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将制定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办法
201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潘高颖
⊙记者 潘高颖 ○编辑 朱贤佳
人社部昨日召开了今年一季度社会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尹盛基在被问到我国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办法推出的时间表时表示,目前该方案已形成初步思路,但仍在进一步完善中。
尹盛基表示,近几年来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专门进行了研究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有关专家的意见。经过几年的调研、论证、起草,我们已经形成了初步的思路。该办法将进一步完善,确保实现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这两个目标,按照程序由国务院审议批准后加以实施。
尹盛基还在发布会上回应了上个月广东省部分养老金进入社保基金理事会宣布进入资本市场一事。
他表示:“广东的养老保险基金积累结余较多,将1000亿元委托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运营,不会影响到当地的养老金发放,这是一个重要的前提。”
尹盛基称,养老保险的委托运营是有一个限期,委托期为两年,且人社部也在研究制定全国的基本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管理办法。“这个办法的研究制定在颁布实施之后,要对委托投资运营的问题进行统一调整。”
尹盛基指出,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快速发展的阶段,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的挑战,养老保险要实现长期可持续的发展。
养老保险基本制度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也就是说实行社会统筹和部分积累这样的基本制度。对于部分积累的个人账户基金,它具有长期支付的作用。在一定时期会有一定规模的积累,去年7月施行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