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2-01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4月24日(星期二)下午4点在上海市衡山路534号衡山宾馆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1名,独立董事管一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郑培敏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鄂生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4,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39,900,000.0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7,966,529.42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 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4,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股本91,2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05,200,000股。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报告及摘要将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摘要刊登于2012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2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提议支付该所2011年度工作报酬为76万元人民币,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陈鄂生先生、禹春武先生、严晓俭先生、张建新先生、袁莉女士系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人民币4万元/年(含税)提高到人民币6万元/年(含税),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盛小洪先生因到龄退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且离职后没有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股东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提名,董事会同意推荐徐震午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1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自然人股权的议案》,同意分步实施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收购计划,最终实现控股子公司全资化目标。首批收购计划拟于2012年下半年实施,收购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持控股子公司股权,收购价格以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确定的评估价格为基准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1年12月31日;
1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长沙控股子公司增加购置办公用房投资的议案》,因交房时的实测面积与签订购房合同时的预测面积有所增加,且由于国家相关购房优惠政策调整、人工成本上升以及建筑材料涨价等原因,经估算该办公用房的投资总额将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的5,900万元基础上,增加985万元,增幅为16.7%;
1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长沙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企业签订装修合同的议案》,陈鄂生先生、禹春武先生、严晓俭先生、张建新先生、袁莉女士系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摘要刊登于2012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于2012年5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52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5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徐震午先生,195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新华联大厦总经理,上海华联商厦(现永安百货)总经理,百联集团百货事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营运管理总部总经理,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徐震午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2-01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4月24日(星期二)下午3:30在上海市衡山路534号衡山宾馆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丹女士主持。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及摘要将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已建立符合公司运作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状况。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2-01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及下属八家一级控股子公司、两家二级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三家全资子公司、一家一级控股子公司、五家二级控股子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行为。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人 | 交易事项 | 2012年合同金额 | 2011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综合服务 | 7.5 | 195.07 |
文印服务 | 按实结算 | ||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 | 房屋租赁 | 486.30 | 658.06 |
综合服务 | 119.77 | ||
文印等 | 按实结算 | ||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 | 房屋租赁 | 68.39 | 148.39 |
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13.56 | 145.36 |
综合服务 | 101.17 | ||
文印等 | 按实结算 | ||
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 | 房屋租赁 | 255.76 | 345.52 |
综合服务 | 按实结算 | ||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 | 房屋租赁 | 预计不超过500万元 | 368.66 |
综合服务 | |||
文印及水、电等 | |||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 | 房屋租赁 | 139.3 | 137.04 |
综合服务 | 18.29 | ||
文印及水、电等 | 按实结算 | ||
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 | 房屋租赁 | 79.00 | 195.74 |
综合服务 | 60.16 | ||
文印及水、电等 | 按实结算 | ||
陕西轻工业工程院 | 房屋租赁 | 190.08 | 225.63 |
综合服务 | |||
文印及水、电等 | 按实结算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02年9月,注册资本为1,9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瞿云,海诚总院持有其92%股权,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上海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勘察咨询、岩土工程专业领域内的八技服务、物业管理、彩扩、冲印、电脑绘图、百货、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建筑材料、日用杂品、晒图机销售等业务。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2,609.92万元,净资产2,472.76万元,2011年完成营业总收入1,103.27万元,实现净利润-123.71万元(数据已经审计,下同)。
2)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设立于1979年,注册资本为5,442.1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强,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北京。其主要经营压力锅炉、管道安装、评估咨询等业务。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7,286.83万元,净资产3,383.92万元,2011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506.16万元,实现净利润-41.52万元。
3)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设立于1953年12月,注册资本为4,489.4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郑云生,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广州市。其主要经营地质勘察、设备安装、商品销售、物业管理、室内装饰、房屋和场地出租、文印晒图业务。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7,418.56万元,净资产4,516.58万元,2011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4,952.65万元,实现净利润186.60万元。
4)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于1999年9月,注册资本为1,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郑云生,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直接持有其60%股权,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广州市。其主要经营小区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资讯、民用室内水电维修、场地出租业务。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1,813.94万元,净资产1,635.50万元,2011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39.21万元,实现净利润281.79万元。
5)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
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设立于1975年3月,注册资本为1,365.9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胡建梅,为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长沙市。其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园林工程、物业管理、房屋和场地出租、文印晒图业务。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2,960.34万元,净资产1,590.77万元,2011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646.61万元,实现净利润-101.55万元。
6)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设立于1958年12月,注册资本为4,423.7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田宏元,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武汉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地基处理及施工、园林景观工程、物业管理、文印晒图、对外派遣劳务人员业务。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5,856.62万元,净资产4,375.22万元,2011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3,737.69万元,实现净利润68.57万元。
7)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
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设立于1958年9月,注册资本为93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高艳明,为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成都市。其主要经营物业管理、文印晒图、房屋和场地租赁、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等业务。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1,485.93万元,净资产1,050.28万元,2011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378.92万元,实现净利润31.65万元。
8)南宁轻工业工程院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设立于1972年7月,注册资本为1,450.9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劳创樑,为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南宁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及劳务、工程测算、物业管理、文印晒图、房屋和场地租赁等业务。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2,284.03万元,净资产1,503.72万元,2011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744.51万元,实现净利润-46.32万元。
9)陕西轻工业工程院
陕西轻工业工程院设立于1958年10月,注册资本为1,627.3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石虹,为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西安。其主要经营岩土工程地基处理、室内装饰设计、施工、打字复印、晒图装订、物业管理、房屋和场地租赁等业务。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资产2,082.59万元,净资产1,374.88万元,2011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124.83万元,实现净利润26.5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的控股子公司;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陕西轻工业工程院是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的全资子公司;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是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的下属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和陕西轻工业工程院等9家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1)预计2012年公司与关联人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300万元;
2)预计2012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700万元;
3)预计2012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200万元;
4)预计2012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广州华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200万元;
5)预计2012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500万元;
6)预计2012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500万元;
7)预计2012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南宁轻工业工程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250万元;
8)预计2012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成都海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300万元;
9)预计2012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人陕西轻工业工程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300万元。
10)预计2012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10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租赁办公用房、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综合服务和文印服务等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关联人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综合服务协议已于2011年7月签订,有效期至2012年6月30日。
(2)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已于2010年1月签订,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
(3)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的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含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服务费用)已于2012年1月签订,有效期延至2012年12月31日。
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广州华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已于2009年4月签订,有效期至2012年5月20日。
(4)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的日常关联交易已于2012年2月签订,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
(5)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的房产租赁合同、综合服务协议尚未签订。
(6)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房屋租赁协议、综合服务协议已于2011年12月30日签订,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7)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成都海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已于2010年签订,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8)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人陕西轻工业工程院的房屋租赁合同、综合服务协议已于2012年1月,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0日。
(9)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投资发展公司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于2012年1月1日签订,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
(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文印服务等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价格,根据实际发生的数量按实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八家一级控股子公司、两家二级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轻集团公司下属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三家全资子公司、一家控股子公司、五家二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日常正常经营过程中的所必需的房屋租赁,文印服务及综合服务等行为,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交易金额较小,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2-019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沙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企业签订
装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公司”)日前就新办公楼装修工程进行了邀请招标,并确定关联企业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为中标单位,中标价格为880万元人民币。长沙公司拟按邀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与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签订《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装饰装修合同》。合同约定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承担新办公楼装修工程(建筑面积为19882.8平米)的设计、部分材料采购及施工等工作,工期120天。
一、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中意一路67号
法定代表人:樊燕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轻纺行业甲级、市政公用行业(热力)甲级、建材行业(陶瓷)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农林行业(林产化学制浆造纸)甲级、农林行业畜牧工程(禽畜饲料及实验动物房)乙级、商物粮行业(冷藏库、油脂、饲料)乙级、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排水、环境卫生)乙级、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工程设计;轻工、建筑、林业、化工、医用行业甲级、城市规划、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丙级工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及技术咨询服务;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设计;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设计行政许可的,凭本企业有效许可证书经营);从事机械、电子设备开发、制造及销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长沙公司总资产25,350.53万元,净资产3,575.40万元;2011年完成营业收入39,893.17万元,实现净利润1,073.8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
注册资本:人民币4,489.5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一号
法定代表人:郑云生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和施工、工程勘察、工程桩质量检测、机电设备工程安装承包、市政(燃气)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物业管理。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总资产7,418.56万元,净资产4,516.58万元,营业收入4,952.65万元,净利润186.6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关联关系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的全资子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0.1.3章节的规定,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长沙公司于2010年8月在“长沙国际企业中心”整体购置一栋厂房作为公司的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为19882.8平米(含车库面积4955.9平米)。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将根据长沙公司的要求完成上述工程的室内装修设计、部分材料采购及施工等工作。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对主要建筑材料进行了询价,并按照湖南省现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计价规范计算了工程造价。经过邀请数家省内外装修公司进行投标,并最终确定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中标,中标价格系根据目前工程建设市场行情确定的公允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长沙公司拟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与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签订《装饰装修合同》。
3、费用结算方式
合同生效后7天内,长沙公司向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相关工程进度款将在未来的4个月内以银行电汇形式月结。
4、协议生效条件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董事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长沙公司与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性经营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长沙公司未来一段时期内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止,公司与关联人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签署且正在履行的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68.39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经营所需的场地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2-021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股东大会的提议人:控股股东;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5201会议室;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5月16日(星期三)上午9:00;
6、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1日。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会议出席人员:截止2012年5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律师等;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议列席人员: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2012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上述提案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详细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2年5月15日上午9:00 -11:00 ,下午13:00 -1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庆路2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邮编:200031,传真号码:021-64334045。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314018,联系人:薛晓风、马志伟。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5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以下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个人)承担。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
5 | 《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6 | 《关于续聘2012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 | 《关于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8 |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9 |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
(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