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谭颂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险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洪流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资产总额 (元) | 977,670,187.05 | 946,239,788.92 | 3.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683,276,282.14 | 669,111,307.30 | 2.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83 | 6.69 | 2.09%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945,889.14 | 94.7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5 | 96.03% |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189,846,547.19 | 162,841,176.42 | 16.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100,642.27 | 14,349,520.93 | -1.7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9 | -26.3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19 | -26.3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9% | 6.81% | -4.7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6% | 5.76% | -3.7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8,496.42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846.9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912.49 | |
所得税影响额 | -62,101.7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0.00 | |
合计 | 191,329.10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693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苏景滨 | 979,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伟 | 429,789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树彬 | 425,634 | 人民币普通股 |
俞世驰 | 3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中发 | 308,355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素梅 | 271,135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文佳 | 237,858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微 | 2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培荣 | 180,073 | 人民币普通股 |
钮垚 | 1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东莞市瑞晨投资有限公司 | 26,250,000 | 0 | 0 | 26,250,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5月25日 |
银禧集团有限公司 | 18,750,000 | 0 | 0 | 18,750,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5月25日 |
东莞市广能商贸有限公司 | 11,250,000 | 0 | 0 | 11,250,0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5月25日 |
东莞市联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7,500,000 | 0 | 0 | 7,500,0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5月25日 |
广汇科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7,500,000 | 0 | 0 | 7,500,000 | 首发承诺 | 2012年5月25日 |
东莞市信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3,750,000 | 0 | 0 | 3,750,000 | 首发承诺 | 2014年5月25日 |
合计 | 75,000,000 | 0 | 0 | 75,000,000 | - |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说明
1、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2011年期末余额增加了101.30%,系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定期存款计提的应收利息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2011年期末余额减少了36.14%,主要是2011年支付了收购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外方股东萨摩亚健联有限公司25%的股权款503.16万元人民币,因2011年未完成工商变更,暂记录在其他应收款科目,2012年1月完成工商变更后,从其他应收款科目冲减少数股东权益科目。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2011年期末余额增加了42.91%,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了募投项目工程款,尚未结转为固定资产。
4、无形资产期末余额较2011年期末余额增加了343.37%,主要是报告期内苏州银禧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了10万平工业用地购地款及相关税费所致。
5、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2011年期末余额增加了31.98%,主要是报告期内增加了原材料的采购力度,增加了短期借款融资所致。
6、预收帐款期末余额较2011年期末余额增加了106.22%,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客户销售额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2011年期末余额减少了42.73%,主要是报告期内购置的原材料增加,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也相应增加所致。
8、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2011年期末余额减少了79.02%,主要是子公司银禧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于2011年收购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股东梁国雄25%的股份时,尚余部分股权款未付,未付部分股权收购款记录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报告期完成了支付,导致其他应付款减少较多。
9、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余额较2011年期末余额减少了197.66%,是报告期内子公司银禧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10、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较2011年期末余额减少了100.00%,是报告期内完成了收购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外方股东萨摩亚健联有限公司25%的股权的工商变更,少数股东权益余额减少。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说明
1、管理费用同比增加58.50%,主要是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增加及随着各个募投项目的筹备及开展,带动管理费用的相应增长。
2、财务费用同比降低45.17%,主要是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较多,冲减了一部分财务费用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255.26%,主要是报告期末应收帐款余额较2011年期末降低较多,按会计政策计提的应收帐款坏帐准备转回较多。
4、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91.97%,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贴款减少所致。
5、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88.17%,主要是报告期内捐赠支出较少,去年同期捐赠支出较多。
6、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100.00%,是报告期内完成了收购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外方股东萨摩亚健联有限公司25%的股权的工商变更,导致少数股东损益减少。
7、其他综合收益同比减少5880.75%,是子公司银禧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金额较大所致。
8、每股收益同比减少26.32%,是2011年3月31日公司还未上市,总股本为7500万股,2012年3月31日总股本为10000万股,增加了2500万股。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4.77%,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帐款回笼增加,经营性流入的金额与经营性现金流出的金额基本平衡。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44.64%,主要是报告期内苏州银禧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了较大金额的土地款,及募投项目采购设备及支付在建工程金额也增加较多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2.78%,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帐款回笼的资金较多,降低了筹资活动的资金需求。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2012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营业务继续保持稳健增长的势头,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8,984.65万元,同比增长16.58%,实现营业利润1,715.11万元,同比增长0.9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10.06万元,同比降低1.73%。
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率较2011年全年毛利率有所提高。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增长较多,同比增长58.50%,导致报告期的营业利润增长率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率。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贴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导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
(二)2012年业务发展展望
2012年公司将继续加大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投入,力争在改性塑料新的应用领域有所突破,并形成一定的竞争优势。
2012年公司还将进一步加强营销力度,积极拓展珠江三角洲外营销布局,提高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
公司将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确保募投项目能按期达产。
公司还将进一步提升基础管理水平,强化在财务核算、生产运营、质量安全、团队建设、信息化建设、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工作。
(三)报告期内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子公司苏州银禧科技有限公司竞得位于苏州市吴中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善丰路的10万平方米工业用地,成交价为3,360万元人民币,取得了编号为“吴国用2012第063041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银禧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于2011年完成了收购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股东梁国雄25%的股份,2011年支付了51.09%的股权转让款,剩余48.91%的股权转让款已于2012年1月完成支付。
银禧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与萨摩亚健联有限公司签订《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以自有资金503.16万元人民币收购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外方股东萨摩亚健联有限公司所持25%的股权,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1月10日完成了工商变更。
(四)未来发展的风险因素分析
1、应收款金额较大的风险。公司目前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若国家宏观经济出现波动,公司客户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公司面临因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而出现呆坏账的风险。
2、原材料供应及价格变动风险。公司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一般在90%左右,如果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或供货渠道发生重大变化,将会对公司的成本管理造成一定的困难,并将影响生产的稳定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
3、销售市场集中风险。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珠江三角洲地区,如果公司不能进一步积极开拓新的市场区域,提高珠江三角洲之外的市场份额,将会对本公司持续快速发展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4、国内转厂出口业务下滑风险。本公司外销以国内转厂销售为主,其需求受国际市场消费需求影响较大。若下游客户来自海外的订单数量下降而减少了对本公司产品的采购量,可能导致公司国内转厂销售收入减少、盈利下降的风险。
5、公司产能快速增加带来的管理风险。随着公司各个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生产能力将逐渐增大。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及时应对市场竞争、行业发展、经营规模快速扩张等内外环境的变化,将可能阻碍公司业务的正常推进或错失发展机遇,从而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6、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原材料进口、产品国内转厂和直接出口均使用美元、港元等外汇结算。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可能通过汇兑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7、政府补助收益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风险。公司享受的各项政府补助主要是政府按照有关政策根据公司当年新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情况给予的项目资助和奖金,如果这些优惠补助和奖励减少或将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不适用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不适用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股东东莞市联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谭颂斌、谭沃权、周娟、袁德宗、张婉华、林登灿、谢吉斌、傅轶 | 3、公司董事袁德宗、张婉华承诺:自发行人依法获得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现已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其任职期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公司股东东莞市广能商贸有限公司、广汇科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联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报告期内,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含)的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
控股股东东莞市瑞晨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银禧集团有限公 | 如果发生由于广东省税收优惠政策文件相关内容和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定存在的差异,导致国家有关税务主管部门认定公司以前年度享受10%所得税率条件不成立,银禧科技需按12%的所得税率补缴以前年度所得税差额的情况,本公司愿承担需补缴的所得税款及相关费用。 | ||
股东银禧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谭颂斌、周娟 | 如果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在地有权部门要求或决定,发行人及子公司需要补缴以前未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损失,东莞市瑞晨投资有限公司、银禧集团有限公司、谭颂斌、周娟无需银禧科技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金钱赔付责任。 |
控股股东东莞市瑞晨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谭颂斌、周娟 | (11)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发行人及其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该承诺函自承诺人签字之日起生效,该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及自承诺人不再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日起三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公司间接股东的谭沃权、林登灿、谢吉斌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2009年9月20日,作为已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已经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其他关于员工因业务需要从公司预支款项的相关规定,不以任何形式非法占用公司资金。 4、2009年9月20日,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已经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其他关于员工因业务需要从公司预支款项的相关规定,不以任何形式非法占用公司资金。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不适用 |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1,594.32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102.7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898.0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季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季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性能环保改性聚氯乙烯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3,961.89 | 3,961.89 | 2,014.11 | 3,909.35 | 98.67% | 2011年11月30日 | 209.30 | 是 | 否 | ||
节能灯具专用改性塑料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7,229.96 | 7,229.96 | 557.91 | 557.91 | 7.72% | 2012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无卤阻燃弹性体电线电缆料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5,807.31 | 5,807.31 | 0.00 | 0.00 | 0.00% | 2012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6,999.16 | 16,999.16 | 2,572.02 | 4,467.26 | - | - | 209.3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公司以1.5亿超募资金和1.5亿自筹资金在苏州设立子公司建立新生产基地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3,530.76 | 3,530.76 | 23.54% | 2013年06月30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4,200.00 | 4,200.00 | 0.00 | 4,200.00 | 100.00%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700.00 | 700.00 | 0.00 | 700.00 | 10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9,900.00 | 19,900.00 | 3,530.76 | 8,430.76 | - | - | 0.00 | - | - | ||
合计 | - | 36,899.16 | 36,899.16 | 6,102.78 | 12,898.02 | - | - | 209.3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2011年苏州银禧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实收资本为15,190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苏州银禧科技有限公司竞得位于苏州市吴中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善丰路的10万平方米工业用地,支付了土地款及相关税费及项目前期环评等费用,并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2011年9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利用超募资金4,100万元暂时补充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并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3月2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公司2011年7月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以募集资金1,824,522.40元置换预先投入到高性能环保改性聚氯乙烯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11年7月8日完成了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1、2011年9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4,1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均已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3月2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12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利用募投项目“节能灯具专用改性塑料技术改造项目”、“无卤阻燃弹性体电线电缆料技术改造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共计4,100万元暂时补充与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流动资金,并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均已发表了同意意见。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
高性能环保改性聚氯乙烯材料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11年11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止2012年3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支付了3,909.35万元,由于财务款项结算原因,还留有较小余额尚未支付。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3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以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00,000,000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预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该事项已经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报告公告日,权益分派尚未实施。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借款及授信合同:
2012年2月20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编号为“兴银粤借字[东莞]第201202200324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取得该合同项下2,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12年2月20日至2013年2月19日。
2012年2月28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编号为“兴银粤借字[东莞]第201202280175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取得该合同项下9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12年2月28日至2013年2月27日。
2012年3月7日,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签订了编号为“SPZ2012041”的《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合作协议书》,同意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300万美元的出口商业发票融资额度,有效期自2012年3月7日至2013年3月6日。
2012年2月14日,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编号为“兴银粤借字[东莞]第201202140320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取得该合同项下2,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12年2月14日至2013年2月13日。
2012年2月22日,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编号为“兴银粤借字[东莞]第201202220158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取得该合同项下2,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12年2月23日至2013年2月22日。
2012年2月29日,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编号为“2012莞银信字第12X098”的综合授信合同,取得该合同项下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自2012年2月29日至2013年2月28日止。
2、抵押合同
2009年8月24日,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作为抵押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编号为“0109080104”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东府国用(2003)第特609号)及房产(粤房地证字第C2881998、粤房地证字第C3332807、粤房地证字第C3332808)为其在“0109080104”《授信协议》项下约定的授信额度(1,400万元)和授信有效期内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范围为该行《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1,4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手续费、保险费和实现抵押权的其他相关费用。2012年1月4日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在东莞市国土资源局解除了抵押登记。
3、担保合同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公司未签订新的担保合同。
4、其他重大合同
2012年1月5日,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与东莞市石龙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标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东莞市石龙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2号宿舍,3号、4号厂房的土建和水电安装工程,建设“无卤阻燃弹性体电线电缆料技术改造项目”及“节能灯具专用改性塑料技术改造项目”,建筑面积共29,796.33平方米,承建期为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12月30日,合同总价为5,308.32万元人民币。
2012年2月1日,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与苏州工业园区易高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仓储协议》,租赁位于苏州市迎春南路49号苏州双达实业有限公司内仓库,面积为1,200平方米,用于存放原料和成品货物。租赁期为一年(2012年2月1日起到2013年1月31日止),月租金24,000元。
2012年1月30日,苏州银禧科技有限公司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编号为3205012012CR0026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苏州银禧科技有限公司以3,360万元人民币合同价受让编号为“苏吴国土2011-G-013”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块土地用于建设苏州银禧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基地。公司于2012年3月19日取得了编号为吴国用(2012)第0630469号土地使用证,该地块坐落于苏州吴中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善丰路,地号为109-274-004,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00,000.00平方米,终止日期为2062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12-22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4月24日,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虎门居岐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颂斌先生主持。会议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发表了明确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客观、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经表决: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预案》
该制度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制度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修订<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制度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对公司的银行授信即将到期,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银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贴现、进出口押汇、信用证,本议案有效期为2年。
由谭颂斌、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分别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谭颂斌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经表决: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即将到期,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6,000万人民币的1年期综合授信额度。
由谭颂斌、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分别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谭颂斌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为:2012年3月25日至2012年12月31日。
经表决: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即将到期,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新的授信期限为十二个月。
公司与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为上述融资授信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供交叉担保和保证,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与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就上述授信提供保证金和/或特定存款质押担保。谭颂斌、谭沃权分别为上述融资授信提供个人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谭颂斌代表本公司完成并签署上述授信函、特定存款质押、有关保证金及交叉担保和保证文件(包括任何修改或补充和/或展期文件),以及与上述文件有关的所有合同、申请、通知及其他文件。
经表决: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即将到期,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最高额度等值8,000万人民币的授信,新的授信期限为十二个月。
由谭颂斌、周娟、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分别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谭颂斌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经表决: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预案》
因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同本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新的授信期限为十二个月。
公司与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为上述融资授信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供交叉担保和保证,最高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与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就上述授信提供保证金和/或特定存款质押担保。谭颂斌、谭沃权分别为上述授信提供个人担保。
经表决: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预案》。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对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即将到期,根据业务的发展需要,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8,000万人民币的银行授信。
由公司、谭颂斌分别提供不超过8,000万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至债务履行期限界满之日起后两年止,具体权益由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
经表决: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预案》。
根据业务的发展需要,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5,000万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授信期限为十二个月。
由公司、谭颂斌分别为上述授信额度项下的债务提供不超过5,000万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至债务履行期限界满之日起后两年止。
经表决: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预案》。
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签订的授信协议即将到期,根据业务的发展需要,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申请不超过等值1,600万人民币的授信。
由公司、谭颂斌、周娟分别为上述融资授信提供不超过1,600万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至债务履行期限界满之日起后两年止。
经表决: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预案》。
根据业务的发展需要,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3,000万人民币的授信。
由公司、谭颂斌、周娟分别提供不超过3,000万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至债务履行期限界满之日起后两年止。
经表决: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预案》。
根据业务的发展需要,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4,000万人民币的授信。
由公司、谭颂斌、周娟分别提供不超过4,000万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至债务履行期限界满之日起后两年止。
经表决: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预案》。
子公司苏州银禧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即将到期,根据业务的发展需要,子公司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十二个月。
由公司就上述授信为苏州银禧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公司保证担保,最高保证金额不超过3,000万人民币。公司为苏州银禧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就上述授信提供保证金和/或特定存款质押。谭颂斌、谭沃权分别就上述授信提供个人担保。
经表决: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预案》。
根据业务的发展需要,子公司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申请不超过等值1,000万人民币的授信,授信期限为十二个月。
由公司、谭颂斌分别提供不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经表决: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预案》。
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即将到期,根据业务的发展需要,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2,500万人民币的1年期综合授信额度。
由公司及谭颂斌分别提供不超过2,500万人民币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
经表决: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预案》。
子公司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即将到期,根据业务的发展需要,子公司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不超过等值1,500万人民币的1年期综合授信额度。
由公司及谭颂斌分别提供不超过1,500万人民币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
经表决: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5月15日(星期二)上午9:30分在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暨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内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12-24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二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2年5月15日(星期二)上午9:30分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5月15日(星期二)上午9:30分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5月15日上午9:30分-11:30分,下午13:00分-15:00分;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14日15:00至2012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9日(星期三)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暨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5月10日-2012年5月14日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分-12:00分;下午1:45分-17:30分。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公司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开会前一天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深市挂牌投票代码:365221
2.投票简称:银禧投票
3.投票时间:2012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分-11:30分和下午13:00分-15:00分。
4.在投票当日,“银禧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同意表决 | 100 |
议案1 | 《关于修订<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 |
议案2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0 |
议案3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3.00 |
议案4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4.00 |
议案5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5.00 |
议案6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6.00 |
议案7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7.00 |
议案8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8.00 |
议案9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9.00 |
议案10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10.00 |
议案11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11.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果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 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2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以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银禧科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玉梅、李昊
联系电话:0769-38858388
传真号码:0769-38858399
通讯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工业区 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23187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 登记表格: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4日
附件一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开会前一天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769-38858399)到公司(地址:东莞虎门镇居岐村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2318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 □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 □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序号 |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订<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吴中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0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1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苏州银禧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委托人根据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12-21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