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2-007
转债代码:110007 转债简称:博汇转债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东大会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6月2日上午9:00
●会议召开地点: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三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4月12日以书面、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2年4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杨振兴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25,837,509.67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583,750.97元,提取5%任意盈余公积金1,291,875.48元,减去已分配股利25,228,882.1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11,466,156.49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08,199,157.61元。
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的需要,董事会拟定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年度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11 年度公司(合并)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是:造纸行业属资金密集型行业,且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投资较大,所需资金较多。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详见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该专项报告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授权经理层根据其工作内容决定其审计报酬。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一、《关于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决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提名委员会的提名,推举杨振兴、杨延良、王友贵、金亮宗、杨延智、荆树兵、关雪凌、聂志红、赵耀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关雪凌、聂志红、赵耀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审议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和董事会提供的有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推选的董事会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情形;同时根据新任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新任董事候选人能够胜任公司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五、《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定于2012年6月2日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12年6月2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三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8、以累计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杨振兴
(2)杨延良
(3)王友贵
(4)金亮宗
(5)杨延智
(6)荆树兵
董事会独立董事
(1)关雪凌
(2)聂志红
(3)赵 耀
9、以累计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胡安忠
(2)李 军
(3)郑先山
(4)金田宗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5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股东的授权代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带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或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及身份证(可为复印件),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同时受理传真登记(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2、登记时间:2012年5月3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工业路北首公司证券部
(五)其它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
电话:0533—8539966
传真:0533—8539966
邮编: 256405
联系人:潘庆峰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是/否,若是,请选择表决指示:
议案一: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二: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三: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四: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五: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六: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七: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八: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杨振兴 赞成 反对 弃权
(2)杨延良 赞成 反对 弃权
(3)王友贵 赞成 反对 弃权
(4)金亮宗 赞成 反对 弃权
(5)杨延智 赞成 反对 弃权
(6)荆树兵 赞成 反对 弃权
董事会独立董事
(1)关雪凌 赞成 反对 弃权
(2)聂志红 赞成 反对 弃权
(3)赵 耀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九:
(1)胡安忠 赞成 反对 弃权
(2)李 军 赞成 反对 弃权
(3)郑先山 赞成 反对 弃权
(4)金田宗 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2年 月 日-2012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振兴先生,中国公民,男,1979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历任公司生产部、供应部、销售部科长、供应部经理并兼任进出口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延良先生,中国公民,男,1948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从事造纸行业20余年,历任山东淄博博汇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先后荣获山东省优秀企业家、优秀共产党员、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是淄博市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山东省第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淄博市个体私营协会副会长,山东省个体私营协会副会长,全国工商联纸业商会副会长。现任公司董事,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科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海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友贵先生,中国公民,男,1963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历任山东淄博博汇实业总公司基建科科长、销售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金亮宗先生,中国公民,男,1957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历任桓台县马桥镇环保厂厂长、马桥装饰装潢公司经理、博汇实业总公司供应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延智先生,中国公民, 男,1975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曾任本公司车间主任,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荆树兵先生,中国公民,男,1959年出生,大学学历。历任本公司车间主任、生产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供应部部长。
关雪凌女士,中国公民,女,1962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人民大学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副所长、所长、中国人民大学俄罗斯研究中心主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欧亚社会发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秘书长,中国俄罗斯东欧中亚学会常务理事,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聂志红先生,中国公民,男,1973年出生,汉族,2004年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兼任北京大学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西安交通大学东方管理研究院研究员、韩国成均馆大学中国大学院兼职教授。2004年以来出版和发表的成果有《MBO融资支持探析》、《企业并购价值定性分析》、《政治经济学教程》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赵 耀先生,中国公民,男,1970年出生,汉族,企业管理硕士,副教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1993年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学习统计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4年至2007年天津财经大学攻读企业管理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历任淄博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会计教师、社科系副主任、应用财经系主任。现任山东理工大学会计教师、工商管理系主任、工商管理系教工党支部书记,兼任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特聘教师、山东会计学会理事、北京海淀区联信培训学校会计类考试网上辅导特聘教师。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附件三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关雪凌女士、聂志红先生、赵耀先生为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会计专业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四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关雪凌、赵耀、聂志红,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仅指会计专业人士赵耀先生)。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关雪凌、聂志红、赵耀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2-008
转债代码:110007 转债简称:博汇转债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4月12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于2012年4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7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胡安忠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09年4 月3 日,公司召开的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并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了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任职期限为三年。鉴于公司第六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决定进行换届选举。拟推举以下人员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胡安忠、李军、金田宗、郑先山。以上监事候选人的选举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监事候选人将与通过职工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曹林、张艳、孙吉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安忠先生,中国公民,男,1966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质检技术科科长、车间主任、总工程师。现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李 军先生,中国公民,男,1969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历任公司车间主任、欧格登热电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天源热电董事长。
金田宗先生,中国公民,男,1967年出生,汉族,中专学历。历任博汇实业总公司基建科副科长、科长、项目办公室副主任、环保处处长。现任公司监事、环保部部长、总经理助理。
郑先山先生,中国公民,男,1975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历任公司抄纸车间副主任、主任、企管处长。现任公司监事、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曹 林先生,中国公民,男,1973年出生,汉族,大专学历。历任公司制浆车间副主任、主任。现任公司监事(职工代表)、原料部部长。
张 艳女士,中国公民,女,1977年出生,汉族,中专学历。曾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审计科科长。现任公司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审计部部长。
孙 吉先生,中国公民,男,1968年出生,汉族,大专学历。曾任公司销售科副科长、科长。现任公司监事(职工代表)、销售部经理。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2-009
转债代码:110007 转债简称:博汇转债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截止本次担保前累计为其提供担保1,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2年度为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该担保尚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镇
法定代表人:李方和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板纸及纸制品,并从事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许可证产品凭许可证生产经营。
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9,000 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7,473.96万元,负债总额为13,819.85万元,净资产为13,654.11万元,净利润为1,686.0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担保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该担保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银行签署合同情况履行公告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被担保人具有良好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其提供担保金额1,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26日