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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1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89版)

    2.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财务风险

    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数据模拟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假设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由71.44%降至70.84%,降低0.60个百分点。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3.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公司的银行贷款还款及流动资金一般通过短期借款的方式进行弥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相应减少债务融资,从而减少财务费用。以当前一年期借款利率6.56%利率水平测算,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每年节约利息费用约0.69亿元。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保持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

    1.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对本公司主营业务的范围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资金的注入和财务结构的优化,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2.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等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3.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然为中航集团,持股比例仍保持50%以上。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亿股)比例持股数(亿股)比例
    中航集团51.5439.98%53.4340.85%
    中航有限15.5612.08%15.5611.90%
    其中:A股13.3210.34%13.3210.19%
    H股2.241.74%2.241.71%
    集团小计67.1052.05%68.9952.74%
    国泰航空25.1719.53%25.1719.25%
    A股公众股东18.4314.29%18.4314.09%
    H股公众股东18.2114.13%18.2113.92%
    合计128.92100.00%130.81100.00%

    注:因为四舍五入的原因,上表部分数据直接加和不精确等于小计数或合计数

    4.对高管人员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化。

    5.对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对本公司的业务收入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是航空运输业,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做大做强航空运输主业,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提高净资产规模,增强公司抗风险的能力,并为公司未来运力扩张奠定资金基础。

    1.财务状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资产1,733.24亿元,总负债1,238.2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467.3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1.4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假设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资产负债率将降低约0.60个百分点,公司财务结构得到优化。

    2.盈利能力

    201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971.3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77亿元,以当前一年期借款利率6.56%利率水平测算,公司可节约利息费用0.69亿元。

    3.现金流量

    201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216.40亿元;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68.97亿元;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34.82亿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承诺达961.74亿元,现金流存在一定缺口。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得以进一步充实。

    (三)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现金认购方式,因此,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航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

    (四)资金、资产占用及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现金认购方式。发行完成后,不存在本公司的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中航集团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本公司为大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1.4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将进一步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至70.84%。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能够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财务风险。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1.政策风险

    2008年3月,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组建交通运输部,撤消原交通部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交通运输部下设民航局,作为中国航空运输业的直接管理机构,对航空运输业实施宏观管理以及代表国家处理涉外民航事务等方面的职能。根据民航局出台的《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国民航业的未来发展重点为提高航空持续安全水平、增强运输机场保障能力、建设现代空管服务系统、提升航空运输服务能力、加快通用航空事业发展以及促进民航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上述政策将对公司业务的开展产生影响。此外,政府所制定的宏观经济政策,如信贷、利率、汇率、财政支出等也会影响航空公司的经营。

    2.市场风险

    (1)经济波动风险

    航空运输业是与宏观经济高度相关的行业,历史上,航空运输业曾在宏观经济低迷或政治、社会不稳定的时期出现亏损的情况。2008年的经济危机造成了全球航空运输业的全面亏损,中国航空运输业亦遭受了巨大亏损。而2011年以来全球经济复苏放缓,欧美债务危机等事件也对国际航空市场产生了负面影响。未来的经济形势仍存在不确定性,若未来国内外经济再次出现下滑,将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航空运输业是竞争最激烈的行业之一,本公司的航线主要立足国内市场,扩展国际市场。在国内国际市场,本公司面临与各基地航空公司及国际航空巨头在规模、网络、客户、航班、价格、服务等方面的激烈竞争。国内航空公司开展区域性并购及引入战略投资者、国际航空运输巨头形成航空联盟等事件进一步加剧了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

    (3)客源分流风险

    铁路、高速公路、水路运输等其它交通方式均可在一定程度上作为短途航空运输的替代。随着我国高速铁路运营里程的增长,将对航空公司国内短程航线的运营产生一定影响。

    3.业务风险

    (1)航油价格波动风险

    航油是航空公司生产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之一。航油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航空公司的生产成本,进而影响航空公司的经营。2011年,公司营业成本为766.92亿元,同比增长25.72%。由于航班量增加及航油价格上升,航油成本为337.87亿元,同比增加103.26亿元,增幅44.01%。如果未来航油价格持续上涨,公司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

    (2)机票价格竞争风险

    我国民航运价的管理经历了从政府严格管制到逐渐放松管制的反复探索过程。基于机票限幅内浮动的自主性,机票价格竞争已成为各航空公司吸引客源、抢占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机票价格的竞争可能使公司面临“流失客户”和“收入下降”的经营风险,从而影响公司业绩。

    4.财务风险

    (1)利率变动风险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负债总额为1,238.22亿元,其中50%以上为带息债务,随着业务的需要,公司还需增加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的金额,利率的变动直接影响公司的利息,进而影响公司的净利润。

    从币种看,本公司带息债务以人民币、美元、港元债务为主。人民币、美元以及港元利率的变化对本公司财务成本的影响较大。

    (2)汇率波动风险

    从财务构成看,本公司外币负债远大于外币资产。在汇率大幅波动情况下,由外币负债折算产生的汇兑损益金额较大。得益于人民币升值加速,本公司汇兑净收益金额较大。由于大量外币净负债的存在,未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波动,将对本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5.其他风险

    (1)安全管理风险

    安全飞行是航空公司维持正常运营和良好声誉的前提条件。飞行事故不仅将导致飞机的毁损、遇难旅客的高额索赔,而且会导致公司声誉的下降和客户的流失。若公司未能充分重视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则将面临可能发生的航空事故导致的巨大损失。

    (2)飞行人员短缺的风险

    中国航空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国内航空公司运力投放的增加,对飞行人员的需求也将增加,未来随着航空运输需求的增长,飞行人员的需求将继续增加。若不能成功培养及留用足够数目的合格飞行人员,将会限制本公司扩展业务的能力。

    (3)突发事件风险

    地区冲突、恐怖袭击、自然灾害、非传统性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会对航空运输业产生负面影响,其潜在影响包括航班中断、客运量和收入减少、安全和保险成本上升等。

    2003年的“非典疫情”、2008年的汶川地震、2011年国际上部分地区政治形势紧张及日本地震等事件都对航空运输需求产生了短期局部冲击。若未来发生类似特殊事件,将可能降低旅客旅行的意愿,或造成航班的延误和中断,从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4)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的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股票的价格不仅受宏观经济、公司盈利水平的影响,还受投资者心理、市场供求等多方面的影响。本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而波动,直接或间接对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谨慎投资。

    五、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中航集团与本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于2012年4月26日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认购协议摘要如下: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1.合同主体:中航集团、本公司

    2.签订时间:2012年4月26日

    (二)认购价格及定价方式、认购方式、认购数量、支付方式

    1.认购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2年4月27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每股认购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5.57元/股。

    如在定价基准日至认购价款支付日的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每股认购价格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4.3.2条规定的计算公式确定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在认购款项支付日前签署一份《确认函》以反映上述认购价格的调整。

    2.认购数量

    中航集团的认购数量为认购款项除以认购价格之商,计算所得为188,642,729股。

    如在定价基准日至认购款项支付日的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认购数量将根据上述第1条规定的调整后的认购价格作相应调整。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在认购款项支付日前签署一份《确认函》以反映上述认购数量的调整。

    3.认购方式

    中航集团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4.支付方式

    在认购协议生效后,中航集团按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要求(但应提前通知中航集团)一次性将认购款项先划入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主承销商验资完毕后,将扣除相关费用后的认购款项划入本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5.验资及股份登记

    本公司应指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对上述第4条所述的认购款项支付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验资报告出具时间不应晚于全部认购款项按上述第4条的规定到达本公司账户之日后的第十个工作日。

    验资报告出具以后,本公司应在验资报告出具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交将中航集团登记为本次发行股份持有人的书面申请。

    (三)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除声明、保证与承诺一章外,认购协议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生效,以下事项完成日较晚的日期为协议生效日:

    1.认购协议已经中航集团和本公司适当签署。

    2.本公司非关联股东已在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的方式批准本次发行。

    3.本公司非关联股东已在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的方式批准认购协议。

    4.本次发行已经获得所有需要获得的政府部门的同意、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国务院国资委和民航局的批复。

    (四)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1.中航集团于协议签署日、并于协议生效日重复向本公司作出如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1)中航集团为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中航集团拥有签署认购协议和履行其项下义务的全部必要的组织权力和职权。针对认购协议所述的认购事宜,于协议签署日或稍后的日期,中航集团已经或将根据其内部有关规章制度获得签署、履行协议并完成认购所需的一切有效内部批准。

    (3)认购协议经中航集团签署后对其是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可强制执行的。

    (4)中航集团在认购协议上签字的代表,根据有效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已被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协议。

    (5)认购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会与以下文件相冲突,或者导致违反以下文件,或者导致任何第三方义务的终止、撤销或加速任何第三方行使权利:中航集团的章程性文件;以中航集团为一方或约束其自身或其资产的任何重大合同或协议;或者任何中航集团应遵守或对其有约束力的适用法律。

    (6)中航集团具备足够的财务能力履行其于协议项下的支付认购款项的义务。

    (7)中航集团在协议中所作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协议签署日均为真实、正确、完整,并在协议生效日时仍保持为真实、正确、完整。

    (8)中航集团承认并同意,中航集团将于发行结束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转让其根据认购协议认购的股份。

    2.本公司于协议签署日、并于协议生效日重复向中航集团作出如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1)本公司为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除认购协议约定尚待满足的条件外,本公司拥有签署认购协议和履行认购协议项下义务的全部必要的组织权力和职权。针对认购协议所述的认购事宜,于协议签署日或稍后的日期,本公司已经或将根据其内部有关规章制度获得签署、履行协议并完成认购所需的一切有效内部批准。

    (3)认购协议经本公司签署后对其是合法、有效、有约束力并可强制执行的。

    (4)本公司在认购协议上签字的代表,根据有效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已被充分授权代表其签署协议。

    (5)认购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会与以下文件相冲突,或者导致违反以下文件,或者导致任何第三方义务的终止、撤销或加速任何第三方行使权利:本公司的章程性文件;以本公司为一方或约束其自身或其资产的任何重大合同或协议;或者任何本公司应遵守或对其有约束力的适用法律。

    (6)本公司在认购协议中所作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协议签署日均为真实、正确、完整,并在协议生效日时仍保持为真实、正确、完整。

    (五)违约责任条款

    1、认购协议任何一方如因违反其在认购协议中所作的声明、保证或承诺而导致对方蒙受损失,该方应给予对方足额赔偿。

    2、认购协议任何一方因违反或不履行认购协议项下任何或全部义务而导致对方蒙受损失,该方应给对方足额赔偿。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10月2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0]1454号文《关于核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和于2010年10月2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0]1495号文《关于核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已于2010年11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A股”)及定向增发H股股票(以下简称“H股”)。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对本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10月2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0]1495号文批复,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8,500 万股A 股。本公司已于2010年1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483,592,4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5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599,999,99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563,592.27 元,实际筹得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536,436,399.73 元(以下简称“前次募集A股资金”)。

    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165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前次募集A股资金人民币5,536,436,399.73元已于2010年11月10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柱路支行开设的824300605748091001账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都机场支行开设的0200006029000044276账号。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该账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之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10月2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0]1454号文批复,本公司获准向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有限”)定向增发不超过15,70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2010年11月24日,公司完成了向中航有限定向增发H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港币6.62元,发行规模为157,000,000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港币1,039,340,000 元(折合人民币892,055,128.60元。港币折合人民币按照2010年11月24日汇率中间价0.85829折算,下同。),扣除发行费用港币8,555,378.08元(折合人民币7,342,995.45元),实际筹得募集资金净额为港币1,030,784,621.92元(折合人民币884,712,133.15元)(以下简称“前次募集H股资金”)。

    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165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前次募集H股资金港币1,030,784,621.92元已于2010年11月24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开设的01287511546836账号。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该账号中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按照本公司定向增发H 股股东通函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之预案及定向增发H 股股东通函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前次募集A股资金和前次募集H股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A股资金及前次募集H股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之预案及定向增发H股股东通函中关于募集资金承诺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42,115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42,1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1年88,471 
     2010年553,644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可使用状态或截至

    2011年12月31日止项目完工程度

    承诺投资

    项目

    实际投资

    项目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

    金额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

    金额

    投资金额

    的差额

    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42,115


    642,115


    642,115


    642,115


    642,115


    642,115


    -


    不适用

              

    * 自收到前次募集资金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期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之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前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因此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满足了生产经营需求,对本公司改善财务状况,提高盈利能力,落实发展战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对照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对照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 #
     实际使用金额年度报告

    披露金额

    差异实际使用

    金额

    年度报告

    披露金额

    差异

    前次募集A股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53,644


    553,644


    -


    553,644


    553,644


    -


    前次募集H股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88,471


    88,471


    -


    -


    -


    -

           
    合计642,115642,115-553,644553,644-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相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 从取得所募集资金至报告期截止日的期间。

    五、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之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的。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26日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中国国航”)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105,0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按照国家有关部委批文,本次募集资金中10亿元将用于归还本公司因增持国泰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航空”)股份而形成的贷款、其余募集资金用于“加装飞机翼尖小翼”和“发动机燃油效率提升”两项交通建筑节能项目2010年资金投入。

    按照国家有关部委批文,本次募集资金中10亿元拟用于归还本公司因增持国泰航空股份而形成的贷款。若在还款到期日时,本次募集资金尚未到账,则本公司将先行以自筹资金方式偿还该等贷款,待募集资金到账后该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此外,鉴于本公司已经完成了“加装飞机翼尖小翼”和“发动机燃油效率提升”两项交通建筑节能项目2010年的资金投入,因此,拟用于前述两项交通建筑节能项目的募集资金将直接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归还的银行贷款为本公司增持国泰航空股份(该项目情况详见 “增持国泰航空股份的必要性分析”)形成的港币银团贷款,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港元

    贷款人初始承贷额
    中国进出口银行2,600,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2,000,000,000.00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400,000,000.00
    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330,000,000.00
    合计5,330,000,000.00

    该银团贷款总额53.30亿港元,截至2012年3月31日,贷款本金余额53.26亿港元,最后还款到期日为2012年11月25日。

    1.增持国泰航空股份的必要性分析

    (1)国泰航空基本情况

    国泰航空成立于1946年,是一家在香港注册及以香港为基地的国际航空公司,提供定期客运及货运服务,往来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致力于将香港发展成为全球主要的航运枢纽之一。除拥有一支上百架飞机的机队外,国泰航空的业务和投资范围还包括航空饮食、飞机维修、地勤服务和位于香港国际机场的企业总部国泰城。国泰航空还全资控股香港一家区域性航空公司港龙航空有限公司。

    (2)增持基本情况

    本公司原持有国泰航空17.49%的股份。2009年,本公司以63.35亿港元的对价增持国泰航空12.50%的股权,持股比例达到29.99%。

    (3)增持国泰航空股份的必要性

    增持国泰航空股份是本公司发展的内在需要和实现国际化经营战略的必然步骤,该项目对提升本公司竞争实力和中国国航国际品牌均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本次增持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实力。通过资本纽带,公司与国泰航空的经营合作更加广泛和紧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公司的航线网络布局,有助于公司成为具备与欧美航空巨头相抗衡的大型网络航空公司,并进一步奠定亚太地区航空运输业竞争格局,提升公司在世界航空运输业的竞争地位。

    其次,本次增持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国际品牌影响力。国泰航空是一家世界级的优秀航空公司,在全球业内享有声誉。国泰航空在国际长航线的产品设计、品牌、大客户和高端客户的销售和服务能力得到世界民航业的公认。通过股权合作带动业务合作,将对公司运营品质和管理水平的提升产生较大的促进作用,公司的国际品牌价值凸显。

    (4)项目实施效果

    本次增持进一步增强了本公司对国泰航空的影响力,战略协同作用初显,公司主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品牌影响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首先,提升了公司对国泰航空的影响力。本次增持后,公司占国泰航空公司的股权比例达到29.99%,成为国泰航空的第二大股东,公司占国泰航空董事会的席位增至4个。按照香港的相关法规规定,国泰航空的特别决议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目的和名称,公司减资和清算等均需3/4以上股东批准。公司据此提升了在国泰航空经营决策中的影响力。

    其次,发挥公司与国泰航空的协同效应。在资本合作基础上,公司和国泰航空公司开展全方位、深度业务整合,增强双方的网络协同效应,在北京一香港双枢纽运行、产品和服务、成本控制、人员培训、市场控制力、品牌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等方面带来很大的提升。

    第三,实现低成本并购。2008年开始,全球航空运输业和香港经济遭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国泰航空股价较2007年10月的历史高点下降接近60%。 2009年,公司以63. 35亿港元的价格收购了国泰航空12.5%的股权,实现低成本增持。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的有关情况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下发的《财政部关于下达中国航空集团公司201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的通知》(财企[2011]163号)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201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批复》(国资收益[2011]665号)。根据前述文件精神,财政部向中航集团下达201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0 亿元,由中航集团向本公司注资,用于本公司增持国泰航空股份。

    2. “加装飞机翼尖小翼”和“发动机燃油效率提升”两项交通建筑节能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民航运输业节能减排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压力的增大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节能减排已成为中国民航运输企业经营发展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航空公司约98%的能源消耗来自航空燃油。由于飞机的巡航高度一般在8,400米到12,000米之间,相比于地面上排放的二氧化碳,高空飞行的飞机直接将二氧化碳排放在平流层,对全球变暖的影响更直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不仅是促进企业增收节能、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航空公司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

    (2)“加装飞机翼尖小翼”和“发动机燃油效率提升”项目实施情况

    加装飞机翼尖小翼可减小空气阻力,改善飞机爬升性能,提高燃油效率,从而实现明显的减排效果。2010年本公司共计投入2,778万元用于加装飞机翼尖小翼项目,每年可实现减排4,813吨。

    发动机是飞机运行的动力来源,也是航空运输领域实现节能减排的关键因素。在实际工作中,公司通过多种发动机管理手段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一是降低发动机燃油消耗率的加改装,通过将世界先进的技术与材料应用到发动机上,降低发动机燃油消耗率的固有水平;二是基于性能监控的发动机翻修,通过完善的性能监控平台与技术,及时发现机队中性能恶化、燃油消耗率较高的发动机,对其进行进厂翻修,恢复发动机的使用性能,从而将燃油消耗率保持在较低水平;三是在日常监控中及时发现发动机燃油消耗率突变的情况,并立即制定解决措施,确保发动机燃油消耗率的稳定。公司2010年共投入资金22,592万元用于前述工作。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的有关情况

    中航集团收到财政部下发的《财政部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金预算(拨款)的通知》(财企[2011]340号)。根据该通知的精神,财政部向中航集团下达201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节能减排资金5,074万元,由中航集团向本公司注资,用于本公司“加装飞机翼尖小翼”和“发动机燃油效率提升”两项交通建筑节能项目2010年的资金投入。

    3.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必要性分析

    (1)优化财务结构

    近年来,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大幅提升,财务结构有所改善,而业务规模的扩大也使得公司负债水平逐年提高。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733.24亿元,总负债1,238.22亿元,资产负债率达71.44%。此外,公司2011年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净额为216.40亿元,而2011年末长期借款(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与短期借款合计达561.00亿元。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偿债能力,有利于实现更为合理的债务结构,从而进一步强化财务优势,为未来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2)缓解营运资金压力

    航空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为维持正常经营需要大量资金支付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支出,这些大项支出主要包括航空油料费用、起降费用、航路费用、购买飞机航材、飞机维修费用以及支付飞机预付款等。同时,为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公司拟定了未来几年的飞机引进计划,将于2012、2013及2014年分别引进飞机56架、56架和55架(合并口径)。飞机引进将带来较高规模的资本支出,机队规模的扩大也将带来营运资金需求的上升。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充实资本实力,提高股东权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05,074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67.38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资本实力得到充实。

    2.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财务风险

    以201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数据模拟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假设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由71.44%降至70.84%,降低0.60个百分点。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3.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公司的银行贷款还款及流动资金一般通过短期借款的方式进行弥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相应减少债务融资,从而减少财务费用。以当前一年期借款利率6.56%利率水平测算,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每年节约利息费用约0.69亿元。

    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保持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