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侯若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雷燕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资产总额 (元) | 396,105,589.16 | 383,562,899.29 | 3.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10,775,739.25 | 307,008,174.45 | 1.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64 | 4.58 | 1.31%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876,359.08 | 53.71%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4 | 0.00% | |
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30,435,500.65 | 28,113,881.98 | 8.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767,564.80 | 4,422,943.91 | -14.8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9 | -3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 | 0.09 | -3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8% | 4.68% | -3.3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4% | 4.59% | -3.2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845.2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0,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7,425.60 |
所得税影响额 | -22,022.0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4,241.40 |
合计 | 124,316.9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60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李欣 | 1,929,212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信钢 | 92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汤国庆 | 84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晨 | 459,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洪友忠 | 21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俞涌金 | 201,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明皓 | 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谭志明 | 130,070 | 人民币普通股 |
遆国萍 | 11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小燕 | 109,811 | 人民币普通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 | 32,750,000 | 0 | 0 | 32,750,000 | 首发承诺 | 2014-6-8 |
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4,000,000 | 0 | 0 | 14,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2-6-8 |
深圳市隆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 | 0 | 0 | 2,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2-6-8 |
陈烜 | 425,000 | 0 | 0 | 425,000 | 首发承诺 | 2012-6-8 |
龚清德 | 375,000 | 0 | 0 | 375,000 | 首发承诺 | 2012-6-8 |
李坚 | 150,000 | 0 | 0 | 150,000 | 首发承诺 | 2012-6-8 |
曹汉元 | 125,000 | 0 | 0 | 125,000 | 首发承诺 | 2012-6-8 |
惠国庆 | 125,000 | 0 | 0 | 125,000 | 首发承诺 | 2012-6-8 |
彭鹏 | 50,000 | 0 | 0 | 50,000 | 首发承诺 | 2012-6-8 |
合计 | 50,000,000 | 0 | 0 | 50,000,000 | - |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同比增长34.50%,主要系公司销售费用中工资、福利费、运输费用等增长所致;
2、财务费用:同比下降163.77%,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中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大幅增长所致;
3、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32.50%,主要系公司财政补贴收入同比有所增加所致。
(二)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账款:同比增长65.69%,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预付账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同比增长66.75 %,一方面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厂房装修备用金支出增长;另一方面,系增加了合并报表范围(昆山明创从3月份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3、短期借款:同比增长61.98%,主要系本公司子公司苏州光韵达报告期内短期借款新增750万元所致;
4、预收账款:同比增加108.91%,主要系公司影响力提高,增加客户预收款项所致;
5、应交税费:同比下降35.65%,主要系公司因采购固定资产进项抵扣金额较多所致;
6、其他应付款:同比增加235.40%,主要系增加了合并报表范围(明创从3月份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43.38%,主要系公司员工工资福利费同比增长所致;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同比增长52.53%,主要系公司因业务扩大各项日常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3、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88.62%,主要系公司因业务扩大,增加了固定资产投入所致;
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45.65%,主要系本公司子公司苏州光韵达短期借款新增750万元;另一方面,本公司短期借款同比减少1800万元,两方面综合影响同比下降45.65%;
5、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75.51%,主要系本公司报告期内偿还银行贷款所支付的现金为500万元,去年同期偿还银行贷款所支付的现金为2,041.68万元。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2011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作为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电子行业持续低迷,行业整体表现不佳,国内电子行业需求随之大规模放缓,市场环境对公司非常不利。这种不利的因素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在2011年下半年尤为明显,并延续至2012年。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043.55万元,同比增长8.26%,营业利润544.81万元,同比下降11.53%,净利润456.65万元,同比下降12.77%。
下降的原因主要是:行业大环境不利,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缓慢,同比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另一方面受原材料上涨、产品单价下滑的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同比有了一定的增长,使得公司综合毛利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同时,公司业务进一步扩张,带动人工成本也有所上升,使得公司销售费用与管理费用同比也有一定的增长,综合上述原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昆山明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工作,已于2012年2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2年3月正式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报告期内公司获评“广东省著名商标”,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研发、募投项目建设均按计划稳步进行;公司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下阶段工作重点
1、公司将继续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确保按计划投产使用,满足公司产能扩张需求;做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跟进,按计划尽快完成股权交割手续,并着手开始建设华东产业化基地。
2、进一步加强市场销售,加大市场开发及市场拓展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确保及时消化公司募投项目投入使用新增的产能。
3、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研发进度,尽快推出新的在研产品投入生产。
4、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梳理和建设,做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及财务基础规范化专项活动,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4、陈烜、龚清德、李坚; 5、曹汉元、惠国庆、彭鹏 | 4、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十二个月之后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按要求履行中,无违反承诺现象。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控股股东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侯若洪、姚彩虹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税收优惠、社会保险会费、住房公积金被追缴时以连带责任方式,无条件全额承担本公司在发行上市前应补缴的税款、社会保险会费、住房公积金及/或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减少或者避免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因曾经使用未能注册的SUNSHINE英文商标而被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诉讼或导致任何其他形式的纠纷将以连带责任方式,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损失和费用;租用的部分房产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因租赁关系无效或出现任何纠纷时,将以连带责任方式,无条件全额承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搬迁、被罚款或被追索所产生的所有相关损失或费用。 | 按要求履行中,无违反承诺现象。 |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2,066.00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06.2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285.9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季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季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精密激光综合应用产业化基地项目 | 否 | 6,272.65 | 6,272.65 | 297.87 | 4,280.73 | 68.24% | 2012年06月30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激光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及ERP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2,000.00 | 2,000.00 | 72.66 | 169.44 | 8.47% | 2012年06月08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8,272.65 | 8,272.65 | 370.53 | 4,450.17 | - | - | 0.0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收购昆山明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1,174.00 | 1,174.00 | 835.75 | 835.75 | 71.19% | 2012年03月01日 | 42.60 | 是 | 否 | ||
收购苏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增资 | 否 | 4,000.00 | 4,000.00 | 0.00 | 0.00 | 0.00% | 2012年10月0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2,000.00 | 2,000.00 | 0.00 | 2,000.00 | 10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7,174.00 | 7,174.00 | 835.75 | 2,835.75 | - | - | 42.60 | - | - | ||
合计 | - | 15,446.65 | 15,446.65 | 1,206.28 | 7,285.92 | - | - | 42.6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经2011年12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74万元收购昆山明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昆山明创已取得换发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已于2012年2月22日进行了相关公告。 经2012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收购苏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5%股权,并在股权收购完成后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对苏州光韵达现金增资。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目前尚未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经2011年7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0,009,179.16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同意意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将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到期后转入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以下合同:
2012年1月11日,控股子公司苏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签订了《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业务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苏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其专利权质押,签订了《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专利权质押合同》。
2012年3月16日,控股子公司苏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5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苏州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其自有的“沪房地松字(2008)第023188号”房产以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
其余前期披露的合同均在履行中。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若洪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12-013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