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锋 ○主持 梁伟
近日,香港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兆丰资本(亚洲)有限公司因未就洪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2009年的上市申请事宜履行其保荐人职责,被证监会吊销其“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的第6类牌照,及罚款4200万港元。由于这笔罚款创下了香港有史以来保荐人支付罚款的最高纪录,所以引起了广泛关注。
与内地不同,香港证监会并不直接审核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股票能否在香港上市是由香港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来审核的。所以针对这一事件,香港交易所也很快做出了回应。仔细分析下港交所的回应,有几点其实挺有意思的。
首先,港交所说,交易所于审批新股时,从来重质不重量,新股数目对提升交易所价值无重大意义。港股现市值已逾20万亿元,即使增加数只新股,对进一步提升市值并无帮助,亦不会明显增加该所收入。港交所把这一点提出来其实很重要,因为新股审批就是新股审批,公平公开公正是最基本的原则,如果掺杂了其他的因素考量,甚至有利益牵涉,那很容易为人诟病,所以开门见山一定要把这一点讲清楚。
其次,港交所说,交易所会继续做好前期预防工作,审批时若企业符合交易所订立的上市标准,除非法律上是不允许该企业上市,否则交易所会继续依法办事。从这一点可以推论出,交易所对企业上市的审核是程序性审核,一切要以成文公开的上市标准来说话,如果不符合标准,那不管有什么理由,不会有特例存在。反之,如果企业符合上市标准,也没有违背相关法律的情况存在,那交易所或者上市委员会的成员,也不会因为自己一时的好恶,去随意否定一个正常的上市项目。
第三,港交所说,上市委员会从来都不是将审批工作当作投资的决定,若上市申请人有心瞒骗公司数据,交易所难以发现。这意味着,尽管有上市审核,但港交所也不是万能的。交易所审核的依据是上市公司以及各中介机构提供的数据与材料,万一出现恶意造假的行为,交易所也很可能发现不了,这个不是港交所的失职。而一个公司哪怕通过了上市审核,投资者能否参与新股申购,或者参与二级市场的买卖,还要各方面综合考量。
第四,港交所说,交易所在规管新股方面,与证监会维持良好合作,但不能百分百担保上市过程中或上市后不会出问题,而且投行及会计师等各专业,都有把关责任,未来要检讨如何做得更好,令发生问题机会降低。这就是说,整个上市发行流程,涉及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人、会计师、律师等各个主体,每个主体都有每个主体自己应负的责任,未来如果出了问题,问题出在哪个环节,就由哪个环节的主体来承担,交易所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香港证监会作为监管机构,对违法违规行为具有监察处罚之责。而据有关媒体报道,在这次事件之后,香港证监会正考虑出台法规打击保荐人的不良行为。
总结起来,港交所对兆丰资本被处罚一事的回应可以归纳为八个字,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近年来,内地证券市场发行体制改革也一直是市场热议的话题,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其多年来的经验无疑具有借鉴意义。
日前,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广东调研时表示,证监会正在着手进行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改革的思路将从以往的价值判断为主转向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把需要披露的信息如实告诉投资者,解决新股估值过高、脱离公司基本面等问题。要落实信息披露责任,明确第一责任人是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也必须完全承担各自的责任,确保新股发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让投资者有更充分的信息来做出决策。
这无疑是一个可喜的开端。
(作者系本报市场编辑部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