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银河证券为中银沪深300等权重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代销机构的公告
关于增加银河证券为中银沪深300等权重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2年4月27日起,银河证券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中银沪深300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3821,以下简称“本基金”)。
本基金募集认购期为2012年4月9日至2012年5月11日。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公司网站: www.bocim.com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服务热线:68016655或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