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
(暨二〇一一年年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2-08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
(暨二〇一一年年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下午2:00假上海市南京西路1576号轻机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暨2011年年会)。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名,代表股份52,784,0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8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郑树昌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九项议案,有效表决权数为52,784,068股。经大会表决:
一、以52,782,580股同意,0股反对,1,488股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其中同意该议案的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数的99.997%。
二、以52,782,580股同意,0股反对,1,488股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其中同意该议案的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数的99.997%。
三、以52,782,580股同意,0股反对,1,488股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其中同意该议案的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数的99.997%。
四、以52,784,06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其中同意该议案的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
五、以52,784,06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其中同意该议案的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六、以52,784,06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其中同意该议案的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数的100%。
七、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
(1)以52,784,068票同意,通过选举郑树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以52,784,068票同意,通过选举米展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3)以52,784,068票同意,通过选举施蓓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4)以52,784,068票同意,通过选举龙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5)以52,784,068票同意,通过选举沈黎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以52,784,068票同意,通过选举杨金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以52,784,068 票同意,通过选举周炯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八、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
(1)以52,784,068票同意,通过选举马海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2)以 52,784,068票同意,通过选举谢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股东提名的监事马海光先生和谢斌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张文伟先生三个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九、以52,613,380股同意,1488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其中同意该议案的占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数的99.997%。
本次股东大会邀请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陈懿君、季伟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暨2011 年年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2-09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2012年4月26日在上海市南京西路1576号轻机大厦1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高管、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树昌先生主持。经董事会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郑树昌先生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12年4月26日至2015年4月26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规程:
1、推举周炯女士、郑树昌先生、沈黎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周炯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即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推举郑树昌先生、米展成先生、沈黎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郑树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即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推举杨金同先生、周炯女士、米展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杨金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即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推举沈黎君先生、施蓓女士、杨金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沈黎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即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由董事长提名,续聘邵宗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2012年4月26日至2015年4月26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邢继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2012年4月26日至2015年4月26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董事会提议聘任:米展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施蓓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龙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邵宗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自2012年4月26日至2013年4月26日。徐根祥先生由于年龄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徐根祥先生于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健康发展付出了心智和巨大的努力,籍此机会,公司董事会对徐根祥先生四十余年来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董事长、高管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选举郑树昌先生为董事长,同意续聘邵宗超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米展成先生为总经理以及续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的规定,没有《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选举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在岗位职责的要求,具备任职资格。
五、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议,董事会决定公司以下高管在自2012年4月26日起至2013年4月26日的任期内,总经理米展成先生年薪为30万元人民币,副总经理施蓓女士年薪为20万元人民币,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龙维先生年薪为17万元人民币,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邵宗超先生年薪16万元人民币,证券事务代表邢继辉女士年薪12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遵循了“按市场价值和市场规律分配”的薪酬分配基本原则。同时,为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行业内具有一定竞争力的薪酬,可以增强公司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鼓励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和股东做出更大贡献。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程序,符合公司《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六、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资金使用权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业务需要,授权董事长的资金使用权限为每笔交易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授权总经理的资金使用权限为每笔交易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支付资金必须有相应的合同、协议、意向书或其他凭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贷款融资文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业务需要,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签署与贷款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个人简历
郑树昌:男,1966年出生,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2000 年12 月至今任弘昌晟集团董事长。2003 年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米展成:男,1965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4年4月至2005年4月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施蓓:女,1966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4 年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金同:男,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6年3月至2010年2月任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0年3月至今担任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炯:女,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1997年10月至2008年5月先后任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会计、会计主管、财务主管、高级财务分析师、财务经理、中国区财务总监、亚太区财务经理;2008年5月至今任美国克莱斯勒亚太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地区首席财务执行官。200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沈黎君:男,1965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5年7月至2008年10月任上海泾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2008年11月至今任上海君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
龙维: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2002年3月至2004年3月任职于上海尔迪集团公司。2004年4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邵宗超:男,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5月至2009年11月在公司先后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副经理。200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邢继辉:女,197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1年8月至2002年10月任中企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2002年10月至2004年10月任融之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经理,2005年10月至2006年4月任中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经理,2006年5月至2009年12月任公司证券投资部项目经理,2010年1月至今任公司证券投资部副经理。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2-10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 2012年4月26日在上海市南京西路1576号轻机大厦1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马海光先生主持。经监事会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选举马海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2012年4月26日至2015年4月26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个人简历
马海光,男,1979年出生,工商管理学硕士。2006年2月至2009年9月任汇通能源贸易部经理,2009 年9月至今任弘昌晟集团企业管理部总监。2007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11年5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