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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12-014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9,512,941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5月2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情况和股本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95,0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0,000股,其中网下配售6,400,000股,网上定价发行25,60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129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1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27,000,000股。

    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27,000,000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95,000,0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

    根据通达动力《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股东上海风云际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通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羌志培等43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若发行人在2011年3月25日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本公司承诺自2010年3月25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发行人未能在2011年3月25日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本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5月2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9,512,941股,占公司总股本为38.9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46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情见下表: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备注
    1羌志培13,065,88313,065,883历任董事、副总经理
    2上海风云际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6,352,9416,352,941 
    3王岳6,056,4716,056,471现任董事、副总经理
    4季京祥5,294,1185,294,118冻结股份
    5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5,000,000 
    6南通红土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964,7062,964,706 
    7袁贵华2,117,6472,117,647冻结股份
    8言骅1,482,3531,482,353现任董事、总经理
    9胡浩1,058,8241,058,824历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0金志炎847,059847,059 
    11彭进杰847,059847,059 
    12刘华847,059847,059 
    13成志明423,529423,529 
    14张巍254,118254,118现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5何建忠254,118254,118现任监事会主席
    16陆永坚169,412169,412 
    17刘建林127,059127,059 
    18吴志刚127,059127,059 
    19季小敏127,059127,059 
    20褚邵华127,059127,059现任监事

    21杨祎洋127,059127,059 
    22戴志强105,883105,883 
    23王金连105,883105,883 
    24毛俊义105,883105,883 
    25陈忠105,883105,883 
    26黄佳林105,883105,883 
    27姚之良105,883105,883 
    28周小东63,52963,529 
    29管杨63,52963,529 
    30芦小明63,52963,529 
    31羌志清63,52963,529 
    32徐斌63,52963,529 
    33张学华63,52963,529 
    34葛汉斌63,52963,529 
    35宋智锋63,52963,529 
    36王素琴63,52963,529 
    37王红梅63,52963,529 
    38严锦云63,52963,529 
    39施建新63,52963,529 
    40陈霞63,52963,529 
    41吴美63,52963,529 
    42魏玉兰63,52963,529 
    43任金荣63,52963,529 
    44姜晓锋63,52963,529 
    45王欣炎63,52963,529 
    46葛建兵63,52963,529 
    合计 49,512,94149,512,941 

    注1:现任公司董事王岳、言骅,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张巍,现任公司监事何建忠、褚邵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注2:股东羌志培、胡浩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1年9月5日开始羌志培、胡浩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在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比例不超过50%。

    注3:股东季京祥、袁贵华所持有的股份质押给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20日开始冻结。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有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