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2-13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共审议7项议案,无否决或修改议案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22日在浙江省义乌市四海大道浪莎三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会议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翁荣金主持。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权4243.423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6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叔文、陈美玲与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逐条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批准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其中4243.4235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批准了《监事会工作报告》。其中4243.4235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批准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其中4243.4235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批准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其中4243.4235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批准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4243.4235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批准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其中4243.4235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审议批准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其中4243.4235万股同意,占到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意见:认为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1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2011年度股东大会纪要;
3、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7项决议文本。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