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95号文核准募集,基金合同于2006年1月16日生效。为满足更多投资者理财服务的需求,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5月2日起对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分类,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相应内容也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一并修订。本项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分类后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其中原基金代码161608作为A类基金代码,新增161615为B类基金代码,两类基金份额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特别提示:
1、本基金份额分类规则于2012年5月2日生效。生效当日,因系统处理原因,满足升级条件的份额可发起赎回申请,但不接受转换出和转托管出的申请;
2、自2012年5月2日起,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开始接受交易申请;
3、本基金分类后,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本基金(含A类份额、B类份额)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不含2000万元),本公司有权拒绝。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基金份额分类
(一)基金费率及分类规则
1、A类与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申购金额和适用费率如下表所示:
A类基金份额 | B类基金份额 | |
基金代码 | 161608 | 161615 |
管理费率(年费) | 0.33% | 0.33% |
托管费率(年费) | 0.10% | 0.10% |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 | 0.25% | 0.01% |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 100元人民币(直销柜台为1万元人民币) | 500万元人民币 |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 100元人民币(直销柜台为1万元人民币) | 10万元人民币 |
在销售机构的最低持有份额 | 无限制 | 500万份 |
注:本基金当期基金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2、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基金份额分类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若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帐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帐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并于升级当日适用B类基金份额的相关费率。
基金份额分类后,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若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帐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帐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并于降级当日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相关费率。
如果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于基金存续期内的某一开放日(T日)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了升降级处理,那么投资者在该日对升降级前的基金份额提交的赎回、基金转换转出、转托管等申请将确认失败,基金管理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投资者可于T+1 日就升级或降级后的基金份额提交赎回、基金转换转出及转托管申请。
自本基金份额分类规则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投资者基金帐户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数量,进行份额类别判断和处理。
(二)基金申购、赎回和基金转换
投资者可于2012年5月2日起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161615;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161608)在份额分类期间可继续接受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
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费率均为零;
截至本公告日,本基金已开通与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债券投资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的前端收费模式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在本基金分类后,A类、B类份额均可与上述基金进行转换,并同时适用已公布的本基金转换费率、交易限额及基金转换规则。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之间不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由上述基金转换到本基金A类或B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基金份额分类规则来判断是否应对投资者基金账户转入的基金份额予以升级或降级处理。
投资者可在本基金的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本基金在各销售机构的可转换基金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对本基金投资者已持有基金份额的处理
对目前已持有本基金的投资者,本公司将以投资者2012年5月2日的基金账户份额余额(不含2012年5月2日当日申购或赎回的份额)为基准进行份额类别划分。
如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于2012年5月2日保有的本基金份额小于500万份的,该基金账户中的货币基金份额仍保留在原基金代码(161608)下,继续享受A类基金份额的收益。
如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于2012年5月2日保有的本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账户中的货币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账户中的未付收益也自动划至B类基金代码下;升级后的B类基金份额于2012年5月2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收益,投资者可于2012年5月3日查询到B类基金份额余额。
(四)收益说明:
1.B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将自2012年5月2日起计算,并于2012年5月3日开始对外公布;
2.升级后的B类基金份额将从2012年5月2日起享受B类基金收益。
二、基金合同修改
(一)在“第一部分 前言”中的“释义”部分:
1、“销售服务费”修改为“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本基金对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该笔费用从各类基金份额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2、增加以下释义:
(1)“基金份额类别 指本基金根据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金额等级,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因此形成的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各类基金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2)“基金份额类别的升级 指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类别之和达到上一级基金份额类别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类别全部升级为上一级基金份额类别”;
(3)“基金份额类别的降级 指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类别之和不能满足该级基金份额类别最低份额限制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类别全部降级为下一级基金份额类别”。
(二)在“第二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中:
1、增加“七、本基金的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金额等级,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并且按照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份额超过500万份(含500万份),并且按照基金资产净值0.01%的年费率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各类别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2、“八、基金销售服务费”修改为“八、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专门用于基金的销售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基金销售服务费从基金财产中计提。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基金年度报告中对基金销售服务费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三)在“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中:
1、“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中:
(1)“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修改为“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投资者通过代理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万元。
投资者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5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万元。”
(2)“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修改为“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A类、B类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设最低持有份额限制,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持有份额为500万份。”
2、增加“十六、基金份额类别的升级和降级
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单个基金账户内保留的本基金份额超过500万份(包含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单个基金账户内持有的可用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并于升级当日适用B类基金份额的相关费率。
在基金存续期内的任何一个开放日,单个基金账户内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不含500万份),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单个基金账户内持有的可用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并于降级当日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相关费率。
在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类别满足升降级条件后,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为其办理升降级业务,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类别在升降级业务办理后的当日按照新的基金份额等级享有基金收益。
基金份额升降级的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制定。”
(四)在“第六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中“一、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1、“(一)基金管理人”中“法定代表人”修改为“田德军”
2、“(二)基金托管人”中“住所”修改为“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法定代表人”修改为“董文标”;“注册资本”修改为“26,714,732,987元人民币”。
(五)在“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的费率、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修改为“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照前一日基金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照前一日基金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 为各级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级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R 为该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上月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日起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六)在“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5、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修改为“5、同一基金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七)在“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中:
“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收益”修改为“四、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收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7日年化(含节假日)收益率。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于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当日,在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截止前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合同生效至前一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前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各类基金份额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的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三、咨询办法:
1、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4008838088;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