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贾浚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张爱明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吴平 |
公司负责人贾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爱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平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939,245,774.89 | 5,851,658,089.39 | 1.5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153,107,623.95 | 1,148,792,108.74 | 0.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60 | 1.60 | 0.0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5,279,199.36 | -56.6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5 | -56.63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315,515.21 | 4,315,515.21 | 22.4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6 | 0.006 | 2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6 | 0.006 | 2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6 | 0.006 | 2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7 | 0.37 | 增加0.1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7 | 0.37 | 增加0.1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9,340.3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4,736.76 |
所得税影响额 | -23,364.7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102.63 |
合计 | 59,609.7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9,146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266,779,52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张江丙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5,400,98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南京品达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5,33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成都金海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4,526,003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 4,230,61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83,015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文华 | 2,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嘉实基金公司-中行-嘉实尊享-中行二期资产管理计划 | 2,256,427 | 人民币普通股 |
南京品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9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明华 | 2,08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应收票据 | 2,151,682.10 | 8,256,993.06 | -6,105,310.96 | -73.94% |
应付票据 | 501,098,555.30 | 332,329,824.13 | 168,768,731.17 | 50.78% |
应付职工薪酬 | 3,240,210.44 | 4,940,775.30 | -1,700,564.86 | -34.42% |
应交税费 | -18,350,411.83 | -11,756,568.49 | -6,593,843.34 | 56.09% |
其他应付款 | 246,881,292.08 | 167,772,412.47 | 79,108,879.61 | 47.1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7,000,000.00 | 450,000,000.00 | -143,000,000.00 | -31.78% |
项目 | 2012年1-3月 | 2011年1-3月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营业收入 | 452,913,385.40 | 293,587,103.13 | 159,326,282.27 | 54.27% |
营业成本 | 347,527,050.30 | 233,242,347.82 | 114,284,702.48 | 49.00%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5,904,707.39 | 3,679,054.77 | 22,225,652.62 | 604.11% |
管理费用 | 26,171,676.75 | 19,839,253.70 | 6,332,423.05 | 31.92% |
投资收益 | -226,210.51 | 3,293,358.26 | -3,519,568.77 | - |
利润总额 | 9,433,184.77 | 676,378.55 | 8,756,806.22 | 1294.66% |
所得税费用 | 4,303,550.58 | -1,369,192.08 | 5,672,742.66 | - |
(1)应收票据减少主要系票据到期所致;
(2)应付票据增加主要系与供应商结算方式变化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系2011年底提取的绩效工资于本年支付所致;
(4)应交税费减少主要系在建项目预售交纳营业税及附加和土地增值税所致;
(5)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系经营活动的需要增加其他应付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归还所致;
(7)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房地产收入增加所致;
(8)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系房地产收入增加对应结转成本所致;
(9)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系收入增加影响所致;
(10)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专用车大幅提升了研发投入所致;
(11)投资收益减少主要系参股公司重庆绿地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期利润减少所致;
(12)利润总额增加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3)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集团”)于2012年3月1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2,181,769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30%,增持价格3.70-3.93元之间。东银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股本的2%(含此首日增持股份),按照目前总股本720,000,000股计算,增持数量与本次已增持部分合计不超14,400,000股。东银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止2012年3月31日,公司东银集团共计增持本公司股份7,466,791股。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最近三年公司均实施了现金分红,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已达到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要求。公司2012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以2011年末总股本7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0.1元(含税)进行分配,共分配利润7,200,000元。该议案已获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两个月内实施。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浚
201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16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4月16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在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1年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重庆绿泰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重庆绿泰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现金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六个月。
该议案还将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晶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晶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5年。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东原海纳置业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成都东原海纳置业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5年。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12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2年5月14日(星期一)下午2:00
2、召开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会议室
3、召集人: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晶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东原海纳置业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分
3、登记及联系地址:
1)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21楼
2)联系电话:023-89021876,023-89021877
3)联系人:易琳、童永秀
4)传真:023-89021878
5)邮政编码:400060
4、出席会议资格:
1)截止2012年5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任一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理出席及表决。
(4)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5月1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565; 投票简称:迪马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投票方式
方式一: 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进行表决,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99.00元代表全部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方式二: 分项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如以1.00元代表第一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二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此类推。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申报价格(元) |
1 |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晶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东原海纳置业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3.00 |
(3) 投票注意事项: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共有3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次序号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申报不得撤单。如对全部议案一次性进行表决,则以99.00元代表全部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
◆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 如只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表决申报,未进行表决申报的其他议案默认为齐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分别代为行使 表决权:
1、审议《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晶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东原海纳置业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2012-17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16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4月26日在重庆市南岸区正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卓敏主持。
一、审核并通过了《迪马股份2012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本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六个月。
该议案还将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12-18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重庆晶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晶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磊地产”)提供合计人民币为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 截止2012年3月31日,本公司为晶磊地产提供担保金额0万元。
● 本担保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期限为5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自身财务状况和发展规划,考虑到全资子公司晶磊地产项目开发顺利实施。为此,本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其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 万元,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5年。
本次担保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晶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04月16日
注册资金:3,000万元
注册地址:巴南区鱼洞新农街38号2-1#
法人代表:罗韶颖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晶累地产总资产43,351.79万元,所有者权益26,015.85万元,净利润-119.83万元。
三、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根据具体担保事宜与晶磊地产签订协议,拟采取一笔一签的方式,依据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作为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依据。担保的金融机构合同本金总额之和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整;提供的单笔担保、累计担保余额均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整。
担保期限为五年,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为晶磊地产担保,是基于其公司经营及推进项目开发的实际需要。
五、备查资料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12-19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成都东原海纳置业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成都东原海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置业”)提供合计人民币为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 截止2012年3月31日,本公司为海纳置业提供担保金额0万元。
● 本担保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期限为5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自身财务状况和发展规划,考虑到全资子公司海纳置业项目开发顺利实施。为此,本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其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 万元,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5年。
本次担保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都东原海纳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10月30日
注册资金:13,000万元
注册地址:成都市温江区金马新村(幸运城)
法人代表:罗韶颖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暂定资质证书经营)、进出口。
该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海纳置业总资产24,567.80万元,所有者权益10,390.69万元,净利润-778.20万元。
三、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根据具体担保事宜与海纳置业签订协议,拟采取一笔一签的方式,依据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作为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依据。担保的金融机构合同本金总额之和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整;提供的单笔担保、累计担保余额均不得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整。
担保期限为五年,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为海纳置业担保,是基于其公司经营及推进项目开发的实际需要。
五、备查资料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