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金计提新规利好中国银行业
⊙记者 唐真龙 ○编辑 邹靓
标准普尔评级服务日前发布报告认为,中国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新规将推动中国银行业进一步夯实信用缓冲实力,长期来看,新规将令中国银行业获益。
中国财政部近期修订了金融企业一般风险准备金要求。依据新规,中国的金融机构将把更多利润划入股东权益项下的一般风险准备。新规将一般准备余额占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比例要求从此前的1%提高到1.5%,并将于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标准普尔信用分析师曾怡景表示:新规表明中国政府长久以来对于经济放缓情况下银行业资产质量可能恶化的担忧。中国的贷款损失准备规定已属严格,新规将进一步增强中国银行业的信用缓冲能力。
近年来中国银监会已要求银行计提逆周期准备金,其当前的贷款损失准备对不良贷款的目标覆盖率高于150%。根据银监会的数据,2011年底中国商业银行总的贷款损失准备对报告的不良贷款的覆盖率为278.1%,占贷款总额的比率为2.7%。
曾怡景表示:“财政部的新规还可能大体抵消银行业监管过渡到新巴塞尔资本协定(Basel II)对信用风险缓冲要求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2012年下半年中国的主要银行可能采用高级内部评级法进行信用风险度量,这可能释放出过剩的贷款损失准备。通过提高一般风险准备的计提比例,新规对银行将过剩准备金用于发放红利设置了障碍。”
不过,鉴于中国主要银行当前良好的利润率和谨慎的股息政策,对这些银行的股息发放影响可能不显著。对于主要银行而言,标普认为财政部新规可能只是改变了利润在留存利润和一般风险准备之间的分配比例,对于股息发放影响甚微。
财政部新规的缺点是,其一般风险准备仅针对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风险资产,而未涉及表外风险资产。鉴于过去两年来中国银行业的表外信贷增长强劲,上述缺点尤其突出。2009-2011年中国八大主要银行表外信贷承诺总额增长40.5%至11.5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它们资产负债表上贷款总额的34.9%。
不过,银行一般风险准备以及贷款损失准备仍将较好地覆盖经济温和放缓可能产生的不良贷款。标普估算,一家银行的信贷准备总额可大致覆盖相当于其贷款总额8%的不良贷款。而2011年底中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率为0.96%,关注类贷款(并未违约)比率介于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