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李长印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孙波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华伟 |
公司负责人李长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华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76,073,090,510.66 | 179,272,133,673.61 | -1.7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9,579,793,648.74 | 42,301,272,415.92 | -6.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70 | 2.88 | -6.25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325,443,028.22 | 不适用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29 | 不适用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29,234,278.04 | 1,029,234,278.04 | -27.2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02 | 0.0702 | -27.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20 | 0.0620 | -25.1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02 | 0.0702 | -27.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1 | 2.41 | 减少1.1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9 | 2.29 | 减少1.1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67,374.0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7,005,534.29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77,175,461.9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08,125.10 |
所得税影响额 | -6,512,711.82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18,352.87 |
合计 | 119,925,430.6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66,69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34,950,89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 393,750,12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 | 189,991,349 | 人民币普通股 |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 153,144,33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 82,602,226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80,000,72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1,784,40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61,569,486 | 人民币普通股 |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信通系列单一信托10号 | 50,651,14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8,595,41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2年1-3月 | 2011年1-3月 | 增减变动 |
营业收入 | 1,232,434.82 | 1,392,894.63 | -11.52% |
财务费用 | -6,766.64 | -3,873.57 | -74.69% |
营业利润 | 116,537.03 | 161,125.99 | -27.67% |
利润总额 | 123,236.69 | 168,772.62 | -26.98% |
净利润 | 102,715.91 | 140,119.10 | -26.69% |
(1)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减少11.52%,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减少74.69%,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报告期, 营业利润同比减少27.67%,利润总额同比减少26.98%,净利润同比减少26.69%,主要受船舶市场低迷影响,船舶产品价格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导致公司业绩下滑。
2、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同比发生重大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增减变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2,544.30 | -355,096.43 | -21.8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3,422.04 | -110,859.00 | -128.6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583.45 | 159,644.91 | -27.60% |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1.81%,主要受船舶市场低迷影响,船舶预收款比例下降,收款减少所致。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28.60%,主要系报告期支付集团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27.60%,主要系报告期借款取得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事项已于2012年3月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公司亦已根据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及时实施了相关的股权收购工作。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临2012-008号)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涉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实施进展公告》(临2012-010号)。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1、在因重大资产重组进行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获得的本公司股票; | 是 | 是 |
置入资产价值保证及补偿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2、重大资产重组的目标资产的土地房产等主要资产不存在权属争议和潜在纠纷,亦不存在其他应缴未缴的费用;若因上述土地或房产的权属问题导致本公司无法使用该等资产或遭到损失,由集团公司(或大船集团、渤船集团)承担; | 是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3、于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重大资产重组范围内未取得权属证明的28项房屋资产的相关权属证明;于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重大资产重组范围内暂无需取得权属证明的16项房屋资产的相关权属证明; | 是 | 是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4、不晚于2011年底,完成对重大资产重组范围内1宗经济适用房的处置; | 是 | 是 | |
其他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5、保障军民分线后的大船重工、渤船重工以及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本公司的独立性;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6、除大船集团、渤船集团、武船重工、天津新港、重庆川东、青岛齐耀瓦锡兰、大连渔轮公司存在与本公司相似业务可依目前方式继续从事外,中船重工集团本身及其附属、参股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参与或从事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未来也不会从事或促使该等存在同业竞争业务;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7、集团公司发现任何与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本公司; | 是 | ||
资产注入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8、在满足适用条件时,中船重工集团会将16家与本公司存在潜在同业竞争情况的企业注入本公司; | 是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9、中船重工集团范围内,对船舶造修及改装、舰船配套、舰船装备、海洋工程和能源交通装备等业务方面的项目开发、资本运作、资产并购等事宜,本公司具有优先选择权;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10、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其与本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市场原则进行,不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11、对于与中船物贸、中船物总的关联采购,将以按照公平、市场原则进行,促使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获得稳定的相关原材料供给,有利于本公司股东利益;未来3年内将通过整合并向本公司注入中船物贸和中船物总的相关股权或本公司独立采购等方式,进一步降低本公司的关联采购金额; | 是 | 是 | |
其他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12、保障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在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安全。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1、自本公司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中船重工集团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 是 | 是 |
置入资产价值保证及补偿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2、在江增机械等7家企业将相关供水、供电、供天然气等社会职能改造移交至地方政府或其认定机构的过程中,对于实际需支付的费用超过已预计负债的部分,由中船重工集团承担;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3、中船重工集团将不会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协助任何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也不会以任何形式支持他人从事或参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4、中船重工集团全资子公司天津新港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未来不从事与本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港口机械类); | 是 | ||
资产注入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 5、促使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将所持上海瓦锡兰齐耀柴油机有限公司的50%股权转让予本公司。 | 否 | 是 |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说明
1、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事项,第3项承诺已部分履行完毕,其中承诺于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毕的28项房屋资产的权属事项已全部处理完毕,其余16项正在抓紧办理;第4项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所涉及的经济适用房已移交至中船重工集团下属公司;第8项承诺涉及的16家企业中,已有5家达到触发条件,公司已将其作为发行可转换债券再融资项目的收购标的。其余事项均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2、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长印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