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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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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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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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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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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164版)
    2012-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3)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对该报告无异议。

    七、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应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4月25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八、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4月25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2-015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1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2.00元,共计募集资金180,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2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71,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4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391,666.3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703,608,333.7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10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1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2,040.00万元,201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27.4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2,04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27.43万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贝因美公司募集资金费用10,391,666.30元(即本报告一(一)中所述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该款项已于2012年3月31日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05,874,278.3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4月28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对以增资方式收到的募集资金,也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于2011年12月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3个定期存款账户和2个通知存款账户,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33001616727059007777179,031,909.13募集资金专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3310661800181700610131,901,933.20募集资金专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33106618060851000806271,400,000.00定期存款账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33106618060850001203852,000,000.00通知存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12020080199000011404,954,747.52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1202008014100002450388,500,000.00定期存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1202008014100002574130,000,000.00通知存款账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77508100398871244,935.52募集资金专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77508100411743300,000,000.00定期存款账户
    小 计 1,128,033,525.3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120202041990014955777,840,752.96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 1,205,874,278.33 

    注:由于本公司未能及时对子公司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该子公司年产5万吨配方奶粉工程项目所需支付设备款3,060万元,暂由本公司从募集资金账户代为支付,在本公司对该子公司增资后,由其以自有资金归还。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上述款项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结转至一般账户,但已于2012年4月20日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经2011年5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36,82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4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70,360.8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2,04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2,04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2)

    投资进度(%)

    (3)=(2)/(1)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配方奶粉工程项目59,853.0059,853.00220.00220.000.372013年12月
    北海贝因美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米粉项目12,308.3012,308.300.000.000.002014年6月
    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15,000.0015,000.0015,000.00100.00    
    承诺投资

    项目小计

     87,161.3087,161.3015,220.0015,220.0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36,820.0036,820.0036,820.0036,82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 36,820.0036,820.0036,820.0036,820.00     
    合 计123,981.30123,981.3052,040.0052,04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超募资金83,199.53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同意将募集资金人民币36,82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剩余46,379.53万元尚无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照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和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2-017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海贝因美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米粉项目的稳步实施,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公司董事会决定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海贝因美营养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贝因美”)进行增资。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增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的项目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配方奶粉工程项目59,853.0059,853.00
    北海贝因美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米粉项目14,808.3012,308.30
    补充营运资金15,000.0015,000.00
    合计89,661.3087,161.30

    上述情况已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进行披露。现公司募集资金于2011年4月6日已到位,公司于 2012 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向黑龙江贝因美增资12,308.30万元。

    二、增资主体介绍

    名称: 北海贝因美营养食品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大庆路6号

    法定代表人: 牟一志

    注册资本:3660万元

    实收资本: 366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饮料(蛋白饮料类)、婴幼儿配方乳粉(干法工艺)、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婴幼儿配方谷粉)、乳制品[乳粉(调制乳粉)的生产、销售。(以上项目凭有效《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三、增资资金来源及增资目的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

    增资北海贝因美是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的必要条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将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促进公司及子公司北海贝因美长期健康发展,增强资本实力和业务发展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改善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未来效益稳定增长提供有力的支撑,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四、增资的实施时间及方式

    公司拟对北海贝因美进行注资,以充实其资本金,以募集资金12,308.30万元投入北海贝因美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米粉项目。增资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308.30万元对北海贝因美进行增资,将北海贝因美的注册资本从3,660万元增资到11,550万元,其余4,418.30万元记入资本公积。

    五、增资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北海贝因美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米粉项目进程,促进公司生产规模化,扩大产能,缓解订单需求增长与产量供给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公司产品质量, 将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有利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 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