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王强 | 董事 | 因其他公务无法亲自出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梁君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何国纯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韩 钢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傅应华 |
公司负责人何国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 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傅应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157,231,163.97 | 9,993,392,540.58 | 1.64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614,477,347.69 | 2,513,006,767.27 | 4.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70 | 4.52 | 3.98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29,971,287.86 | -315.0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41 | -315.79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1,470,580.42 | 101,470,580.42 | 68.2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8 | 63.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19 | 63.6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18 | 63.6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81 | 3.81 | 增加1.2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80 | 3.80 | 增加1.2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金 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50,339.3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5,923.30 |
所得税影响额 | -46,104.0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037.67 |
合 计 | 126,274.3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1,41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88,75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755,200 |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 77,02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7,020,800 |
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36,0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050,000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银保分红 | 5,82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22,000 |
陈镇其 | 2,731,6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31,660 |
罗楚珠 | 2,38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88,000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1,825,9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5,908 |
李吉军 | 1,68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83,000 |
陈小斌 | 1,591,9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1,953 |
陈镇美 | 1,465,9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5,920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报告期末相关财务指标与2011年年末相比,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其主要原因:
项目 | 2012-3-31 | 2011-12-31 | 变动幅度(%) | 主要原因 |
应收票据 | 14,446,446.90 | 26,124,100.18 | -44.70 | 主要是三级子公司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收回贸易业务应收票据1168万元所致。 |
预付款项 | 534,753,315.55 | 294,419,892.24 | 81.63 | 主要是二级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预付征地款1.69亿元,三级子公司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预付征地款0.4亿元,三级子公司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能限公司预付贸易货款0.2亿元所致。 |
工程物资 | 818,182.00 | 主要是二级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购入“岑罗高速公路”项目收费监控三大系统设备材料所致。 | ||
开发支出 | 1,095,414.75 | 809,928.30 | 35.25 | 主要是增加三级子公司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自行开发物流信息软件18.5万元、二级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自行开发物流运营系统10万元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784,612.42 | 9,833,527.52 | 30.01 | 主要是增加二级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
短期借款 | 660,000,000.00 | 370,000,000.00 | 78.38 | 主要是母公司本期借入短期借款3亿元所致。 |
预收款项 | 260,171,064.11 | 454,852,069.83 | -42.80 | 主要是母公司“五洲国际”项目预售款2.07亿元转入营业收入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9,616,633.01 | 22,648,514.09 | -57.54 | 主要是本期发放2011年计提绩效工资所致。 |
应交税费 | 164,942,094.72 | 92,779,587.11 | 77.78 | 主要是本期增加母公司“五洲国际”项目确认营业收入结转计提税费增加5200万元及二级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税费2200万元所致。 |
应付利息 | 57,498,037.62 | 37,693,187.68 | 52.54 | 主要是本期计提母公司发行5年期中期票据10亿元应付利息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12,423,117.74 | 186,771,075.87 | -39.81 | 主要是二级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施工单位质量保证金所致。 |
二、合并利润表中,2012 年1-3 月相关财务指标与2011 年1-3 月相比,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其主要原因:
项 目 | 2012年1-3月 | 2011年1-3月 | 变动幅度(%) | 主要原因 |
营业收入 | 881,093,181.07 | 214,904,124.65 | 309.99 | 主要增加母公司“五洲国际”项目预收账款转为营业收入2.07亿元,三级子公司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贸易收入3.6亿元所致。 |
营业成本 | 571,716,142.04 | 58,709,174.36 | 873.81 | 主要增加母公司“五洲国际”项目销售成本0.7亿元,三级子公司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贸易成本3.6亿元及三级子公司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贸易成本0.63亿元所致。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54,408,632.38 | 7,898,903.44 | 588.81 | 主要是母公司“五洲国际”项目结算预售款确认营业收入增加营业税金及附加4500万元所致。 |
财务费用 | 70,017,330.30 | 35,255,897.45 | 98.60 | 主要是本期母公司计提5年期10亿元中期票据财务费用1655万元及新增银行贷款3亿元增加财务费用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15,024,460.36 | 8,219,907.20 | 82.78 | 主要是二级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100万元所致。 |
营业利润 | 135,738,522.49 | 72,249,468.86 | 87.87 | 主要是母公司“五洲国际”项目确认收入增加利润8723万元所致。 |
利润总额 | 135,922,938.56 | 72,385,186.79 | 87.78 | 主要是母公司“五洲国际”项目确认收入增加利润8723万元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40,583,656.08 | 18,167,700.90 | 123.38 | 主要是母公司“五洲国际”项目预收销售款转入营业收入产生利润确认计提所得税费用2200万元所致。 |
净利润 | 95,339,282.48 | 54,217,485.89 | 75.85 | 主要是母公司“五洲国际”项目确认收入增加利润总额6920万元所致。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1,470,580.42 | 60,307,746.80 | 68.25 | 主要是母公司“五洲国际”项目确认收入增加净利润6520万元所致。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中,2012年1-3月相关财务指标与2011年1-3月相比,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其变动原因:
项目 | 2012年 1-3月 | 2011年 1-3月 | 变动幅度(%) | 主要原因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48,832,891.06 | 242,774,303.37 | 167.26 | 主要是三级子公司广西五洲国通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贸易业务取得营业收入3.6亿元,三级子公司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开展贸易业务取得营业收入0.63亿元所致。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0.00 | 2,000.00 | -100.00 | 本期无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448,025.65 | 67,306,749.31 | -36.93 | 主要是本期收回贸易业务的单位往来款较去年同期的单位往来款有所减少所致。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85,079,933.62 | 57,008,412.60 | 926.30 | 主要是本期各子公司开展贸易业务增加营业成本所致。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264,608.79 | 11,484,600.48 | 111.28 | 主要是母公司“五洲国际”项目预售款确认营业收入缴纳税费及子公司开展贸易业务税费增加所致。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3,211,103.23 | 108,308,378.49 | 161.49 | 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单位往来款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971,287.86 | 106,927,397.14 | -315.07 |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0,560,580.00 | -100.00 | 主要是上年同期母公司收到项目质保金,本期无此项收入所致。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6,235,533.28 | 100,957,223.08 | -64.11 | 主要是母公司支付平王路改扩建工程款500万元,二级子公司广西岑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岑罗高速路工程款1600万元、三级子公司广西凭祥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支付物流园一期工程余款785万元所致。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378,243,871.01 | -100.00 | 主要是上年同期母公司支付收购坛百公司投资款,本期无此项支出所致。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3,120,000.00 | -100.00 | 主要是上年同期母公司支付收购坛百公司费用,本期无此项支出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235,533.28 | -471,760,514.09 | 92.32 |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0 | 10,000,000.00 | 2900.00 | 主要是本期母公司借入银行贷款3亿元所致。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 | 407,189.64 | -100.00 | 主要是上年同期二级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本期无此项收入所致。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 | 474.54 | -100.00 | 主要是上年同期支付银行筹资业务手续费,本期无此项支出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372,387.24 | -73,538,594.75 | 387.43 |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1年6月16日,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资参股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4,000万元参股成立南宁市泰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简称"泰和公司"),泰和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股权结构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4,400万元,占72%的股权;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资1,600万元,占8%的股权;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20%的股权。
报告期,根据各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的要求,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不再投资,拟由本公司两家控股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100%)、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70%)和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资参股成立。2012 年3 月23 日,经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对相关事项作变更如下: (1)原泰和公司名称在工商局预登记时因限超期已被注销,同意重新预登记名称为"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简称"利和公司")。(2)利和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10,000 万元,待该公司稳健发展后再适时增资扩股。(3)利和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资5,500 万元,占55%的股权;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出资3,000 万元,占30%的股权;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资1,500 万元,占15%的股权。本公司对利和公司实际控股85%。
2、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五洲地产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坛百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拓展业务范围,提升经营业绩,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2011年五洲地产公司和坛百公司与百色市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百色正元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色美壮公司")。百色美壮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五洲地产公司现金出资100万元,占10%的股权;坛百公司现金出资500万元,占50%股权;百色正元公司现金出资400万元,占40%股权。本公司对百色美壮公司实际控股60%。
2012年3月2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五洲房地产公司、坛百公司作为百色美壮公司股东,对五洲.锦绣壮乡(暂定名)项目进行投资,其中:项目一期预计总投资12.25 亿元人民币,启动资金3.7 亿元人民币,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3,400万元,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资1.7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2012年4月25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对外投资事项。
3、2011年8月12日,公司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保险资金债权融资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实施保险资金债权融资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担保与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偿债主体,向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发起设立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坛百高速偿还负债、支付岑罗高速工程尾款、公司所属的高速公路日常管养支出等。债权计划额度不超过15 亿元,债权计划期限7 年(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第四年末拥有回售选择权),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2%,同时约定利率区间下限为6%、上限为7.8%。
报告期,由于国内金融形势发生变化,经与项目受托方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磋商,2012年3月23日,经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原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保险资金债权融资项目计划中的部分实施条件进行如下变更:(1)原"债权计划期限7 年(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第四年末拥有回售选择权)"变更为"债权计划期限7 年(可协商提前偿债)";(2)原"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2%,同时约定利率区间下限为6%、上限为7.8%"变更为"执行同期银行贷款的市场利率,利率区间为【6%,7.8%】"。2012年4月25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相应修改后的《关于公司实施保险资金债权融资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实施保险资金债权融资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担保与反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简称"金桥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鉴于金桥公司因项目开发的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简称"建行南宁新城支行")申请2.2亿元8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按照该银行要求,本公司作为金桥公司股东在金桥公司以一期项目的土地及在建工程作抵押的同时,需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11年由于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建设拟由建行南宁新城支行在维持项目6,000万元存量贷款的情况下,采取"银团"方式向金桥公司新增项目贷款23,000万元,但在银行同意维持"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贷款提供第三方担保15,000万元"担保额度不变的情况下,需对担保方式进行调整,即"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新城支行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贷款提供第三方担保15,000万元"的担保方式需调整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对借款人为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的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贷款提供1.5亿元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新城支行发放的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6,000万元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为以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新城支行为牵头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为参与行组成的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2.3亿元银团贷款提供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报告期,由于上述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新城支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组成的"银团"因自身原因无法进行后续贷款,经金桥公司与其他银行接洽,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区分行同意金桥公司报批申请项目贷款人民币1.5亿元,贷款条件采用金桥公司部分实物资产抵押和第三方担保,具体为:实物抵押担保6000万元;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第三方担保9000万元。2012年3月2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公司为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担保方式再做如下调整:(1)与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新城支行以目前发放项目6000万元存量贷款为限,原"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贷款提供第三方担保最高限额15,000万元"担保额度变更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贷款提供第三方担保最高限额为6,000万元"。(2)原"为以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新城支行为牵头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为参与行组成的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2.3亿元银团贷款提供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方式调整为"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对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发放的1.5亿元银行贷款提供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2012年4月25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调整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贷款担保方式事项。
5、按照交通部《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财工字[1997]59号)固定资产折旧办法规定,公司经营的广西金城江至宜州一级公路(简称"金宜路")、柳南高速公路小平阳至王灵路段(简称"平王路")采用车流量法计提折旧。2011年公司委托长安大学对平王路、金宜路车流量测算并出具了《小平阳至王灵高速公路交通量及通行费收入预测报告》、《金城江至宜州一级公路交通量及通行费收入预测报告》,鉴于实际车流量与原预测车流量有所差异,如不调整单车折旧系数将导致上述路段在批准的经营期内不能收回或提前收回投资。
2012年3月23日,经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从2012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测算结果调整单车折旧系数计提平王路、金宜路固定资产折旧,平王路的单车折旧系数从每辆1.9元调整为每辆1.30元,金宜路的单车折旧系数从每辆2.70元调整为每辆2.88元。
6、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2011年8月2日,广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成立自治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广西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该方案的要求,公司成立了收费公路专项规范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按要求完成了调查摸底等工作并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上报了有关请示和意见但尚未收到回复文件,如公司个别收费站若进行撤并或迁移,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3)交通投资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为避免今后可能将产生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不利用从五洲交通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参与同业竞争的活动;在涉及到五洲交通与本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为争取同一项目而发生竞争时,本公司将放弃与五洲交通进行竞争;在涉及本公司已建成、在建、新建的高速公路项目与五洲交通所经营公路路段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本公司将进行充分论证,并与五洲交通进行充分沟通,在有利于提高五洲交通盈利能力的基础上,采取资产置换或注入等方式予以解决。 (4)鉴于交通投资集团在建的河池至宜州高速公路与公司金宜一级公路近距离平行,存在潜在同业竞争,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交通投资集团承诺:将在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半年内启动资产置换工作,用已建成在运营中的优质高速公路资产与五洲交通正在运营中的金宜一级公路进行置换,经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对此潜在同业竞争问题予以妥善解决。 | 相关股东信守承诺 |
2、关于金宜路资产置换工作进展情况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金宜路资产置换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司在2009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之后的定期报告中均进行了披露,并曾于2010 年2 月23 日及2011 年4 月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临2010-02号)、《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宜路资产置换工作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1-08号)。
截至报告期末,由于相关资产置换方案仍在待审批中,同时受国家五部委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影响,按照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启动资产置换实施计划的会议纪要》,原计划争取在河池至宜州高速公路通车前完成资产置换工作,不能如期推进。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研究,制订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555,867,68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5股(每股面值1元),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5元(含税)。
(2)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555,867,688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每股面值1元)。
2012年4月25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将按规定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上述利润分配(含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国纯
201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编号:临2012-16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4月25日上午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8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3日以传真的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12名,亲自参加会议的董事11名, 分别是何国纯、刘先福、饶东平、王权、梁君、季晓泉、孟杰董事和张忠国、陈潮、董威、张天灵独立董事,王强董事因其他公务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梁君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