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公告编号:2012-25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冬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史建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资产总额(元) | 8,418,616,466.71 | 6,770,982,469.97 | 24.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4,279,310,455.58 | 2,695,575,207.90 | 58.75% |
总股本(股) | 583,200,000.00 | 483,200,000.00 | 20.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34 | 5.58 | 31.54%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576,779,902.83 | 490,750,602.27 | 17.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1,424,273.52 | 65,413,281.99 | -6.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6,443,833.38 | -30,834,074.13 | 185.76%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5 | -0.06 | 183.3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4 | -21.4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4 | -21.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9% | 2.72% | -1.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7% | -1.38% | 0.7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945.0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2,027,612.18 | 其中:芜湖德豪润达“科技三项”补贴1亿元。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3,000.4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18,745.79 | |
所得税影响额 | -15,378,422.2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0.00 | |
合计 | 87,164,990.22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7,75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 | 66,67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晟 | 17,20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7,899,652 | 人民币普通股 |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泽熙瑞金1号 | 6,825,222 | 人民币普通股 |
石河子世荣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4,7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新价值成长一期 | 4,491,118 | 人民币普通股 |
于波 | 3,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65,74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 2,311,246 | 人民币普通股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新价值8号 | 2,280,111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化的情况及原因
2012年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42.4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10%。主要原因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政府补贴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比上年末增长58.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比上年末增长31.54%,主要是由于公司于2012年3月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亿股募集资金净额15.22亿元以及报告期内盈利所致。
二、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度变化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比上年末增长166.29%,主要是由于公司于2012年3月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亿股,募集资金净额15.22亿元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比上年末减少63.31%,是由于报告期末利率掉期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预付款项比上年末增长42.8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芜湖、大连、扬州、蚌埠LED产业基地建设预付的工程及设备采购款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比上年末下降33.8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芜湖、大连、扬州LED产业基地采购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完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比上年末减少73.33%,是由于部分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在报告期内还本付息所致。
6、长期借款比上年末增长44.71%,是由于报告期内芜湖、大连LED产业基地建设配套的长期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7、资本公积比上年末增长97.15%,是由于公司于2012年3月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亿股,募集资金净额15.22亿元所致。
8、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长235.9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国内销售增长,应交增值税金额增加从而相应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增长所致。
9、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70.30%,主要是由于近两年来公司的经营规模逐年扩大,地域分布更加分散,以及公司加大高端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的综合影响。
10、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比上年同期增长1,690.78%,但绝对额较小仅为19.30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掉期利率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化所致。
11、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49.59%,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公司的子公司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得税费暂按25%计提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85.76%,主要是由于上年末应收账款回收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357.02%,主要是由于公司于2012年3月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亿股,募集资金净额15.22亿元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及履行情况
1、本公司与航美广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美广告”)于2012年1月18日签署了《采购与合作框架协议》,合同主要条款包括:(1)在2012年4月底前航美广告向本公司共计采购价格6,000万元左右人民币的户内LED屏;(2)2012年至2014年,本公司保证持续三年以每年不低于2,000万元的费用投放航美广告经营的机场媒体广告或加油站媒体广告;(3)在2012年至2014年,根据航美广告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广告媒体更新需求,航美广告向本公司采购机场户内LED产品用于更新机场媒体设备,总价2.1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在航美广告处投放广告的数额应相应增加,增加的数额以双方最后协商的数额为准。(4)协议的履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上述协议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2012年1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2-04)。
报告期内,该合同实现销售收入1,502.26万元,已收款0万元,期末应收账款1,757.64万元。
2、本公司与北京天旭恒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旭恒源”)于2012年2月28日签署了《战略采购协议》,合同主要条款包括:(1)本公司为天旭恒源提供LED路灯等节能产品,天旭恒源因项目需要向本公司意向采购十万套的LED路灯产品,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95亿元;(2)具体的型号、规格和数量和金额,双方另行签署的购销合同履行;(3)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定合作协议。
详见2012年2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2-06)。
报告期内,该合同实现销售收入337.98万元,已收款395.44万元,期末应收账款0万元。
3、本公司与日本双鸟公司于2012年2月28日签署了《照明业务合作方案》,合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1)2012-2014年三年双方的交易金额计划达到四千五百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83亿元);(2)本公司将致力于支持双鸟公司在住宅和商业领域的LED照明业务,本公司将拓展生产线,除了LED台灯,还包括球泡灯,吸顶灯,吊灯和灯管。(3)两家公司正合力研发一个新系列的LED照明产品;(4)具体LED照明产品的型号、规格和数量和金额,将以具体的订单为准;(5)协议的履行期限:2012至2014年三年。
详见2012年3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重大合作协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07)。
报告期内,该合同实现销售收入464.36万元,已收款455.63万元,期末应收账款8.74万元。
4、2012年3月2日,鉴于本公司已与美国沃尔玛公司就本公司LED照明产品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事宜进行了协商,并就2012年6月至2013年12月的18个月期间的产品销售计划进行了确认。为此,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与美国Shining Image国际公司(以下简称“Shining Image”)签署了代理采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1)本公司授予Shining Image独家代理,直接进口(DI)LED产品给美国沃尔玛。Shining Image同意以ETI的FOB单价,从本公司购买最低货值的产品;(2)本公司同意支付Shining Image相当于货值1%的佣金,在本公司收到美国沃尔玛直接进口产品的货款后支付;(3)产品类别:LED球泡灯、LED射灯、LED PAR灯等十九种LED照明产品;(4)最低货值从2012年6月起的18个月不低于4500万美元(约2.83亿元人民币)(5)付款条件:见提单日45天后付款。(5)协议的履行期限:从签署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详见2012年3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2-08)。
报告期内,该合同尚未开始交货。
5、本公司与泰国PEA 能源有限公司及KANTHaWiChit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销售合同》,本公司将向KANTHaWiChit公司销售一批LED路灯产品,合同金额86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5411万元)。本合同是为了将ETI的节能照明灯具向泰国电力局进行销售前测试而签署的试验性订单,以期可以在未来几年为泰国电力局提供后续LED路灯的目的。
详见2012年3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2-11)。
报告期内,该合同尚未开始交货。
二、以前年度签订持续至报告期内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1、经2010年8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美国Veeco公司、德国AIXTRON AG公司分别签署70台、30台MOCVD设备的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不超过2.61亿美元,在2011年底之前分批交货;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扬州德豪润达光电有限公司与美国Veeco公司签署30台MOCVD设备的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不超过0.765亿美元,在2011年3月底之前分批交货。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芜湖德豪润达已到货MOCVD设备50台,其中14台已调试完成开始量产,其余设备正处于安装调试过程中。扬州德豪润达陆续到货MOCVD设备30台,正处于安装调试过程中。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经本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16号文《 关于核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2年3月22日完成向8户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5.61元/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22,245,629.00元,其中:增加股本10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422,245,629.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第410141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583,200,000.00元。
该等非公开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2012年4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及上市情况详见2012年4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暨上市报告书》(公告编号:2012-13)。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王晟、珠海通产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石河子世荣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1)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承诺:①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德豪润达股份总数1%的, 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③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 年内,其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④如果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则向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提出每10 股转增不少于5 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并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对该提案投赞成票。(2)王晟承诺:①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德豪润达股份总数1%的, 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3)珠海通产有限公司承诺:①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德豪润达股份总数1%的, 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 遵守承诺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不适用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不适用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王冬雷、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珠海通产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石河子世荣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王晟(首次发行上市承诺) | 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发展或投资与德豪润达经营范围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也不为其或代表任何第三方成立、发展、参与、协助任何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德豪润达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其将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生产或销售德豪润达已经生产或销售、已经投入科研经费研制或已经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产品;承诺不利用其对德豪润达的了解及获取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德豪润达相竞争的活动,并承诺不直接或间接进行或参与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德豪润达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 遵守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王晟(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 | 承诺本次发行认购完成后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发展或投资与德豪润达经营范围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也不为本公司或代表任何第三方成立、发展、参与、协助任何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德豪润达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其将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研发、生产或销售德豪润达已经研发、生产或销售的项目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投入科研经费研制或已经处于试生产阶段的项目或产品)。承诺不利用本公司对德豪润达的了解及获取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德豪润达相竞争的活动,并承诺不直接或间接进行或参与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德豪润达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 遵守承诺 |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
2012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20.00% | ~~ | 50.00% |
根据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2012年1-6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12,277万元-15,347万元之间。 | ||||
2011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2,310,663.39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LED业务的规模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逐步释放以及小家电业务进入经营旺季。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2年03月05日 | 公司总部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尚雅投资2人 |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LED行业投资情况、参观公司展厅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报告期内,公司与银行订立了名义金额为3,524.58万美元的的利率掉期合约,订立掉期合约的目的是为了规避公司浮动利率贷款的利率变动风险。由于公司持有与掉期利率合约名义金额相对应的外币浮动利率贷款,从而与利率掉期合约形成对冲,锁定了公司的融资成本,不会追加额外的风险。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该部分合约不能上市交易,不存在市场价格。其公允价值确认方法为:公司根据金融机构对该掉期合约的标的利率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报价与掉期合约约定的固定利率之间的利差,再按名义金额与未来到期期间计算出的未来现金流的现值认定为该金融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通过对期末持仓情况的测算,该等利率掉期合约的公允价值为35.84万元。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不适用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无 |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合约种类 | 期初合约金额 | 期末合约金额 | 报告期损益情况 | 期末合约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利率掉期合约 | 202,675,000.00 | 221,847,638.94 | -193,000.45 | 5.18% |
合计 | 202,675,000.00 | 221,847,638.94 | -193,000.45 | 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