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2-02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吴以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奉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晨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资产总额(元) | 4,273,219,029.65 | 4,225,417,265.85 | 1.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3,783,218,399.81 | 3,701,641,763.35 | 2.20% |
总股本(股) | 425,000,000.00 | 425,000,00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8.90 | 8.71 | 2.18%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440,139,915.75 | 420,142,964.20 | 4.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1,600,058.54 | 71,150,561.24 | 14.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85,614,628.27 | -48,562,187.71 | -76.3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0 | -0.13 | -53.8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20 | -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20 | -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8% | 6.32% | 降低4.1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2% | 6.94% | 降低4.82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871,726.2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56,584.60 | |
所得税影响额 | -377,271.24 | |
合计 | 2,137,870.36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2,36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建设银行-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746,79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民生银行-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858,68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2,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 | 1,668,669 | 人民币普通股 |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 1,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凤琴 | 1,14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留胜 | 1,0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99,94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1、2012年1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61.46万元,比去年同期降低76.3%。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取银行承兑汇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同期降低。
2、本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8%,比同期降低4.14个百分点,主要是报告期末净资产同比增加所致。
(二)资产负债表变动项目
1、应收票据比上年度期末减少47.61%,主要是由于一方面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解付,另一方面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采购款等;
2、应收账款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28.6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回收减少;
3、其他应收款比上年度期末增加172.9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预付营销部门市场推广活动费用增加;
4、预收款项比上年度期末增加46.6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预收账款增加;
5、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度期末增加35.84%,主要是由于预提职工薪酬所致;
6、应交税费比上年度期末减少48.0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缴纳上年度实现税款;
(三)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
1、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439.59%,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2、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666.99%,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增加;
3、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38.3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收到政府专项奖励等确认营业外收入;
4、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96.2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捐赠支出比同期减少;
(四)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76.30%,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收取银行承兑汇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同期降低。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77.13%,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以现金支付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出,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在建工程、设备采购等项资金。
3、筹资活动产生和现金流量净额去上年同期减少1419.74%,一方面主要是去年同期借款净增加4000万元,而本报告期偿还了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4600万元;另一方面去年同期支付应付股利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IPO发行前股东 | 公司控股股东以岭医药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以岭医药集团控股股东吴以岭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以岭医药集团股份;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李叶双、吴相君、李晨光、田书彦、郭双庚、潘泽富、高秀强、高学东、吴瑞、孙长荣等10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其余108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 严格履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
2012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0.00% | ~~ | 20.00% |
2011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4,978,922.71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综合毛利率提升等。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2-02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获得新版《药品GMP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以岭”)获得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版《药品GMP证书》,北京以岭制剂生产车间通过国家新版GMP 认证。新版GMP证书编号:BJ20110008,认证范围:颗粒剂、硬胶囊剂。有效期至2017年4月9日。
北京以岭在获得GMP认证后,将会更加努力做好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