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机电 公告编号:2012–029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2日
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23日
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环镇西路1号
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2012年4月13日,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机电”或“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5月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5月2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23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环镇西路1号公司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4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是 |
2 | 《关于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 是 |
2.01 | 资产重组的方式 | 是 |
2.02 | 发行对象 | 是 |
2.03 | 交易标的 | 是 |
2.04 | 交易价格 | 是 |
2.05 | 标的资产对价款支付方式及配套募集资金用途 | 是 |
2.06 | 评估基准日 | 是 |
2.07 | 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损益的归属 | 是 |
2.08 |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是 |
2.09 | 发行价格 | 是 |
2.10 | 发行数量 | 是 |
2.11 | 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 是 |
2.12 | 股票上市地点 | 是 |
2.13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 是 |
2.14 | 发行决议有效期 | 是 |
3 | 《关于<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 是 |
4 | 《关于公司与沈晓鹤等五名自然人签署<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的协议>的议案》 | 是 |
5 | 《关于公司与沈晓鹤等五名自然人签署<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 是 |
6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核报告与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是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购买芜湖新铭丰机械装备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 是 |
三、参会方法
1、现场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方法见附件二)。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登记时间
2012年4月24日-2012年4月27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4、登记地点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按已办理登记手续情况确认其参会资格;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飞、冯欣
联系电话:(0757)23833869
传真:(0757)23833869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广隆工业园环镇西路1号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13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委托事宜如下:
(1)代理人 (此处填“有”或“无” )表决权;
(2)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对股东大会中的议案 (议案序号)投同意票;
对股东大会中的议案 (议案序号)投反对票;
对股东大会中的议案 (议案序号)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件二:
网络投票方法
一、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二、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5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三、投票代码:738499;投票简称:科达投票
四、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99元代表所有需要表决的议案,以1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 | 提议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1 | 《关于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 2.00 |
2.01 | 资产重组的方式 | 2.01 |
2.02 | 发行对象 | 2.02 |
2.03 | 交易标的 | 2.03 |
2.04 | 交易价格 | 2.04 |
2.05 | 标的资产对价款支付方式及配套募集资金用途 | 2.05 |
2.06 | 评估基准日 | 2.06 |
2.07 | 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损益的归属 | 2.07 |
2.08 |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8 |
2.09 | 发行价格 | 2.09 |
2.10 | 发行数量 | 2.10 |
2.11 | 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 | 2.11 |
2.12 | 股票上市地点 | 2.12 |
2.13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 2.13 |
2.14 | 发行决议有效期 | 2.14 |
3 | 《关于<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公司与沈晓鹤等五名自然人签署<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的协议>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公司与沈晓鹤等五名自然人签署<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的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核报告与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购买芜湖新铭丰机械装备有限公司股权相关事宜的议案》 | 7.00 |
注:对于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提案2以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提案2中子议案2.01,2.02元代表提案2中子议案2.02,依次类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五、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本次会议有多项表决事项,股东仅对某项或者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既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