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独立董事唐豪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吕长江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王文杰先生、总经理滕国纬先生、总会计师安民女士及财务部经理张琰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409,646,594.81 | 5,623,835,516.91 | -3.8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118,313,414.66 | 2,097,602,297.61 | 0.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4.29 | 4.25 | 0.9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7,543,336.10 | 0.6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22 | 0.69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667,826.16 | 15,667,826.16 | -34.88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2 | 0.032 | -34.6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22 | 0.022 | -51.11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32 | 0.032 | -34.6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4 | 0.74 | 减少0.5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1 | 0.51 | 减少0.6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95,540.9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1,628,00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026,652.55 |
处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678,758.9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7,727.35 |
所得税影响额 | -1,618,186.4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693.35 |
合计 | 4,840,345.34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9,72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192,341,067 | 人民币普通股 |
胡柏君 | 8,1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 2,808,501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远付 | 1,612,104 | 人民币普通股 |
吴丹红 | 1,130,179 | 人民币普通股 |
叶立棋 | 1,106,290 | 人民币普通股 |
缪佳桦 | 1,093,848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凤霖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永亮 | 919,701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萍 | 916,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比率(%) |
应收帐款 | 96,127,584.57 | 72,456,749.48 | 32.67 |
预付款项 | 68,269,623.96 | 267,688,511.14 | -74.50 |
应交税费 | 36,051,073.07 | 77,417,436.66 | -53.43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比率(%) |
营业收入 | 115,805,121.90 | 112,810,565.39 | 2.65 |
营业成本 | 33,954,233.17 | 49,875,694.31 | -31.92 |
投资收益 | 17,715,471.39 | 49,137,672.27 | -63.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7,543,336.10 | -346,287,562.13 | 68.9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882,177.24 | -206,315,150.93 | 88.4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7,966,437.16 | 399,665,078.67 | -144.53 |
(1) 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应收房屋销售款增加所致。
(2) 预付款项减少主要系闵行区华漕镇西郊九韵城二期项目未售商铺完成过户、结转至存货所致。
(3) 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支付上年度应交税费所致。
(4)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流通服务业务实现收入4,079.16万元,其中中介代理业务收入3,648.6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3.33%,物业买卖收入405.9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79.83%。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投资开发业务实现收入4,951.77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02%,主要来源于无锡印象剑桥北地块三期项目。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委托管理服务业务实现收入814.77万元,去年同期因未到结算节点而未结转收入。报告期内,公司酒店服务业务实现收入816.68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51%。
(5) 投资收益减少主要系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为公司贡献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6)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754.33万元,主要系公司支付开发项目开发成本所致。
(7)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88.22万元,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有较大影响的事项有:支付上海金丰易居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700万元。
(8)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796.64万元,对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有较大影响的事项有:银行借款8,000万元,收到暂借款4,200万元;银行还款25,500万元,支付利息4,496.64万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制订了如下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1年末总股本493,638,1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5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董事长:王文杰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2-006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4月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唐豪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吕长江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预计公司2012年度可能新增与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销售代理、房屋买卖(含包销)、后续服务、工程建设委托管理业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单位 | 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万元) |
销售代理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10000 |
房屋买卖(含包销)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不超过50000 |
后续服务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3000 |
工程建设委托管理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2500 |
由于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文杰先生、张景载先生、滕国纬先生、杨永光先生、刘琦先生、何启菊女士回避了表决(详见临2012-007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具体日常关联交易事宜,届时关联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三、关于201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子公司资金需求,促进其业务发展,公司2012 年度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7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7亿元担保额度内决定具体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事宜。
四、关于修订与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互保条款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融资所要求的保证条件,经公司股东大会先后批准,公司与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星集团”)建立了总额度为12亿元的互保关系,其中6亿元互保额度有效期限至2013年4月14日,4亿元互保额度有效期限至2014年4月11日,2亿元互保额度有效期限至2014年9月15日。
现根据实际融资的需要,公司拟修订与中星集团的互保条款如下:互保对象扩大至双方的控股子公司;12亿元互保额度的有效期限统一延长至2017年6月30日。
由于中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文杰先生、刘琦先生、何启菊女士回避了表决(详见临2012-008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12亿元的互保额度内决定具体互保事宜,届时关联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五、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动的议案
同意唐豪先生根据高校领导兼职的有关规定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唐豪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唐豪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有关规定,唐豪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唐豪先生将继续履行其职责。
同意提名王世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其任职资格后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王世豪先生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附后)
六、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2012-009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4日
附件
王世豪先生简历
王世豪 男,195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科员、科长、副处长、正处级,上海市城市信用社联社主任,上海银行副行长等职务。现任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理事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特聘专家。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提名王世豪为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4日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王世豪,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世豪
2012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2-007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房地产流通服务业务、房地产投资开发业务和房地产委托管理服务业务,可能与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12年度可能新增与关联方的销售代理、房屋买卖(含包销)、后续服务、工程建设委托管理业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单位 | 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万元) |
销售代理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10000 |
房屋买卖(含包销)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不超过50000 |
后续服务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3000 |
工程建设委托管理 |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25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18楼
法定代表人:皋玉凤
注册资本:人民币42亿元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经营范围:土地储备前期开发,滩涂造地建设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旧区改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配套商品房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关联关系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8.96%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开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开展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
2.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具体日常关联交易事宜,届时关联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吕长江、杨忠孝、唐豪就上述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开展的日常经营活动,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书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2-008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与
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互保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修订互保条款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融资效率,满足公司融资所要求的保证条件,经公司股东大会先后批准,公司与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星集团”)建立了总额度为12亿元的互保关系,其中6亿元互保额度有效期限至2013年4月14日,4亿元互保额度有效期限至2014年4月11日,2亿元互保额度有效期限至2014年9月15日。
现根据实际融资的需要,公司拟修订与中星集团的互保条款如下:互保对象扩大至双方的控股子公司;12亿元互保额度的有效期限统一延长至2017年6月30日。
由于中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12亿元的互保额度内决定具体互保事宜,届时关联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亿元,法定代表人胡克敏,公司住所为上海市曲阳路561号,经营范围:建设基地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房产咨询,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建筑装潢,建材加工,技术咨询,附设分支机构。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中星集团总资产为2,678,031.45万元,净资产为805,014.61万元,资产负债率69.94%。2011年度,中星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63,969.55万元,实现净利润98,741.85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中星集团资产实力较强,经营业绩和偿债能力良好,因此上述互保条款的修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吕长江、杨忠孝、唐豪就上述修订互保条款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修订与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互保条款是为了满足实际融资需要,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58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对中星集团的生效担保,无逾期担保;中星集团对公司的担保金额为88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书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2-009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定于2012年5月22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年5月22日(星期二)下午13:0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审议关于201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修订与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互保条款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动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相关人员。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2012年5月17日(星期四)上午9:30至下午16:30到公司会议室(上海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9楼)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股东须持以下有关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③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六、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上海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9楼
2、邮政编码:200003
3、联系电话:021-63592020
4、联系传真:021-63586115
5、联 系 人:李雪琳
七、其他事宜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礼品,也不以任何方式给予出席人员额外利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4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2-010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自2012年4月26日起临时停牌,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作进一步核查,公司股票将在相关事项核查完毕并刊登公告后复牌。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网站或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5日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