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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暨关于召开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公告
    201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B63版)

      股票简称:广州控股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2-9号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暨关于召开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15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2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白勇董事委托吴旭董事、陈琦伟独立董事委托刘锦湘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丹地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9票通过)

      提请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1年度报告中的“八、董事会报告”部分。

      二、《关于通过〈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和〈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决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9票通过)。

      提请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关于通过〈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9票通过)

      提请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9票通过)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3,996,186.0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289,392.99元,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2,833,047,797.86元,在扣除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10年度现金红利411,840,000.0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89,914,590.87元。公司拟按2011年末总股本2,059,2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现金红利(含税),共派送现金红利205,920,000.00元。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12年度。

      提请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决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9票通过)。

      2011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方案为:主营业务收入137亿元,发生总成本费用129亿元。

      提请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名,3名关联董事根据规定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提请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同日刊登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七、《关于通过〈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的决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9票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和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量,公司2011年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

      提请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通过〈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9票通过)。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关于通过<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9票通过)。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关于同意投资惠东东山海风电项目的决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9票通过)。

      1、为发展公司新能源业务,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广控惠东东山海黄埠风电场项目(简称“惠东东山海风电项目”)

      2、惠东东山海风电项目是国家鼓励开发的可再生能源项目,项目装机容量49.5MW,拟安装33台1,500kW风力发电机组。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惠东东山海风电项目工程动态总投资48,353万元,其中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约12,088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投资36,265万元通过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6.78%。

      3、惠东东山海风电项目是广州控股第一个风电项目,建设该项目有利于充实和完善公司能源结构,是公司致力于建设持续领先的面向珠三角大型综合能源供应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项目建成后,每年可提供超过9,000万千瓦时的绿色电力,减少CO2排放量78,362吨、烟尘13.36吨、SO2 89.04吨、NOx89.04吨,灰渣0.87万吨,在满足当地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电力需求的同时,体现了广州控股积极履行社会负责,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形象。

      十一、《关于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和委托贷款额度的决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9票通过)。

      为更好地运用公司及属下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沉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决策效率,同意公司及属下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沉淀情况,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相互之间开展委托贷款业务。银行理财产品应符合基本情况如下:期限为一年以内、保本保收益(银行提供本息保证)、预计收益率高于同档次银行存款利率。公司属下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委托贷款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在17亿元额度内的购买理财产品及委托贷款业务进行审批。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十二、《关于同意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决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9票通过)

      根据独立董事津贴市场水平,同意公司自2012起,将独立董事每年的津贴由原来的8万元(税后)调整为10万元(税后)。

      提请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决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9票通过)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2012年7月8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丹地先生、伍竹林先生、陈辉先生、吴旭先生、白勇先生、刘少波先生、石本仁先生、刘富才先生、徐润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刘少波先生、石本仁先生、刘富才先生、徐润萍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12年7月9日起至2015年7月8日。

      提请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十四、《关于通过<广州控股“十二五”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决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9票通过)

      《广州控股“十二五”发展战略与规划(2011-2015)》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五、《关于通过<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9票通过)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六、《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9票通过)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于2012年5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2011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7、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8、审议关于聘任审计机构事项;

      9、审议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事项;

      10、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

      11、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开会形式。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11日,2012年5月11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有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参会股东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应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四)会议时间、地点、费用及联系方法:

      1、会议时间:2012年5月18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6楼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802室

      邮政编码:510623

      电话:(020)37850978

      传真:(020)37850938

      联系人:姜云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理公司(本人)出席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

      5、对1-4项不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件2: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丹地先生,1952年出生,硕士,经济师。1969年6月至1976年12月在广州市电信局工作,1976年12月至1989年7月在广州市计划委员会工作,历任综合处副处长、重点办副主任、主任,1989年7月起在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1997年7月起任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伍竹林先生,1964年出生,研究生,硕士,高级工程师。1985年8月至1988年9月在广州黄埔造船厂工作;1988年9月至1991年 6月在华南理工大学工程热物理专业学习(研究生),1991年6月至2003年3月在广州发电厂工作,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生技处副处长,柴油机发电厂副总工程师、副厂长、总工程师,广州发电厂生技处处长、副总工程师、生产部部长、总工程师、副厂长,党委委员,2003年3月至2006年4月任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6年4月至今在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6年11月起任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陈辉先生,1965年出生,研究生,硕士,经济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至1993年6月在广州市计划委员会重点项目办公室工作,1993年6月至1995年12月任广州原能发展公司总经理助理,1995年12月至1997年1月任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部副经理,1997年1月起在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管理部副经理、经理,2002年3月起任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3年7月起任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9月起任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旭先生,1962年出生,研究生,硕士,工程师、经济师。1985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至1993年3月在轻工部广州轻工机械设计研究所工作,1993年3月至1999年11月在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策划部经理助理、交通事业部经理助理、副总经理,1999年11月起在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基础产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3年起历任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运总监、董事会秘书、行政副总裁、董事。现任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党委副书记。

      白勇先生,1971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06年以来历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湖北芭蕉河水电公司董事长,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湖北清江水电开发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现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少波先生,1961年出生,博士,教授。1982年7月至1983年8月在广东工学院马列教研室任助教,1986年7月至1988年5月在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系任教、1987年任讲师,1988年6月至1990年5月,挂职任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科技副县长,1990年6月起在暨南大学经济学院任教,历任副教授、教授、金融学博士生导师、暨南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主任、经济学院院长、社会科学研究处处长、金融研究所所长。现任暨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兼金融研究所所长,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石本仁先生,1964年出生,博士,教授。2002年起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03年聘为博士生导师、2008年被聘为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77)、广东科茂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和广东珠江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富才先生,1952年出生,研究生,硕士,高级工程师。1979年7月至1994年9月历任交通部广州海运局三副、二副、大副、船长、广州海运局第一货轮公司副经理,1995年7月至1997年4月历任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兴华船务公司经理、南方船务公司经理兼香港南方船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7年4月至1998年5月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运输部部长,1998年5月至1998年11月任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1998年11月至1999年1月任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1999年1月至2001年9月任交通部湛江港务局局长、党委书记,2001年9月至2004年1月历任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委员、主任、党组书记,2004年1月至2012年2月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2012年2月退休。

      徐润萍女士,1955年10月出生,教授。1984年7月至2001年7月在江西财经大学(前身为江西财经学院)证券投资系任教,历任教研室副主任、主任,系主任。自1989年被聘为讲师,1994年被聘为副教授、2000年被聘为教授、1998年被选聘为投资学硕士生导师。2001年8月至今,作为特聘教授引进广东金融学院,历任金融系主任、中国金融转型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股票简称:广州控股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2-10号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发展公司综合能源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公司2012年度将与控股股东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发展集团”)属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发生销售煤炭、燃气分销等业务,构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12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简称“燃料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展集团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发电厂”)、广州旺隆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旺隆热电公司”)销售煤炭,并按市场定价原则分别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预计2012年上述煤炭销售量合计约250万吨。

      2、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简称“南沙燃气公司”)与发展集团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燃气集团公司”)发生燃气分销等关联交易,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2012年,南沙燃气公司预计采购燃气集团公司天然气6,925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