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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44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公司董事会将按规定及时披露后续的电站实际开发建设进度情况及签订的相关补充协议,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后续公告。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日太阳”)于2011年4月26日与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能投”)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在自2012年起的5年内共同协作完成在云南省的光伏电站 800MW-1000MW的装机容量。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2012〕4号文件批准,于2012年1月11由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全部电力及有关股权资产出资组建,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管职能的省属重点企业,注册资本101.89亿元,总资产约185.86亿元。其作为云南省能源战略的实施平台,是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的能源投资项目出资人代表及实施机构,是云南省能源开发建设,运营和投融资主体,云南省电力,煤炭,和相关能源资源,资产的整合主体,主要业务涵盖电力,煤炭,环保,新能源等投资,建设及生产经营管理;油气资源及管网项目的投资和开发;与能源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模式

      双方的合作模式为BT(即:建设-移交)模式。即双方共同来投资建设电站,电站建设完成,由云南能投负责电站运营的模式。此外,双方可开展光伏领域更多的战略合作,深入、广泛、因地制宜的开发光伏电站等项目。

      (二)合作规模

      根据双方的战略规划,计划在5年内共同协作完成在云南省的光伏电站 800MW-1000MW的装机容量。其中,2012年计划完成100MW,2013年计划完成100-150MW,2014年计划完成150-200MW,2015年计划完成200-250MW,2016年计划完成250-300MW。

      (三)云南能投的权利和义务

      1.云南能投负责办理光伏电站的立项、行政审批文件,电站并网等相关申报审批手续。

      2.超日太阳将电站建成后,云南能投负责回购电站,超日太阳抽回用于建设电站的所有投资资金。

      3.云南能投负责超日太阳在施工地与当地政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协助解决问题。

      4.超日太阳将光伏电站试运行经云南能投审核验收后,将承建光伏电站移交给云南能投,云南能投将超日太阳投资光伏电站的建设资金汇入超日太阳公司账号。

      (四)超日太阳的权利和义务

      1.超日太阳负责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交钥匙工程的总承包。

      2.超日太阳对承包光伏电站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并按合同约定时间保质完成光伏电站的承建和移交任务。

      3.双方战略协议签署后,超日太阳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公司。

      4.因具体项目存在地点,位置等差异,具体情况不同,所以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确定具体价格,双方共同努力,积极推动项目建设。

      四、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云南能投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双方将联手进军国内光伏电站市场。公司将与云南能投在项目开发、项目总包、项目转让等方面资源互补,合作投资、开发、建设云南省的光伏电站项目。这不仅将在包括2012年度的未来五年中增加公司的组件销量,更将通过本次长期合作加强公司在国内光伏电站市场(尤其是云南省)的影响力,为公司新的电站业务经营模式起到积极作用,最终将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超日太阳 公告编号:2012-045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超日(洛阳)自建侧并网光伏电站项目(350KWp)”(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超日(洛阳)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日洛阳”)投资建设的“上海超日(洛阳)自建侧并网光伏电站项目(350KWp)” 于近日经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检验,其结论为:“按照CNCA/CTS0004-2010《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工程验收基本要求》,对上海超日(洛阳)0.35MW 自建侧并网光伏电站进行检验,符合该技术规范要求。”

      本项目于2009年11月被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审批为“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根据上述验证结论,超日洛阳的自建侧并网光伏电站项目(350KWp)现正式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核并投入运行。

      “上海超日(洛阳)自建侧并网光伏电站项目(350KWp)”是超日太阳第一个自主研发建设的太阳能电站工程项目。其本次顺利通过国家审核并投入运行,是国家有关单位对公司自建电站项目的认可,也是对公司电站项目建设团队能力的肯定,这为公司未来继续拓展电站业务(特别是国内电站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有利于公司整体产业链的延伸,有利于公司现阶段的电站业务经营模式转型,有利于公司在国内外光伏市场上树立品牌形象,最终将为企业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的提升起到积极作用。

      超日洛阳的自建侧并网光伏电站项目(350KWp)由于项目规模较小,不会对本公司2012年及之后的盈利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