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调查·产业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中标公告
  •  
    2012年4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B9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93版:信息披露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中标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2-04-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12-临007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4月15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12年4月2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340,242.64元,可供分配利润为23,987,900.66元。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较少,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增加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第一百一十条中董事会有关贷款及资产处置的权限”增加“贷款金额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当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时,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重庆颐尚向公司借款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通过第三方委托贷款的方式借款6000万元给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颐尚”),借款期限为一年半,年利率为15.6%。重庆颐尚提供足额的资产作为该项借款的抵押。

      重庆颐尚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金岩先生任该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重庆颐尚构成关联方,该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金岩先生回避了表决。

      该项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2年度审计业务服务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2 年度审计业务服务。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我公司2011年度审计工作已完成,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近期召开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12-临008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2年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4月25日在北京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等6个议案。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340,242.64元,可供分配利润为23,987,900.66元。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较少,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 第1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第1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1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1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12-临009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颐尚”)因资金短缺,拟以第三方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借款6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半,借款年利率为15.6%。同时,重庆颐尚提供足额的资产作为该项借款的抵押。相关借款用于温泉园区的修建性详规规划、温泉水区的升级改造及综合环境整治。

      重庆颐尚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金岩先生任该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重庆颐尚构成关联方,该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2 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2012 年第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重庆颐尚向公司借款的议案》,关联董事金岩先生回避表决。

      此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国旅联合重庆颐尚温泉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施家梁镇陵峡路98号1幢

      法定代表人:金岩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零售卷烟,雪茄烟;中餐类制售;游泳场、住宿服务。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机电产品;旅游开发;会议展览的组织;销售工艺美术品、体育用品、日用百货;生态农业开发;花木种植、销售。以下由具备经营权的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棋牌、音乐厅。

      关联方是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企业法人。

      截止2011年12月31日,重庆颐尚公司资产总额为3.96亿元,负债总额为3.58亿元,资产净资产为0.38亿元。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借款金额及用途:为加快温泉园区升级改造,提升园区整体品质及形象,重庆颐尚以第三方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公司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

      2、 借款期限:1.5年。

      3、 借款利率:年利率15.6%。。

      4、 付息方式:按年支付,后半年为到期支付。

      5、 还款来源:公司未来经营开发的收入。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加快重庆颐尚温泉园区升级改造,提升园区整体品质及形象。同时,重庆颐尚为该项借款提供足额的资产作为抵押,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燕翔先生、曹中先生、靳庆军先生认为,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

      2、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详尽的了解。我们认为:该项交易有利于加快重庆颐尚温泉园区升级改造,提升园区整体品质及形象。同时,重庆颐尚为该项借款提供足额的资产作为抵押,风险可控。

      3、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