相对较小。一旦相关上市企业出现问题或者出现造假等现象,建议对不负责任的保荐人处以诸如巨额罚款、吊销牌照等更严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