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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郑戎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鹃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强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增加3,209.97万元,增长63.80%。主要原因是按行业结算惯例,期中应收账款余额大于年初余额。

    2、本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增加406.50万元,增长46.37%。主要原因是子公司资达爆破本期支付工程保证金。

    3、本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了24,570万元,增长了3276.00%。主要原因系公司为提高资金收益,利用经营性闲置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理财。

    4、本报告期末应付账款增加1,271万,增长36.59%,主要原因是公司利用商业信用,在增加主要原材料采购量的同时应付款项余额增加。

    5、本报告期末应付股利增加423.40万元,增长1246.42%。主要原因系子公司柯达化工应付少数股东2011年红利。

    二、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说明:

    1、本报告期营业成本增加3,352.69万元,增长35.28%。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较去年同期较大幅度上涨。

    2、本报告期管理费用增加974.4万元,增长34.64%。主要原因系公司并购整合后子公司数量增加引起管理费用的增加,及跨区域管理导致的管理成本增加。

    3、本报告期财务费用减少504.84万元,降低193.19%。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利息计入了当期损益,而去年同期募集资金定期存款由于未到结息期,未计入去年同期损益。

    4、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减少84.53万元,降低37.56%。主要原因系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发生改变,按公司会计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

    5、本期投资收益减少150.89万元,降低41.18%,主要原因是公司去年同期已收到凯达等参股公司分红款,而今年凯达公司本期尚未分红。

    6、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增加124.68万元,增长94.01%。主要原因是公司当期收到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等政府补助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增加2,816.98万元,增长130.07%。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3,03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收入增加;经营活动流量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影响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柯达公司并入后现金流量的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增加13,462.27万元,增长33.88%。其中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支付柯达化工股份转让款28,000万元现金,及公司利用闲置经营性流动资金多次进行结构性存款理财引起资金流的反复计算。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减少8.99万元,减少187.31%,其中主要原因是公司的子公司绵阳聚安公司支付少数股东2011年的现金股利。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郑 戎

                     201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2—21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4月23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九名,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戎女士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予以对外披露。

    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12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12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予以对外披露。

    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登载于2012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2—23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集体

    说明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2年3月15日发布了2011年年度报告,并于2012年3月28日(星期三)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说明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12年4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参加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四川省上市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集体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报告网上集体说明会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四川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dqhd/sichuan/)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集体说明会的公司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郑戎女士、董事会秘书刘平凯女士、财务总监杜鹃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

    及整改计划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结合自身发展和管理需要,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工作,现将公司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独立董事、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不断加强公司管理,控制防范风险,在公司治理方面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的审议、投票、表决程序、会议记录及签署、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方面的工作,公司能够公平地对待所有股东,特别是确保中小股东享有的平等地位,公司建立了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保证了全体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也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独立发表意见,在公司重大决策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作出了贡献。

    (四)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共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也按时出席监事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定期报告、相关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状况以及公司董事和经管管理层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作出了贡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经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营销总监、总经济师、财务总监、安全质量总监各1名,均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是公开、透明的,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经理层职责分工明确,全体高管人员均能在其职责范围内忠实履行职务,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尽心尽责,充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内部控制

    为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资产安全,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在董事会领导下的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董事会是公司股东大会常设的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进行审议并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订和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法人治理制度细则,明确了公司、股东及相关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监事会的构成、职责和议事规则。

    公司遵循科学、规范、透明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处于可控制和持续更新状态。

    (七)公司的独立性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所有的生产经营行为或重大事项的决策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讨论、决策和实施,不存在受控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情形,也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八)公司信息披露及透明度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开设了投资者关系管理专线、专用电子邮箱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及在公司网站设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等多种交流渠道和平台,认真接受投资者各种咨询,听取并反馈投资者的建议和意见。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维护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咨询。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2011年11月9日前)、《上海证券报》(2011年11月9日后)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了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公司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相关规则熟悉度还有待提升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出现了一次“打补丁”现象,该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年报工作人员对相关制度的学习不够透彻所致。发现问题后,公司内部做了积极调整,及时补充了相关信息。对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审批、发布流程进行了梳理,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了信息披露的规范意识和职业素养,以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地贯彻执行,在经营管理中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公司也深知建立一套健全完善的、适应企业发展变化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任务,对此,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进一步梳理各项流程,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不断改进、充实和完善。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一)公司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相关规则熟悉度还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目前,在董事会秘书的牵头下,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对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进行了梳理,在内部网站中建立了相应的学习园地,及时将证监会、交易所最新规则转载于学习园地中,方便相关人员学习和参考,对于规则有重大变化的,还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学习和讨论,逐步提高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规则的认识和理解。

    整改时间:日常工作中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公司已建立了专门的内控制度牵头部门,按月下达内控制度建设目标任务,及时修订完善内部各系统的内控制度。目前,公司正在开展信息化建设,对经营环节中的各业务流程进行了清理和优化,待这些业务流程基本固化后,公司将及时对相关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整改时间:日常工作中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计划,欢迎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评议并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为了切实做好公司治理专项工作,方便投资者对公司专项治理活动进行监督,现将公司电话和传真公告如下: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翟雄鹰、邹婷

    联系电话:0835-2872161

    联系传真:0835-2872161

    电子邮箱:yhjt@scyahua.com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ssgs/S002497/

    联系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陇西路20号

    邮政编码:625000

    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亦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相关评议意见和整改建议发至以下监管机构:

    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       电子邮箱:xujing@csrc.gov.cn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电子邮箱:mhchen@szse.cn

    附:《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

    自查报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结合自身发展和管理需要,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工作,现将公司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股东状况

    (一)公司的历史沿革和基本情况

    1、公司历史沿革

    公司前身为四川省雅安化工厂(以下简称雅安化工厂),2001年12月,雅安化工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11月26日更名为四川雅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经过历次增资扩股、股权转让,股东人数变更为47位自然人,注册资本为5,430.00万元。

    2009年5月23日,雅化集团召开创立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折股方案的议案》和《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郑戎等47位自然人共同签署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公司以截至2009年3月31日止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53,554,808.89元折合股本120,000,000.00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4,302,268.70元,专项储备9,252,540.19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万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96号文《关于核准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并于2010 年11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0年12月2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四川省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3100000001760),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变更为16,000万元。

    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按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股,并于2011年4月27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60,000,000股增加至320,000,000股。2011年5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雅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3100000001760),注册资本由16,000万元变更为32,000万元。

    2、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chuan Yahua Industrial Group Co.,LTD

    (2)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郑戎

    营业执照注册号:513100000001760

    注册登记地点: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陇西路20号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01年12月25日

    公司最近一次变更登记日期:2011年5月17日

    经营范围:工业炸药、民用爆破器材、表面活性剂、纸箱、其它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工程爆破技术服务;危险货物运输(1-5类、9类);炸药现场混装服务(限分公司经营)。

    (3)公司上市交易所及相关情况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上市日期:2010年11月9日

    总股本:320,000,000股

    董事会秘书:刘平凯

    证券事务代表:翟雄鹰

    持续督导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2011年11月9日前)、《上海证券报》(2011年11月9日后)

    (4)公司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陇西路20号

    邮政编码:625000

    联系电话:0835-2872166

    传真:0835-2872161

    公司网址: http://www.scyahua.com

    公司邮箱:yhjt@scyahua.com

    (二)公司控制关系和控制链条(方框图说明,列示到最终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为郑戎女士。郑戎女士现持有公司21.51%的股份,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郑戎,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1953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四川省劳动模范,中国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工程爆破协会常务理事,四川省人大代表,雅安市企业家协会会长,四川省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四川省工程爆破协会副理事长。曾任四川省雅安化工厂厂长,雅化有限(指本公司前身四川雅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雅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统称,下同)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共雅安市委第一届委员会候补委员。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能够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发生过其利用控制地位侵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治理结构、独立性等没有产生不利影响。

    (四)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一控多”现象,如存在,请说明对公司治理和稳定经营的影响或风险,多家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一控多”现象。

    (五)机构投资者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前十名机构投资者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名机构投资者情况如下:

    公司前十大机构投资者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0,719,534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13.4%。

    2、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上市以来,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2011年度内,公司先后通过组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将投资者“请进来”,与他们进行广泛的交流沟通。公司总部接待境内境外、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来访约158人次。为了让中小投资者也能更为全面地了解公司的动态变化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和行业的判断,公司组织了2011年年报网上业绩说明会,面向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详细回答了参与者的提问。

    此外,公司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参加了约10场由境内外证券中介机构组织的大型论坛研讨会,与投资者广泛交流。并不定期的主动拜访机构投资者,听取他们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专线电话、专用邮箱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版块与广大投资者积极沟通,通过耐心与投资者交流,聆听他们的意见,传递公司的信息,公司充分尊重投资者,对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对称,培育以诚信为基础的股权文化产生了重要作用。机构投资者成熟的投资理念和对公司价值深刻的挖掘说明了公司的战略定位和经营发展获得了专业投资者的充分认可,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地位和形象。同时机构投资者对公司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又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六)《公司章程》是否严格按照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予以修改完善

    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章程》予以修改完善,并经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适用于公司现阶段发展需要。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平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上市后的股东大会都聘请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均按照相应的权限审批后交由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越权审批的现象,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2.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时,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和聘请的见证律师将共同查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证件,保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3.股东大会提案审议是否符合程序,是否能够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每项议案过程中设有议事程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作出解释和说明,听取股东的建议与意见;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大会提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制度,能够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

    4.有无应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有无应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如有,请说明其原因

    公司上市至今,未出现应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应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5.是否有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况?如有,请说明其原因

    公司上市至今,未有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况发生。

    6.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时披露

    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股东大会文件的整理与保管,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存安全;会议决议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充分且及时披露,未出现延时或信息遗漏现象。

    7.公司是否有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是否有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如有,请说明原因

    公司至今未发生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也未发生重大事项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

    8.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是否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其他情形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

    1.公司是否制定有《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内部规则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内部规则,并得到有效执行。

    2.公司董事会的构成与来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数1/3以上,且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每届董事任期3年,任职期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2009年5 月23日,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表: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总人数的1/3。

    3.董事长的简历及其主要职责,是否存在兼职情况,是否存在缺乏制约监督的情形

    董事长郑戎女士:1953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四川省劳动模范。1971年至2001年,历任雅安化工厂车间工人、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厂长助理兼厂长办公室主任、副总会计师、副厂长、厂长兼党委副书记。2001年至2009年5月,历任雅化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共雅安市委候补委员、四川省人大代表。2009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

    董事长郑戎女士不存在在股东单位兼职的情况,在除股东单位外的其他单位的任职或兼职情况如下: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雅化集团攀枝花恒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雅化实业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董事、雅化集团内蒙古柯达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三会”作用和健全决策机制,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化和决策科学化,董事长郑戎女士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勤勉尽责,不存在缺乏制约监督的情形。

    4.各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特别是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任免董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公司董事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任免均严格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相抵触的情形。

    5.各董事的勤勉尽责情况,包括参加董事会会议以及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做到勤勉尽责。能够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主动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审慎决策,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6.各董事专业水平如何,是否有明确分工,在公司重大决策以及投资方面发挥的专业作用如何

    公司董事会构成结构合理,由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民爆行业专家等行业内专业人员组成,具备良好的理论知识背景和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根据各位董事的专业水平、行业背景等因素,将公司董事分布在上述三个专业委员会任职。在审议事项时,每位董事均可从自身专业角度对审议事项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行使各自的表决权。各位董事在公司重大决策以及投资方面能够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发挥重要作用。

    7.兼职董事的数量及比例,董事的兼职及对公司运作的影响,董事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存在利益冲突时其处理方式是否恰当

    公司本届董事会兼职董事7名,占董事会人数的78%,其中有2名为独立董事,兼职董事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勤勉尽责,不影响董事会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和董事会的决策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关系。如出现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出声明并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回避,避免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

    兼职董事在作好其本职工作的同时,利用在本职工作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在各自的专业领域方面给予公司意见或指导,在较大程度上有效提升了公司决策的质量和水平。

    8.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均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在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时,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方式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董事同意,也会通过通讯表决方式或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

    在审议议案时,主持人会提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发表明确的意见,并逐一表决。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9.董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分别提前10 日和3日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授权委托出席的,其程序均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10.董事会是否设立了下属委员会,如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投资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分工及运作情况

    公司于2009年5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并分别制定了《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主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公司的三个专门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一直按照各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运作,在公司战略发展、人才选拔、薪酬与考核、内部审计等各个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1.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时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保存安全;董事会会议记录与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表决票、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决议等一起作为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完整、安全,保存期限十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充分且及时披露,未出现延时或信息遗漏现象。

    12.董事会决议是否存在他人代为签字的情况

    公司历次董事会决议不存在他人代为签字的情况。

    13.董事会决议是否存在篡改表决结果的情况

    公司历次董事会决议不存在篡改表决结果的情况。均为参会董事真实表决结果。

    14.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高管人员的提名及其薪酬与考核、内部审计等方面是否起到了监督咨询作用

    公司审议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高管人员的提名及其薪酬与考核、内部审计等事项时,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向相关人员询问、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了解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审慎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起到了咨询专家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

    15.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是否受到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能够充分发挥其独立性,不受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16.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是否能得到充分保障,是否得到公司相关机构、人员的配合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充分保障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为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提供条件。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能够按规定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全部会议资料;公司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开展相关工作。

    17.是否存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被免职的情形,是否得到恰当处理

    公司不存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被免职的情形。

    18.独立董事的工作时间安排是否适当,是否存在连续3 次未亲自参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的工作时间安排适当,不存在连续3 次未亲自参会的情况发生。

    19.董事会秘书是否为公司高管人员,其工作情况如何

    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平凯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任职期间工作严谨、勤勉尽责,能够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务,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三会组织与服务,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与监管部门沟通、监督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工作。

    20.股东大会是否对董事会有授权投资权限,该授权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得到有效监督

    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制度中明确规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以下范围内对外投资事项进行决策:

    (一)审议并决定公司在一年内出售、收购重大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二)审议并决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重大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资产抵押、担保、委托理财、年度借款总额、租赁、出售、购买、委托和承包经营;

    (三)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在30万元—300万元之间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单笔或累计标的在300万元—3000万元之间,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5%之间的关联交易;虽属于总经理有权决定的关联交易,但董事会、独立董事或监事会认为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核的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事宜的研究和评估工作,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公司定期对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完成结果进行审查、评价,审查、评价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组织财务中心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董事会亦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和投资效益情况;以上措施使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项目得到了有效的监督。

    (三)监事会

    1.公司是否制定有《监事会议事规则》或类似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得到有效执行。

    2.监事会的构成与来源,职工监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名;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且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1/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监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

    公司监事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届监事会现任监事何伟良先生、蒋德明先生经公司2009年5月23日召开的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职工民主推举的职工监事姚雅育先生直接进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4.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通过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召开,所有监事均出席历次会议;会议在审议议案时,主持人会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发表明确的意见,并逐一表决。若有需要,会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5.监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10 日和3日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公司上市以来,监事均亲自出席了监事会会议,无授权代为出席的情况发生。

    6.监事会近3 年是否有对董事会决议否决的情况,是否发现并纠正了公司财务报告的不实之处,是否发现并纠正了董事、总经理履行职务时的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生对董事会决议进行否决的情况;也未发现并纠正公司财务报告的不实之处。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均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未出现监事会对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7.监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时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记录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保存安全;会议决议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充分且及时披露,未出现延时或信息遗漏现象。

    8.在日常工作中,监事会是否勤勉尽责,如何行使其监督职责

    公司监事能够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行使监事会职权,做到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监事会通过监督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检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提案发表意见,并监督、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予以建议或纠正等方式行使其监督的职责。

    (四)经理层

    1.公司是否制定有《经理议事规则》或类似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并得到有效执行。

    2.经理层特别是总经理人选的产生、招聘,是否通过竞争方式选出,是否形成合理的选聘机制

    公司已形成合理的选聘机制: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经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依据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工作经验、经营管理能力、对公司贡献等因素综合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聘任。

    3.总经理的简历,是否来自控股股东单位

    总经理郑戎女士:1953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四川省劳动模范。1971年至2001年,历任雅安化工厂车间工人、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厂长助理兼厂长办公室主任、副总会计师、副厂长、厂长兼党委副书记。2001年至2009年5月,历任雅化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共雅安市委候补委员、四川省人大代表。2009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

    郑戎女士不是来自控股股东单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4.经理层是否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

    公司经理层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经理层人员有明确的分工,按职责实施分级管理,分级掌控,同时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等,确保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

    5.经理层在任期内是否能保持稳定性

    公司经理层在任期内未发生重大人员变动,保持了良好的稳定性。

    6.经理层是否有任期经营目标责任制,在最近任期内其目标完成情况如何,是否有一定的奖惩措施

    公司内实行任期经营目标责任制,经理层每年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经理层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对经理层进行考核、提出奖惩措施。公司经理层在任期内均能够较好地完成各自的任务。

    7.经理层是否有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监事会是否能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是否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

    公司的经理层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范围和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经营管理工作,不存在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够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不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

    8.经理层是否建立内部问责机制,管理人员的责权是否明确

    公司经理层建立了内部问责机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职责。

    9.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未能忠实履行职务,违背诚信义务的,其行为是否得到惩处

    公司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均做到了忠实履行职务,并为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而努力,不存在违背诚信义务的行为。

    10.过去3 年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如果存在,公司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

    自公司上市以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出现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1.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哪些方面,是否完善和健全,是否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

    公司非常重视内控工作,在企业法人治理、管理机构设置、经营业务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资发展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具体制度内容如下:

    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新准则会计政策》、《货币资金控制制度》、《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采购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上述各项制度基本覆盖了上市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形成了有效体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监督、控制和指导的作用。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新法规颁布、监管部门要求的需要,持续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逐步完善。

    2.公司会计核算体系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

    公司设置了完备的会计核算体系。公司财务中心是财务会计系统最高财务机构;各分子公司财务部为具体的管理与核算机构;各分子公司的财务部在业务上接受公司总部财务中心的领导,实行统一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制度,并定期向公司总部财务中心报送会计报表等业务资料。

    3.公司财务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授权、签章等内部控制环节是否有效执行

    公司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明确了授权及签章等内部控制环节,财务管理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4.公司公章、印鉴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以及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专门的《印章管理制度》。公司公章由专人负责保管,保管印章,对每次使用印章的情况均及时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时间、用途、经办人、批准人等;规定原则上由印章保管人盖章,禁止授权申办人员盖章;批准人申请使用印章的权限需符合公司规定。公司没有出现越权审批盖章的情形。另外,在公章管理上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谁出问题追究谁责任。

    5.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是否与控股股东趋同,公司是否能在制度建设上保持独立性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是根据公司主营业务特点、自身发展情况和行业相关规定制定,同控股股东在以上方面有较大区别,所以在内部管理制度上不存在与控股股东趋同现象,能够在制度建设上保持独立性。

    6.公司是否存在注册地、主要资产地和办公地不在同一地区情况,对公司经营有何影响

    公司注册地、主要资产地和办公地均为同一地点,公司主要职能部门均在公司所在地。另外,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公司的分子公司遍布全国各地,公司的业务分布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布局,对公司经营未造成不良影响。

    7.公司如何实现对分支机构,特别是异地分子公司有效管理和控制,是否存在失控风险

    为加强企业集团化管理,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规范运作、人事管理、生产经营、资金使用、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相应规定,明确其职责及权限范围。同时,公司内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有效开展内部稽查工作,确保内控制度的贯彻落实与严格执行,保证了对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公司对全国各地的分子公司实行了严格的管控,分子公司主要领导均是总部派驻人员,重要人事均由公司总部任免,由公司总部调配,异地子公司的财务、经营数据能够及时汇总到公司总部,公司总部能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异地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公司现有制度能够对异地子公司实行有效管理和控制,失控风险能够得到严格控制。

    8.公司是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是否能抵御突发性风险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定期对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业务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和应急措施,通过统一营销管理,统一大宗原材料采购,统一安全管理、质量、环保管理,明确各部门目标计划任务。通过及时的审计监察、有效地过程控制、严格考核措施,促进了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公司经济运行的内部环境、风险识别与防范、过程控制、检查与监督、信息披露等方面得到有效的制度保障,为公司的经济运行与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具备抵御突发性风险的能力。

    9.公司是否设立审计部门,内部稽核、内控体制是否完备、有效

    公司设有审计监察部,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及相关内部财务控制制度。公司内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定期汇报内审工作,确保了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公正、客观。内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等工作进行审查与评价,并对其改善情况进行跟进。

    10.公司是否设立专职法律事务部门,所有合同是否经过内部法律审查,对保障公司合法经营发挥效用如何

    公司未设有专职法律事务部门,但配备有专职法务人员,负责公司内部法律事务的管理与咨询。公司所有合同、协议均经过法务人员的审查,能够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1.审计师是否出具过《管理建议书》,对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如何评价,公司整改情况如何

    截止目前,公司未被审计师出具过《管理建议书》。

    12.公司是否制定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法中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实施项目的管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与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有效执行。

    13.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如何,是否达到计划效益

    公司2010年11月9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77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80,718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61,681.9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三台炸药生产线高效节能改造项目》于2011 年9月底投入生产,新生产线产品投放市场时间已近年底,因而项目尚未达到预计效益;其余项目仍在建设周期内,尚未产生效益。

    14.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是否有投向变更的情况,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理由是否合理、恰当

    因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为了更好地利用募集资金,公司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相关内容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资金置换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柯达化工股权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参股金奥博公司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议案》以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议,相关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资金使用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15.公司是否建立防止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为有效防止出现上述情形,公司建立了一系列的长效机制,公司在章程中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并规定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机制;建立了独立董事审查机制,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独立董事需发表独立意见书;引入了外部审计制度,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年度报告审计时,需对公司上一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独立审核意见;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公司规定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程序及内容,保证关联交易信息的透明度。

    三、公司独立性情况

    1.公司董事长、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在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中有无兼职

    公司董事长、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在除股东单位外的其他单位的兼职情况如下表:

    2.公司是否能够自主招聘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

    公司设有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目前已经建立完善的人员需求、供给体系,能够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自身发展的需要,自主招聘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

    3.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采购销售部门、人事等机构是否具有独立性,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人员任职重叠的情形

    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采购销售部门、人事等机构具有独立性,部门工作人员均专职在公司任职,不存在与控股股东人员任职重叠的情形。

    4.公司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的权属是否明确,是否存在资产未过户的情况

    公司发起人投入股份公司的资产的权属明确,不存在资产未过户的情况发生。

    5.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及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何,是否独立于大股东

    公司目前拥有的房地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独立于大股东。

    6.公司的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是否相对完整、独立

    公司具有完整、独立的生产辅助系统和配套设施,能够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稳定运行。

    7.公司商标注册与使用情况如何,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是否独立于大股东

    公司产品使用的“雅化”牌商标属于雅化集团所有,公司与其他下属子公司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公司对“雅化”牌商标具有排他性的使用权。公司其他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独立于大股东,拥有自己的产权。

    8.公司财务会计部门、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如何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了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公司在银行开设独立账户,并依法独立申报纳税;公司的资金使用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并在授权范围内执行,不存在股东单位干预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核算工作和资金使用的情况。

    9.公司采购和销售的独立性如何

    公司设有采购部门和销售部门,拥有自己的采购系统和销售系统,具有完整的主营业务和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独立性良好。

    10.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单位是否有资产委托经营,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产生何种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关联单位没有资产委托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独立性产生影响。

    11.公司对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单位是否存在某种依赖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影响如何

    公司对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单位不存在任何依赖关系,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12.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13.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其控股的其他关联单位是否有关联交易,主要是哪些方式;关联交易是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并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

    14.关联交易所带来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是多少,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有何种影响

    公司拥有完整的产、供、销体系,现有关联交易占公司主营业务同类交易额的比例不高,公司能够独立经营业务,主营业务并不依赖于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发生在销售和采购环节,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民爆流通企业销售民爆产品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产品而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所发生的销售收入占公司年度销售收入的8.02%,采购金额占公司年度采购金额的0.62%。因此,这些销售和采购均是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产生任何影响。

    15.公司业务是否存在对主要交易对象即重大经营伙伴的依赖,公司如何防范其风险

    公司不存在对主要交易对象及重大经营伙伴的依赖。

    16.公司内部各项决策是否独立于控股股东

    公司内部各项决策独立于控股股东。

    四、公司透明度情况

    1.公司是否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执行

    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公司信息披露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和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是否制定了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执行情况,公司近年来定期报告是否及时披露,有无推迟的情况,年度财务报告是否有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其涉及事项影响是否消除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制度规定了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工作的程序。公司规定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第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季度报告,公司第一季度的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公司在定期报告编制完成后,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形成决议文件后,并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经核对无误,才按规定程序将材料报送监管部门,并及时在指定媒体上披露。

    公司近年来定期报告都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并无推迟情况;年度财务报告从未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3.上市公司是否制定了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落实情况如何

    公司制定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明确提出了重大事件的报告、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并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上市以来,公司未发生重大事件的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

    4.董事会秘书权限如何,其知情权和信息披露建议权是否得到保障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时,能够得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支持与配合;能够全面了解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有权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能够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会议并发表对信息披露事务的建议。

    5.信息披露工作保密机制是否完善,是否发生泄漏事件或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要求执行,具有严格的信息披露工作保密机制。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和信息知晓人,对其知晓的公司应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公司有关信息。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其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由于工作失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致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出现失误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公司和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签订了严格的保密协议。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关联人等若擅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公司自上市以来,从未发生过泄漏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

    6.是否发生过信息披露“打补丁”情况,原因是什么,如何防止类似情况

    公司上市至今出现过一次信息披露“打补丁”的情况, 2012年4月7日公司发布《2011年年度报告补充说明公告》,对2011年年度报告中相关信息做了补充披露。以上情况的出现,主要是由于年报工作人员对相关制度的学习不够透彻所致。

    发现问题后,公司内部做了积极调整,及时补充了相关信息。对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审批、发布流程进行了梳理,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了信息披露的规范意识和职业素养,以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7.公司近年来是否接受过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或其他因信息披露不规范而被处理的情形,如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充分等情况,公司是否按整改意见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公司上市以来治理结构规范,能够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因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充分等情况被处理或提出整改意见的情形发生。

    8.公司是否存在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交易所实施批评、谴责等惩戒措施

    自公司上市至今,未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交易所实施批评或谴责等惩戒措施的发生。

    9.公司主动信息披露的意识如何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能够主动、及时、完整、充分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公司治理创新情况及综合评价

    1.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是否采取过网络投票形式,其参与程度如何 (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

    公司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采取过网络投票的形式,网络投票给了广大投资者更方便的参与股东大会投票决策的机会,股东参与度良好。

    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是否发生过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

    自公司上市以来,召开股东大会,尚未发生过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3.公司在选举董事、监事时是否采用了累积投票制

    公司在选举董事、监事时采用了累积投票制。

    4.公司是否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否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具体措施有哪些

    公司一向重视投资者关系,除了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并在工作中及时、充分而详尽进行信息披露外,公司还努力通过不同的方式加强投资者的沟通与互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依据制度规定,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除通过电话联系、电子邮箱及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对话沟通外,还在公司网站中设置专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作为公司开展投资者沟通的一个窗口,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投资者的问询,及时更新公司信息,保证投资者与公司信息交流渠道的畅通和良性互动。除努力做好投资者关系日常事务外,公司还积极、主动地联系、走访投资者,参加中介机构举办的投资者推介会等。在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和董秘等公司高层与参会的股东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并积极听取与会股东的意见与建议。另外公司还通过举行投资者见面会、业绩说明会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与交流。

    5.公司是否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主要有哪些措施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非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把打造具有雅化特色的企业文化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通过制定企业规划和战略、弘扬企业精神和价值观、大力宣传企业文化理念以及通过内部培训、内刊宣传、绩效引导、组织文体文化活动等方式,将企业文化融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企业认同感。

    6.公司是否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是否实施股权激励机制,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机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股权激励的效果如何

    公司设有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将其作为员工职务晋升、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实施股权激励机制。

    7.公司是否采取其他公司治理创新措施,实施效果如何,对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有何启示

    公司上市以来,管理层积极学习先进管理理念及相关监管要求,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创新措施尚需完善和提高。今后将积极与监管层进行沟通,同时借鉴其他上市公司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创新体系。

    8.公司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相关法规建设有何意见建议

    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深刻认识到完善公司治理对于自身的提高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希望能继续通过与监管部门和其他上市公司的深入交流,不断提高公司治理能力,持续提升公司诚信度和透明度,从而切实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维护投资者利益。

    以上为公司治理自查情况的汇报,欢迎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对我公司的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指正。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资产总额(元)2,077,601,008.442,041,874,143.411.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856,769,783.021,819,071,336.592.07%
    总股本(股)320,000,000.00320,00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805.682.11%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207,321,558.21171,093,723.8921.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8,597,105.5633,337,398.40-14.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512,519.27-21,657,265.64-130.0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2-0.07-128.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10-1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10-1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3%1.98%-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1%1.92%-0.5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2,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214,999.9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61,049.05 
    所得税影响额-370,853.2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4,577.49 
    合计2,112,618.29-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3,749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夏震超3,346,28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877,474人民币普通股
    迮雪英1,985,877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968,59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330,626人民币普通股
    虞法祥1,190,157人民币普通股
    朱小燕1,161,20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47,816人民币普通股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发起人股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现时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承诺人现时所持公司股份。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司股份和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形。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承诺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股份转让的情形。

    201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2012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30.00%~~10.00%
    2011年1-6月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3,971,447.31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随着国家经济增速放缓,市场需求相对减少;同时主要原辅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的增加,将对公司预期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2年02月03日雅化集团总部实地调研机构东方证券公司经营情况、税收优惠及募投项目等。
    2012年02月08日雅化集团总部实地调研机构北京高华证券公司产品优势、市场开拓、税收优惠及募投项目等。
    2012年02月09日雅化集团总部实地调研机构上投摩根、西部证券公司产品优势、管理模式及原材料采购等
    2012年03月22日雅化集团总部实地调研机构安盈基金公司经营情况及原材料采购等
    2012年03月29日雅化集团总部实地调研机构泰达宏利基金公司经营情况、原材料采购及爆破一体化等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40,000,00075
    1、其他内资持股240,000,00075
    境内自然人持股240,000,0007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80,000,00025
    1、人民币普通股80,000,00025
    三、股份总数320,000,000100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招行银行-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8815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649036人民币普通股
    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162820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519058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493195人民币普通股
    中钢投资有限公司955881人民币普通股
    宁波申达能源进出口有限公司473900人民币普通股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单一类资金信托R2007ZX074453000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国巨宏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32500人民币普通股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裕22号426608人民币普通股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来源
    郑戎董事长、总经理582009年05月23日2012年05月23日公司
    王崇盛董事572009年05月23日2012年05月23日公司
    刘平凯董事、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492009年05月23日2012年05月23日公司
    樊建民董事、安全质量总监582009年05月23日2012年05月23日公司
    杜鹃董事、财务总监472009年05月23日2012年05月23日公司
    董斌董事、副总经理412009年05月23日2012年05月23日公司
    汪旭光独立董事722009年05月23日2012年05月23日外部
    易德鹤独立董事502009年05月23日2012年05月23日外部
    廖昌宏独立董事392009年05月23日2012年05月23日外部

    姓名兼职单位名称兼任职务
    郑戎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雅化集团攀枝花恒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董事
    雅化集团内蒙古柯达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刘平凯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运输有限公司董事
    雅化集团三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雅化集团旺苍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樊建民雅化集团攀枝花恒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杜鹃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雅化集团三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雅化集团旺苍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董事
    雅化集团攀枝花恒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运输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天盾爆破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董斌雅化集团三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雅化集团旺苍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雅化集团攀枝花恒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雅安盛达民爆物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伟良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雅化集团三台化工有限公司监事
    雅化集团旺苍化工有限公司监事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运输有限公司监事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监事
    蒋德明雅化集团内蒙古柯达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天盾爆破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绵阳市盛安爆破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绵阳市华恒物资有限公司监事
    四川雅化物流有限公司监事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高欣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雅化集团三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雅化集团旺苍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工程爆破有限公司董事
    四川雅化集团哈密德盛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绵阳市盛安爆破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四川久安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宾晶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
    四川凯达化工有限公司董事
    绵阳聚安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易德鹤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成都宏明双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廖昌宏成都盈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裁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2-22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