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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2-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244版)

    注: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5年9月19日,自月月收益基金合同生效至2008年1月28日期间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1. 月月收益A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自月月收益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5年12月31日0.5710%0.0065%0.6150%--0.0440%0.0065%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1.4389%0.0116%2.2665%0.0004%-0.8276%0.0112%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2.3181%0.0200%3.2952%0.0021%-0.9771%0.0179%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28日0.19%0.01%0.34%0.00%-0.15%0.01%
    自月月收益基金合同生效至2008年1月28日4.58%0.02%6.52%0.00%-1.94%0.02%

    2.月月收益B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自月月收益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5年12月31日0.6413%0.0069%0.6150%-0.0263%0.0069%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1.6923%0.0118%2.2665%0.0004%-0.5742%0.0114%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1.8186%0.0230%2.2929%0.0022%-0.4743%0.0208%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28日0.21%0.01%0.34%0.00%-0.13%0.01%
    自月月收益基金合同生效至2008年1月28日4.42%0.02%5.52%0.00%-1.10%0.02%

    月月收益B级基金曾经出现份额为零的情况,月月收益B级基金的净值表现及业绩比较基准均采用月月收益B级基金份额存在期间的数据计算。

    十三、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证券交易费用;

    (8)资金汇划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基金合同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前一日的资产净值乘以0.6%的管理费年费率来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该基金资产净值×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该基金前一日资产净值乘以0.2%的托管费年费率来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前一日该基金资产净值×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定期的审计和监察稽核监督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支出和使用情况,确保其用于约定的用途。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年费率为0.3%,B级基金份额不计提销售服务费。

    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日应支付的A级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A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R÷当年天数

    R为A级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

    (4)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4)至(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费用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申购费

    (1)申购费率

    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零。

    本基金B级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为: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申购费率
    M<100万0.8%
    100万≤M<500万0.3%
    500万≤M<1000万0.05%
    1000万≤M每笔1000元

    (2)申购费的收取方式和用途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率。

    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计入基金财产。

    (3)申购份额的计算

    A级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B级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 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下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赎回费

    (1)赎回费率

    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均为零。

    (2)赎回费的收取和用途

    本基金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财产,余额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3)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由基金财产所有。

    3.基金转换费

    目前,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了本基金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实施办法和转换费率详见相关公告。基金转换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其中赎回费按照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不高于10元的业务代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4.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efunds.com.cn)进行申购、赎回和转换的交易费率,请具体参照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手机交易等)或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赎回和转换费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于2008年1月29日转型为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1年11月21日刊登的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部分。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最新资料进行了更新。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增加了5个代销机构:广州银行、中金公司、华融证券、财富里昂证券和中信证券(浙江);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信息、律师事务所信息和联系人信息、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和经办注册会计师信息。

    4. 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5. 在“八、基金转换”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并相应更新了“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的内容。

    6. 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五)业绩比较基准”、“(七)投资决策”的部分表述,补充了本基金2011年第4季度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7. 在“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数据。

    8. 在“十八、风险揭示”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9. 在“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部分内容。

    10. 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根据相关公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