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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2-02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2年4月16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的会议通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4月26日9:00公司在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全票赞同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1、根据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201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同意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12年度在不超过3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的总额度向银行申请授信。

      2、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授信额度内决定使用授信的对象以及使用授信的额度,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会议以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2012年度公司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2年度在154,000万元总额度内,对公司下属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23。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意见全文公布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会议以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关于与相关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1、同意公司在2012年度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继续签订互保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继续为双方自身及双方控股子公司一年以内的短期借款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

      2、同意公司在2012年度与平湖热电厂续签互保协议,为双方自身及双方控股子公司一年以内的短期借款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

      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布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与相关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24。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和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全文公布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会议以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在实施利润分配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实施完毕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093,951,000元,董事会同意在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和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2年5月17日召集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有关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请投资者查阅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临2012-025号。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2-023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二○一二年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对二○一二年度子公司需向银行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提出了二○一二年度对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在二○一一年度相继为部分下属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了担保,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拟在二○一二年继续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以下额度的银行融资担保:

      1、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上年股东大会批准尚在履行中的担保余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担保的总额度内。

      2、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

      从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经四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450万美元

      法人代表:朱在龙

      成立时间:2007年3月

      公司类型: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九里亭

      经营范围:高档纸、纸板(绿色环保再生纸、特种纸及其他纸品)、纸制品及造纸原料的制造、销售。

      经营状况:公司所拥有的45万吨高档牛皮箱板纸生产能力。

      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30,396,079.99元,负债总额为1,053,594,980.22元,净资产376,801,099.77元,2011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191,707,265.01元,净利润63,192,506.38元。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75%的股份。

      2、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罗跃丰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

      注册地址:平湖市六店工业开发区

      经营范围:纸箱、纸板、纸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

      经营状况: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59,311,371.39元,负债总额为106,030,577.49元,净资产53,280,793.90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8,658,071.43元,实现净利润5,252,277.73元。2011年末,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73.66%。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5%的股份。

      3、南京景兴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388.16971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朱在龙

      成立日期:1999年1月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溧水县经济开发区机杨路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种纸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

      经营状况:南京景兴纸业有限公司拥有两条包装纸箱生产线,年产能9,000万平方米,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3,322,744.67元,负债总额为79,853,305.30元,净资产为43,469,439.37元,2011年实现的营业收入114,068,497.28元,实现净利润-3,413,366.65元。2011年末,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6.56%。

      该公司为本公司的100%的全资子公司。

      4、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032.99万美元

      法人代表:朱在龙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

      公司类型: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晏家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生产及销售高级包装制品

      经营状况:该公司所拥有的8,000万平方米包装纸箱生产能力。截止2011年12月31日,重庆景兴包装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50,185,309.80元,负债总额为109,828,536.37元,净资产为40,356,773.43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4,179,776.07元,实现净利润-4,387,762.81元。2011年末,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73.13%。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该公司75%的股份。

      5、浙江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罗跃丰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6日

      注册地址:平湖市经济开发区平湖大道东侧繁荣路北侧3号楼1076室

      经营范围:销售纸板,纸塑复合材料,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状况:该公司主要是本公司为引进宽幅正面八色彩色塑膜印刷及卷装连片纸塑复合的创新技术而设立的,是公司彩印中心和相关新产品研发中心,并作为公司发展覆膜彩印事业的平台,负责下游彩印纸箱生产线的投资和布局。目前该公司拥有5,000万平米彩印瓦楞纸箱生产线于2009年9月正式投入生产。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7,441,386.70元,负债总额为94,834,871.96元净资产为52,606,514.74 元。2011年度实现的销售收入为49,995,882.82元,净利润-12,267,123.75元。2011年末,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4.32%。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2.5%的股份。

      6、浙江顶兴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446.9916万元

      法人代表:朱在龙

      成立日期:2003年9月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07省道旁渡船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级纸板(新闻纸除外),主要产品为高强瓦楞原纸。

      经营状况:该公司目前拥有15万瓦楞原纸和高破比牛皮箱板纸的生产能力。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65,718,779.93元,负债总额为409,727,949.37元,净资产55,990,830.56元,2011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445,915,397.98元,净利润为27,406,091.25元。2011年末,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87.98%。

      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四川景特彩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朱在龙

      成立日期:2010年2月9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元经济开发区袁家坝兴广路50号川浙合作产业工业园

      经营范围:纸板、纸箱生产、销售

      经营状况:该公司已建成年产能为4,000万平方米纸箱生产线并于2011年年底投入正式生产。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8,777,006.17元,负债总额为39,474,802.25元,净资产为29,302,203.92元,2011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3,391,288.45元,净利润为-509,145.87元。2011年末,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7.40%。

      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8、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朱在龙

      成立日期:2007年3月6日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815号102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不得从事经纪);纸制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纸制品和原材料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13,823,182.16元,负债总额为4,629,707.19元,净资产209,193,474.97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864,186.66元,净利润为10,194,842.91元。2011年末,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该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目的和风险评估

      1、由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在日常经营中对资金需求量非常大,仅仅依靠自身的积累很难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因此,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出发,需进一步加大融资能力,通过提供担保,解决上述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上述公司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

      2、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这些公司的经营情况稳定,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情况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了有关担保及相关借款的协议、相关董事会决议等资料及其他必要的核查工作,提出如下核查意见:

      1、上述担保事项已经景兴纸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担保满足了公司经营需要,且均为下属子公司进行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相应的担保风险较小。本保荐机构对该担保事项无异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4,066.8万元(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105,935.61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1.12.31)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5%、35.7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子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2-02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相关公司续签

      互保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1年5月17日召开的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电缆”)、平湖热电厂续签的总额度分别为10,000万元人民币、15,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为1年的互保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公告编号为临2011-011《关于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临2011-012《关于与平湖热电厂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为晨光电缆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1,866.8万元,晨光电缆为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为平湖热电厂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200万元人民币,平湖热电厂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256.11万元人民币。

      一、互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12年度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分别与晨光电缆、平湖热电厂(晨光电缆、平湖热电厂以下合称“互保对象”)续签互保协议,协议约定在有效期内继续为双方自身及双方控股子公司一年以内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互保总额为分别不超过10,000万元、15,000 万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一年。

      本次互保总额应包含经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双方已向对方提供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本次续签互保协议的事宜已经四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后实施。

      二、互保对象基本情况

      1、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公司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地为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白沙湾,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朱水良,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的研发、制造、加工安装,经营进出口业务。截止2011年12月31日,晨光电缆的资产总额为1,387,584,413.31元,净资产447,792,532.06元,负债总额为939,791,881.25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559,809,608.37元,净利润为45,441,363.4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平湖热电厂成立于1995年,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地位于浙江省平湖市景兴工业园区,注册资本为8,446.2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姜仿明。其主营业务为供电、供汽;劳务服务、安装等,主要产品为电力与蒸汽,目前的发电能力为1.5亿千瓦每年,供热量110万吨,为本公司生产所用蒸汽的供应商。截止2011年12月31日的平湖热电厂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68,346,458.24元,负债总额为687,816,054.15元,净资产380,530,404.09元,2011年度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为477,692,714.70元,净利润38,854,133.64元。

      三、互保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金额:

      在互保有效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互保对象及其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总额度不超过协议约定金额的银行借款的担保,该等担保行为包括双方控股子公司为对方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所做的担保。双方同意,上述相互提供担保的总额可循环使用,即提供担保后即自总金额中扣除相应的额度,贷款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双方同意, 于本合同签署前由各方为对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提供的担保包含在上述担保额度中。

      2、借款性质:

      相互提供担保的银行借款仅限于双方自身及双方控股子公司作为借款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为贷款人的银行借款,仅限于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借款。

      3、违约责任及反担保措施: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未能按期归还本协议另一方提供担保的银行借款导致提供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归还借款情况的, 借款方应当按照提供担保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将提供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归还的款项归还予提供担保方, 并按照提供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款项的20%支付赔偿金。

      双方同意,在对方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将向担保方提供相关必要的且令提供担保方满意的反担保措施以保护担保方的利益。

      4、协议有效期:

      互保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日起的12个月。

      四、互保目的和风险评估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是集研发、生产和营销为一体的大型电线电缆企业。公司创建于1984年,是全国线缆行业知名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全国重合同守信用单位,也是浙江省电线电缆行业最大经营规模企业之一和浙江省重点骨干企业和明星示范单位。公司具有年产值30亿元的生产能力,产品在全国电网、电源、石化、交通、冶金、建筑等领域中广泛使用,并远销海外,在北京0811奥运工程、华能玉环电厂、杭州湾跨海大桥、三峡工程等一批国家重点工程中广泛使用。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ISO10012、ISO14001等管理体系认证,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断推进技术创新,追求卓越绩效,推进了企业的稳健发展。

      平湖热电厂作为平湖市支柱工业企业,自成立以来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该公司也是本公司生产所用蒸汽的供应商,双方有着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基于平湖热电厂稳定经营情况和赢利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不会对景兴纸业在担保期内的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也增大,仅靠自身积累无法保证经营的正常,因此,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出发,有必要与具有一定实力的公司建立起相互提供信用担保的长期合作关系。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四届十八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公司与互保对象续签互保协议的预案,董事会认为:续签互保协议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求,有利于公司巩固并提高现有的融资能力,公司与互保对象互相担保数年,从未出现过违约情况,且互保对象自成立以来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基于互保对象稳定经营情况和良好赢利能力,公司董事会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互保对象续签互保协议,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求。有利于公司巩固并提高其现有的融资能力。互保对象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具有实际债务承担能力。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的要求,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实施。互保合同生效后,公司按协议实际履行担保义务时,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应密切关注被担保方有关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真查阅了公司与晨光电缆、平湖热电厂之间所签署的互保协议、晨光电缆及平湖热电厂的财务报告和公司营业执照、独立董事意见等有关资料及其他必要的核查工作,提出如下核查意见:

      1、上述担保事项已经景兴纸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担保满足了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景兴纸业巩固并提高其现有的融资能力。但是,在银根紧缩的背景下,担保对象的融资能力、偿付能力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因此,公司需要密切注意担保风险的防范。互保事项未违反景兴纸业的公司章程,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的要求。

      八、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 14,066.8万元(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5,935.61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1.12.31)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75%、35.7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4、平湖热电厂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2-02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一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1:00时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5月16日—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16日下午3:00至2012年5月1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11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会议出席人员: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11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公司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议列席人员: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三、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于2012年5月15日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议案一、《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见公司《2011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议案二、《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见公司《2011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议案三、《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及2012年度财务预算》:

      有关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2012-011号的《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四、《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11年年报全文公布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司2011年年报摘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告编号为:临2012-013。

      议案五、《201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1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4,388,365.05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191,749,302.95元,减去报告期内分配的利润39,200,000.00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01,498,831.49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25,282,181.63元,本年度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83,314,084.15元。

      公司董事会提出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不进行现金分红,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议案六、《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2年度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七、《董事会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公告编号临2012-014。

      议案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有关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临2012-022《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九、《2012年度公司向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23。

      议案十、《关于与相关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布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与相关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24。

      鉴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九、议案十为特别提案,需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十一、《关于授权董事会在实施利润分配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093,951,000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利润分配实施后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全文公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五、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代码及简称:

      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362067;投票简称:“景兴投票”。

      3、在投票当日,“景兴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2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至2012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公司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增加“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元)的,股东如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了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或信函在2012年5月16日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来信请寄:浙江省曹桥街道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14214(信封请注明“会议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

      2012年5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5969328,传真:0573-85966983

      联系人:吴艳芳

      七、其他事项: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

      (1) 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2) 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受托人)签名:

      代理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