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11:调查·产业
  • 12:产业纵深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专版
  • A6:资金·期货
  • A7:信息披露
  • A8:市场·观察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12年4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B8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3版:信息披露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黄飞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国政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海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资产总额(元)3,416,721,137.883,357,318,391.48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2,719,606,486.412,709,566,443.630.37%
    总股本(股)603,510,000.00603,51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514.490.45%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243,634,354.30308,028,388.11-20.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040,042.7820,010,321.89-49.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870,868.885,819,352.33-183.7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080.010-18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70.043-60.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70.043-60.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7%1.40%-1.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7%1.30%-0.9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582.4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558.90 
    所得税影响额-1,884.18 
    合计11,139.32-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5,38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睿富二号20,7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浙江大东南集团诸暨贸易有限公司17,457,534人民币普通股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1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睿富一号5,8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浙江金石煤炭经营有限公司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丁志定3,524,750人民币普通股
    王晓峰3,427,629人民币普通股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3,370,275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包装进出口总公司3,029,735人民币普通股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富一期新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2,843,842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83.30%,主要系用收到的票据支付工程设备及材料款所致;

    2、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162.87%,主要系收款方式变化引起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105.53%,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减少64.95%,主要系收回转让给山东泗水两条BOPP生产线的设备款2,450万元所致;

    5、工程物资较期初减少32.74%,主要系工程物资转为在建工程所致;

    6、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65.66%,主要系采购材料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79.95%,主要系2011年度奖金由报告期支付所致;

    8、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36.91%,主要系购进材料,进项税增加所致;

    9、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利息所致。

    二.利润表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86.00%,主要系销售减少导致相应税金减少所致;

    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8.29%,主要系销售减少所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6.34%,主要系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5.60%,主要系产品单价、销售收入较上年均有所下降所致;

    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9.23%,主要系政府补贴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99.50%,主要系捐赠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8.74%,主要系产品单价、销售收入较上年均有所下降所致;

    8、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5.56%,主要系利润较上年减少所致;

    9、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9.16%,主要系销售价格下降、销量降低所致;

    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9.83%,主要系产品单价、销售收入较上年均有所下降所致;

    11、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7.24%,主要系子公司杭州高科的产品单价、销售收入较上年均有所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83.70%,主要系放宽对客户销售信用政策,改变收款方式,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2.50%,主要系购进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4.68%,主要系归还借款比上年同期大幅度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采购合同

    1) 为实施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8,000吨耐高温超薄电容膜项目”,本公司子公司宁波万象于2010年4月15日在浙江诸暨,与德国布鲁克纳机械股份公司就采购两条5.8 米幅宽、年产4,500 吨收卷膜的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生产线设备签订了供货合同,后于2011年4月8日将上述合同的实施主体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绿海公司。该合同总金额共计1,416.00万欧元,均以支付合同约定价款10%预付款为生效条件。截至2012年3月31日,公司已经支付上述设备采购预付款141.60万欧元。

    2) 为实施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本公司于2011年8月16日在浙江诸暨,与德国布鲁克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向其采购5.6米幅宽、年产27,000吨的双向拉升聚酯薄膜生产线,合同总金额1,628.80万欧元。截止2012年3月31日,公司已支付上述设备采购预付款162.88万欧元。

    3) 为实施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12,000万平方米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项目”,本公司于2011年6月23日在浙江诸暨,与意大利阿穆特公司(AMUT.S.p.A)签订供货合同其采购三条EVA薄膜生产挤出线,合同总金额为500.00万欧元。截止2012年3月31日,公司已支付上述设备采购预付款150.00万欧元。

    2.公司出售资产

    根据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战略,结合诸暨市人民政府要求公司进行“退二进三” 文件精神。公司于2011年12月27日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过《关于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山东泗水康得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泗水”)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依据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为作价基础,决定以总价值1.225亿元人民币向山东泗水转让两套德国布鲁克纳公司制造8.2米幅宽BOPP主线和两套进口分切机及其他辅助设备,以节约成本、降低开支,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公司的战略转型。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货款2,450万元。截止2012年3月31日,公司已收到该转让设备的全部货款。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发行时所作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IPO持股5%以上股东及参与公司2010年、2011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东新股发行限售股份锁定上述股东除IPO持股5%以上的股东聚能控股、诸暨贸易承诺履行完毕和认购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除大东南集团外的9名股东承诺履行完毕外,其他股东均恪守承诺,承诺履行中。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大东南小额贷款公司(1)公司控股股东大东南集团承诺其持有本公司股票自2011年7月28日锁定到期后,继续延长锁定12个月,至2012年7月30日方可上市流通。(2)避免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承诺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企业诸暨市大东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分别签署了《关于避免关联资金往来的承诺函》,承诺不会利用关联关系转移资金,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11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避免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承诺》。恪守承诺,承诺履行中

    3.4 对2012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小于30%
    2012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为:0.00%~~30.00%
    2011年1-6月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0,777,466.57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公司经营业绩下降的原因系公司产品销售同比下降,2010、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未产生效益所致。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2年02月16日公司三楼接待室实地调研机构浙江锦利投资有限公司已披露的公司经营情况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飞刚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2-11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2年4月24日,本公司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12年4月18日以传真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2-13号公告。

    二、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2011]30 号)、《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4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相关事项》、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关于切实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2]2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原《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于2012年4月24日作废。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2-1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2年4月24日,本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12年4月18日以传真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审议、书面表决后,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2011]30 号)、《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4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相关事项》、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关于切实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2]2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原《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于2012年4月24日作废。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4月26日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 东 南 公告编号:2012-13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