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高 康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林 平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胡慧珺 |
公司负责人高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慧珺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382,782,195.44 | 7,869,707,236.58 | -6.1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977,576,520.87 | 2,966,634,971.23 | 0.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89 | 5.87 | 0.3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7,075,033.54 | -177.5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9 | -178.0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559,329.14 | 23,559,329.14 | 6.7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5 | 6.7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5 | 133.0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5 | 6.7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9 | 0.79 | 增加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0 | 0.90 | 增加0.4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01,729.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00,00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7,316.46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215,916.92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8,198,526.6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6,612.35 |
所得税影响额 | 1,930,601.9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789,780.35 |
合计 | -3,234,808.0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7,03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234,733,072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天业投资有限公司 | 18,899,414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锦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5,3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蒋水良 | 2,624,324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锦润机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2,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星 | 1,912,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许泽民 | 1,75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黄建文 | 1,72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57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资产变动情况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应收票据 | 65,028,368.86 | 42,603,641.22 | 52.64% | 主要系公司本期以票据方式结算的货款增加。 |
应收利息 | 233,206.36 | 5,106,833.22 | -95.43% | 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贸易融资保证金利息减少。 |
应付账款 | 358,214,375.60 | 749,352,472.19 | -52.20% | 主要系公司本期应付房产项目工程款减少 |
应付利息 | 18,437,519.91 | 9,486,839.75 | 94.35% | 主要系公司本期应付借款利息增加。 |
(2)公司经营成果变动情况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8,944,747.84 | 3,530,198.53 | 436.65% | 主要系子公司本期交房结转收入计缴的税金增加。 |
财务费用 | 5,091,180.58 | -7,463,982.02 | -168.21% | 主要系公司本期利息支出增加。 |
资产减值损失 | -8,715,597.39 | 2,780,301.67 | -413.48% | 主要系子公司本期坏账准备减少。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2,236,446.32 | -14,795,012.39 | -117.89% | 主要系公司期末未处置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期减少 |
营业外收入 | 2,093,697.44 | 3,759,172.86 | -44.30% | 主要系公司本期政府补助减少。 |
(3)公司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支付的现金 | 931,663,325.72 | 1,481,836,990.24 | -37.13% | 主要系公司上期支付了土地出让金。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4,568,770.89 | 72,137,728.53 | 31.09% | 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的税费增加。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 | 50,340,594.83 | 104,254,989.63 | -51.71% | 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 |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收回的现金净额 | 221,003.40 | 120,000.00 | 84.17% | 主要系公司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增加。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66,278.00 | 19,489,545.85 | -97.09% | 主要系公司本期对外投资减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83,590,850.27 | 517,554,927.00 | 32.08% | 主要系公司本期银行借款增加。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33,894,014.51 | 54,751,977.46 | 1057.76% | 主要系公司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增加。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572,462.75 | 4,601,002.01 | 238.46% | 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的利息增加。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的影响 | -110,576.28 | -586,127.37 | -81.13% | 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的影响减少。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2年3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和解决与浙江东方同业竞争的函》,对解决同业竞争作出了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见公司年报),现该承诺正在执行当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于2011年4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方案:以公司2011年末总股本505,473,454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60,656,814.48元,剩余未分配的利润680,467,127.93元滚存至2012年,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分配方案尚未执行。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康
2012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2-临006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2 年4 月19 日、2012年4 月23 日、2012 年4 月24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向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询证,控股股东回函确认:目前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整体上市等可能引起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行为,同时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筹划同一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未来三个月内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