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谢识才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鲁朝辉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张玉兰 |
公司负责人谢识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朝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玉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104,958,590.13 | 2,119,882,448.91 | -0.7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875,250,776.20 | 1,848,638,730.58 | 1.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8.72 | 8.60 | 1.4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7,499,029.14 | -57.5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59 | -55.26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184,175.83 | 26,184,175.83 | -27.5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2 | -3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08 | -55.5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2 | -3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1 | 1.41 | 减少1.3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1 | 0.91 | 减少1.8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391,324.2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57,561.9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282.36 |
所得税影响额 | -270,155.40 |
合计 | 9,256,324.4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5,891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冠峰亚太有限公司 | 40,000,000 | 境内上市外资股 |
博威集团有限公司 | 947,279 | 人民币普通股 |
逄筱玲 | 7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550,764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中信联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50,751 | 人民币普通股 |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50,751 | 人民币普通股 |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 510,696 | 人民币普通股 |
青岛金星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28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忠良 | 267,169 | 人民币普通股 |
蒋国建 | 2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539,991,748.84 | 757,948,283.99 | -28.76% |
应收票据 | 19,092,323.78 | 30,816,723.45 | -38.05% |
预付款项 | 205,266,407.94 | 95,957,187.22 | 113.91% |
在建工程 | 416,403,263.83 | 338,768,037.69 | 22.92% |
预收款项 | 17,103,324.54 | 29,208,414.52 | -41.44% |
短期借款 | 7,490,217.00 | - | - |
(1)货币资金同比减少主要系本期原料采购预付款及募投项目的支出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同比减少主要系本期票据收取减少,及前期票据到期所致。
(3)预付帐款同比增加主要系原料采购预付款及预付募投项目的设备和工程款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同比增加主要系募投项目的支出增加所致。
(5)预收帐款同比减少主要系前期客户提交的保证金履约冲抵货款所致。
(6)短期借款同比增加主要系全资子公司(博威合金(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押汇所致。
3.1.2报告期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013,572.64 | 1,960,861.99 | -48.31% |
管理费用 | 26,051,586.58 | 18,072,047.43 | 44.15% |
财务费用 | -5,251,478.58 | 1,413,694.77 | -471.47% |
资产减值损失 | 623,780.76 | 3,311,302.77 | -81.16% |
营业外收入 | 10,623,061.69 | 2,182,593.55 | 386.72% |
所得税费用 | 2,249,219.69 | 6,222,526.26 | -63.85% |
(1)营业税金同比减少主要系设备采购进项税金增加,导致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相应的附加税减少所致。
(2)管理费用同比增加主要系a、研发费增加,公司本期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注重市场研发和产品研发所致;b、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板带有限公司募集项目建设期管理费用增加;c、工资及福利费增加,主要是公司员工工资增长所致。
(3)财务费用同比减少主要系贷款减少相应财务费用减少和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两者共同影响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应收账款总额增长较快,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国家技术改造项目补助所致。
(6)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主要系利润减少所致。
3.1.3报告期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499,029.14 | -80,918,597.27 | -57.5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983,044.16 | -41,316,144.16 | -137.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43,715.26 | 1,066,970,197.01 | -99.30%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系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系募投项目的支出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首发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博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向公司承诺:“一、本公司声明,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没有从事与博威合金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博威合金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三、 若博威合金及其控股子公司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博威合金及其控股子公司新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博威合金及其控股子公司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四、本公司承诺不以博威合金控股股东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博威合金其他股东的权益。如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导致博威合金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公司承诺向博威合金及其控股子公司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五、本承诺函构成对本公司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履行中,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事项情形。 |
股份锁定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博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宁波见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发行的股份。公司股东冠峰亚太有限公司承诺:自博威合金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博威合金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威合金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博威合金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发行的股份。 | 履行中,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事项情形。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执行情况。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识才
201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